【寫於八十六年十一月十九日】
 ◎被偷走的回憶
  就在即將返倫敦搭機回台的前一天,我們抵達了莎士比亞的故鄉-艾芬河上的斯特拉福(Stratford-upon-Avon)。當天晚上,我們在皇家莎士比亞戲院欣賞了一齣莎翁名劇「羅密歐與茱麗葉」,位置就在前排中央。


  因為我們的英文造詣聽不懂男女主角缠綿緋惻的愛情告白,只好轉而注意那個既矮又不帥的男主角,不斷四噴的口水及誇張可笑的肢體動作(在我們看來),幾場應該是高潮的場景,我們得緊抿嘴唇才不致爆笑出聲。


  坐計程車回旅館時,司機問我們「喜歡這齣戲嗎?」,我們立刻七嘴八舌的批評劇情的荒謬與男主角的可笑,司機立刻沈默不語,不識相的我們,兀自笑個不停。


  第二天,二位同伴先行回倫敦參觀美術館,我們則隨意把行李放在旅遊諮詢中心的地上後,就到鎮上閒逛、買紀念品。兩小時後,我們會合時不可置信的發現原有的五箱行李只剩一箱。驚恐的我們四處尋找詢問後,確定行李被偷了,諮詢局的人幫我們報了警,一小時後,警車來了,唯一沒丟行李的人排除在外,警察讓我們坐進警車接受偵訊。大夥苦中作樂自我調侃說:「別人看見我們三個東方人坐進警車,還以為警察破獲亞洲賣春集團哩!」


  警察先生不解我們怎麼敢隨意擺放行李,我們說,自助旅行揹行李真的太重了,而且前幾天這麼做都沒事,這裡是小鎮,治安應該更好才對。他一臉嚴肅的說,「很遺憾不然!」。就在大夥努力說明行李遺失經過及描述行李外觀時,警車的通訊系統告知我們的行李被人送到警局了,接著,我們高興的搭著警車到警局去認領我們的行李──“殘骸”。


  所有的行李全被翻遍,除了我們的隨身衣物和盥洗用具小偷不屑拿外,能偷的全被偷光了。大夥走出警局時,全垮了臉。其實,我的損失並不大,那些被偷的紀念品,折合台幣頂多二、三千元,可是那種心痛的感覺至今還是消失不了。畢竟,那幾乎是我們在英國的最後一站了,竊賊偷走的,是我在英國的所有回憶:在倫敦拍的相片、在各地買的明信片、大英博物館的紀念圖書、歌劇魅影的劇照、奧黛麗赫本傳、圓桌武士、湖區紀念T恤… 


  這次損失,我們就當作是到了莎翁地盤還敢嘲笑「羅密歐與茱麗葉」的懲罰。唯一拿來自我安慰的,就是告訴自己:「我們多幸運啊!這次來英國,什麼交通工具都坐過了,地鐵、渡輪、計程車、雙層巴士、長途巴士、火車,現在連警車都坐了,在台灣還沒機會坐呢!」──唉!


  回倫敦後,大家還是在最後一天強打精神到溫莎堡一遊,結果粗心的我又不知何時在火車上把自己的皮夾遺失了,最後的一點英鎊,台灣的行照、駕照、信用卡全丟了。那時,我幾乎不敢再亂動、不敢再打開任何東西,以免又搞丟其他東西。有種想立刻飛奔回家的渴望,心裡好害怕,彷彿此行再也回不了台灣。


  當你知道這些事時,一定又會露出「我早就知道你一定會幹這種蠢事」的表情,然後毫不留情的數落我的粗心大意、漫不經心,就像多年前,你在路邊打電動玩具,要我幫你看皮夾,結果我看得興起,忘了你的皮夾,等我們離開想到再回去那台機器時,皮夾早就不翼而飛了。一直沒告訴你,那天你口不擇言的怒罵,真的讓我感到屈辱與受傷。那一天,開始有某種程度幻滅後的清醒。


  喔,對了,英國受難記有個小小完結篇。從英國回台灣的幾個月後,我意外的收到了從英國警察局和火車站寄來的信,“委婉”的告訴我失物至今仍沒能找到,也不太可能找到。我想,他們大概不會認真去找我的失物,但收到他們信件的感覺很好,有種受到尊重的感覺,即使我對他們而言是外國人。

Bookmark: HemiDemi MyShare Baidu Google Bookmarks Yahoo! My Web Del.icio.us Digg technorati furl Bookmark to:YouPush Bookmark to:你推我報

Posted by sisphe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0) Trackback(0) Hits(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