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的夜裡,寫自己只能在家看羅曼史,好像有種很悲情淒涼的感覺。

言情小說,或羅曼史,whatever,就是一般人認知的那種,小女生去租書店看的那種,沒什麼營養,公式老套,充滿大男人主義或王子公主浪漫童話的那種等級的小說。

每次我讓別人知道我愛看言情小說時,他們總是一付好笑、不可思議,甚至嫌棄、懷疑你閱讀品味的表情。

最早認識的言情小說,應該是國小階段的瓊瑤,不過那時父母、老師嚴禁,自己口袋也沒什麼錢可以盡情”享用”,所以只能聽聽廣播劇過過癮(對,那時的收音機節目真的有瓊瑤小說)。

開始大量接觸羅曼史小說是高中的時候,當時我們一群女生到一個同學家玩,她盛情準備了數十本精美名著系列的羅曼史翻譯小說來招待我們,我們幾個女生,在她的房間,或躺或臥,就這樣心滿意足的消磨一下午。

高中時的我還是沒錢買小說,後來我發現市立圖書館有不少這類型的書,可是太熱門了,可遇不可求,不過只要有書在架上,我一定搜刮一空。

真正看到最過癮的時候,是大學畢業到中部山城工作。因為鄉下的晚上真的沒地方去、無事可做,我遇到一個和我有相同嗜好的室友,於是我們加入租書坊的會員,記得好像是一千元可以借一百本書,我們看書的速度都不慢,一次借個五、六本,換著看,一千元額度用完再續會,我也忘了貢獻給那家店多少錢,最後老板還送一張金卡給我,好像買書訂書有折扣之類的。

就這樣看了不知多少年。有一次,我有個從高中、大學到研究所一直是同學的同學,當時正在念博士班,總之,她大概有需要發表一定份量論文的壓力,於是她找我合寫個閱讀羅曼史的論文,她說:「反正你已經花那麼多錢看羅曼史了,不如就寫個論文,避免你變笨,如果找得到地方發表,還可以賺點稿費。」

「賺錢」,聽起來對我很有吸引力。於是我就很認真的集我讀遍數百本羅曼史的功力,寫出我對看那些小說的內容分析,再寫些心得評論,反正批判嘛,一般受過基本教育的人,有支筆或有張嘴,好像都很擅長做這回事。寫完後,我同學再去套些學術理論之類的東西,居然真的找到地方發表,賺了幾千元稿費,發表時,現場參加的中部某大學教授覺得很有趣,發現我就住在那大學附近,又邀我去她任教的班上再講一次,又賺了一、兩千元,總之,我那幾年看羅曼史所有的花費,應該都回收回來了。從此,我當然更心安理得的繼續看下去。

後來又過了幾年,有一次我去聽演講,大概是講性別平等之類的題目,發現主講人原來是那次我們論文的評論人,本來覺得很親切,但中途就感覺她的某些內容,為什麼如此熟悉?啊!那不是我寫的意見嗎?她有一段論點,應該是引用我的文章,卻沒說明出處,她絕對沒想到我也在現場吧!我知道她之後那幾年也指導了幾個研究生寫有關於羅曼史的研究(因為其中一個還打電話訪問過我),也許不知不覺中,她覺得她已經“融合諸家學說之大成”了,那年代還沒有「不知情引用」這回事,所以,她直接說「根據我的研究…」可是我一直是個膽小如鼠的人,而且這也只是她演講的一小小部份而已,我只好繼續保持沈默下去。

其實那陣子,我已經很少看羅曼史了。因為,出現了比羅曼史更吸引我的東西:電腦遊戲。總之,那段期間玩了好多的電腦遊戲,這比羅曼史花錢多了,隨便一套遊戲都要花幾百元到上千元不等,而且一玩還欲罷不能,玩到我腰痠背痛,頭昏眼花為止。於是,我才認知到原來我是個自我控制力極低的人。

沒想到,這兩年,發現網路上居然也看得到言情小說,簡直像發現一塊新大陸。不用花錢,只要做個簡繁體轉換,匆匆的,我應該又瀏覽了上百篇小說了。這下子,眼花的程度又更嚴重了。

有一天,逛到某個部落格,看到那位高人建議,與其花時間做一些沒建設性的事,不如寫寫部落格,他列舉了不少好處,什麼培養耐心、訓練思考…反正那些話,對我而言就像「天啟」一樣,為了我的眼睛、為了我的智商,我決定暫停玩電動,減少看網路言情小說,開始寫部落格。目前還算有效啦!

