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我回家。
坐在公車上,一次又一次的紅燈把一段不算長的路程隔得彷彿又遠又久,心情不由得焦躁不耐了起來。

我知道,設置交通號誌是為了讓每一方向的來車都能順利通行—也就是一部分的不方便是為了大家的方便。

於此,我想到了「自由與法治」這個老作文題目。很八股的寫法就是—法治是為了保障多數人的自由。

紅燈和法治都一樣,犧牲某些小小的不便,來換取多數的方便。

我在想,人的生活真矛盾啊!為了方便,然後設了一些不方便來使之方便。人類社會的一大堆圖騰符號象徵,都是人自找來的不方便;而這些不方便卻是為了方便???

扯遠的想~
原始人在交通上必無所謂的不方便,他們根本不知道地有多大,活動範圍就在他們腳力所及之地,多方便呢!也不用坐車,更不必受紅燈之苦。

人類設置的不方便,有時真是不方便,
紅燈—萬一信號壞了才真的不方便。
法治—萬一是個惡法更糟糕。

關於方便

想到方便與不方便,又突然想到,現代人多方便啊!想吃,有不同的餐廳、路邊攤、外送宅配。要是古人,別說吃飯了,喝個水,都得到井裡、河邊打水提水的。那有現代方便呢?

正當自己為身為現代人感到慶幸,又為古人稍感同情時,我又想到:兩百年後的人,也會像我現在同情古人一樣的同情我吧!

二百年前的古人無法想像今日的便利,就如同我無法想像二百年後的便利一樣。

“方便”與“不方便”到底怎麼樣能說得清呢?

難怪古人說,夏蟲不可語冰,秋蟬不知冬至。

不,應該說,這些紅燈,讓我等太久了,才會有以上的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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