如果問我為什麼愛看言情小說,說真的,我還想不出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套句林芳玫書上所說的,「彷彿言情小說的愛好者不是文化素養低落的無知少女(右派批評),就是被資本主義文化工業所操弄的市井小民(左派批評),要不然就是被父權文化壓迫的受害者(女性主義批評)」。其實嚴格檢討我自己,說不定這些傾向我都有,可惜我已經脫離少女階段太久了,難怪我愛看言情小說這件事,更被同事、朋友鄙視。

勉強說說我愛看言情小說的理由,第一,那很容易看,不花心思,當我需要很多文字又不想動腦筋時,看言情小說是種很便利的選擇;第二,言情小說都是好結局(是有壞結局的言情小說,不多,而且我一概不看),我一向主張,人生已經夠苦了,不要再看悲劇,製造太多眼淚或悲嘆。有人因此批評我的思想淺薄,也罷!我也曾很認真看過大部頭又嚴肅的文學作品啊(嗯…一時舉不出一本書來);第三,小說裡的愛情比真實的愛情有趣也簡單多了。真實的愛情,走得順利,就是邁入婚姻。但真實的婚姻有挑剔的公婆、兒女可能不孝、每天還有做不完的家事、老公是會放屁挖鼻屎的…小說,大概可以永遠定格在唯美浪漫那一幕吧!

雖然我在部落格裡,大方承認,中年如我,依然愛看言情小說,但是,真實的情境是,到圖書館借書時,我還是會覺得不自在與尷尬,因為拿這類書的,好像都是十多歲的小女生,我大概是其中少有的高齡者。

說到這,我想起大學時代的往事。記得大學時候一個很要好的女同學。她交了一個自命不凡的醫學院學生。我那位同學是個毫無心機、活潑單純的女生(不過她是不讀羅曼史的),男方嫌她太天真了,不夠有深度,規定她要讀卡夫卡的著作,讓他們有更多“嚴肅”的話題可聊。於是那陣子,就看著她抱著卡夫卡走過來走過去。後來他們結婚了,再後來男方一直外遇又離婚了。前一陣子我寫e-mail問她,到底那時有沒有看完任一本卡夫卡,她回說:「我應該沒看完卡夫卡,太難看了,對當時的我來說 。」她說,婚變那時,她很難過,原來自己差他那麼多, 難怪 "對方不要她"。

我知道現在的她,絕對看得完卡夫卡了,也很能談嚴肅的話題了。So what? 一顆要變的心,總是找得各種理由發現彼此的不合適的。

所以,我還是大方的承認自己的品味好了,也許閱讀就是一件純粹自我又有些階段性的事。高興就好、自在就好。不要用自己自以為是的眼光去評斷他人更好。

在情人節的夜裡,願每位有情人都有個浪漫溫馨的夜晚。而我就真的引用一下我當年文章裡寫的話:「閱讀羅曼史小說時,讀者可輕易理解誰是主角、誰是配角,然後寄予主角高度的認同,同情他們在愛情過程中的種種舉動,合理化主角若干愚笨、錯誤乃至違法的行為;相反的,卻又對情敵的種種手段嗤之以鼻。然而,在真實生活中,每個人都不願屈居愛情的配角…我們並沒有全知全能到能辨識出誰才是自己感情的『真命天子』…」

或許,真實生活中的無法全知全能,才是愛情真正讓人無限期待、讓人無比害怕卻又讓人願意冒險一試的原因吧。

而我,還是在情人節的夜裡,讀本羅曼史,堅守著保證安全的愛情冒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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