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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年多前,才開始擁有第一支手機的。在此之前,我覺得沒有辦手機的必要。 

其實,我是個很害怕打電話的人,總覺得看不到電話彼端通話者的表情,讓我有種不安全感。我也討厭聽到電話鈴響,更不喜歡主動打電話找人,如能用寫e-mail或當面講,我就儘量不打電話。

幸好我的工作很單純,也沒有身居要職,沒有人有迫切用手機聯絡我的必要;而我如果真需要打電話,我寧可找公共電話。只是這十年間,我發現中華電信似乎在逼大家用手機似的,不但投幣式的電話幾成絕跡,就連使用電話卡或IC卡的公共電話也愈來愈難找了。 

即使如此,我還是不想辦手機。可能那時手機還不是百分之百普及,而且我看到當時不少擁有手機的人似乎只把它拿來炫耀用,拿著手機,講些言不及義的事,還在公共場合大聲小聲,令人生厭,我就更不想辦了。 

也或者,不辦手機還出於自己心底一種小小的、幼稚的、想要”與眾不同、自命不凡”的虛榮,當周遭申辦的人愈來愈多,沒手機的人就好像快變成稀有動物一樣。自己得意洋洋,但同事親友只會覺得我是神經病,連不辦手機這種事也要堅持到底,還沾沾自喜,自以為鶴立雞群。 

沒手機久了,也發現一點點好處,那就是「免於隨時被人追蹤的自由」。因為沒手機,大家習慣把要聯絡我的事一次說完,或者晚上再聯絡。那麼,當我不在室內時,我可以安靜的坐車、放心的逛街、專心的在書店看書,而不必怕手機的奪命連環扣搞得自己心神不寧。這麼一來,我就有藉口因為別人找不到我,或自己沒手機聯絡到某人,就此免除掉一些不必要的應酬或不想要的麻煩。我的信念是,只要真正重要的事,對方應該會再打來的,那麼,何必隨Call隨到呢? 

當然,我因為沒手機而錯過多少同事朋友間有趣的訊息通報或聚會通知也是有啦!禍福相倚、有得必有失嘛! 

第一次動念辦手機,是在九二一地震後。當時我在南投上班,原本回家的路程大約是四十分鐘。但一場翻天覆地的大地震後,沿線的道路斷裂破碎,有些隧道若遇到下雨還會土石崩塌,所以回家的路程就從四十分鐘變成一小時至一個半小時甚至回不了家(若隧道塞住了,至少要一、兩個小時才能通,那麼,我可能會折回去,當晚借住同事家)。 

有一次,和之前的伴侶約在台中碰面,下班坐車前往台中的路上,就遇上了隧道坍塌。車子在原地停了將近半小時。這時,車上的乘客紛紛拿出自己的手機通知對方自己的所在位置及目前狀況。眼看碰面的時間就快到了,可是我卻在原地無法動彈,更慘的是,這種荒郊野外不可能有公共電話。而我,沒有手機。 

再過十分鐘,車子仍沒有移動的跡象,坐在我旁邊的女人也講完手機了。我想了又想,猶豫了很久,終於鼓起最大的勇氣向她借手機,她有些愕然,幸好沒有拒絕我。我打了電話,簡短告知對方遇上隧道落石,目前還在清理,自己不知會遲到多久。掛了電話,那是我第一次覺得手機原來不是炫耀品,而是真的有用。 

動念要辦和實際要辦還是有差距的,沒多久,和前任伴侶陷入了即將分手的黑暗地獄中,我自然就沒心思辦手機了。那時應該是很自憐的想,再也沒有會關心我身在何方的人,也沒有我需要打手機報平安的人,所以,我那時沒辦成手機。 

不但沒辦成,我還一度痛恨手機了起來。因為當時的伴侶在外遇中,總在我們兩人溝通相處到好像有一線生機時,第三者就好像心電感應似的立刻打手機來,柔情似水的關懷加上一點眼淚攻勢,於是在感情拉距戰裡,我立刻中箭落馬。雖然前伴侶偶爾似乎想表達對我的眷戀和忠誠,三不五時會任自己的手機響,刻意不接第三者的手機。但問題是,當對方和第三者約會時,我同樣也慘遭打電話去,只聽到手機鈴響到天荒地老,始終沒人接聽的心慌黯然時刻。我不禁懷疑,前伴侶是否也在向第三者上演那套宣示忠誠的戲碼呢?那真是一段很不堪的經驗。種下了我後來打手機給人,明明電話有通卻沒人接聽時,自己就會立刻充斥各種負面情緒的怪異心病。 

之後,我們決定暫時分開冷靜一下,前伴侶還很好心的給我一支自己不用,但門號仍保留的手機,說會打這支手機聯絡我、關心我。我第一次體會那種等手機鈴響,鈴聲卻一次也不響,害我以為手機壞掉或沒電,不斷檢查手機的那種無止盡、無望、又無力的等待到海枯石爛的滋味。 

最後我當然把手機連同自己對這三年感情的最後一絲留戀全還給對方了。

我怎麼可能還會對手機有好感???這麼一延宕,我又順理成章過了兩、三年沒手機的日子。 

大約就在四年前,我的前任上司幫我升了個小小的官。初接這個職務的一、兩個月裡,我和同事A去逛林家花園時,A的手機響了,她一接,拿給我,「是找你的」A說,有些譴責的看著我,害她接到長官電話,受到驚嚇;我和另一群同事去宜蘭太平山玩時,就在大家瘋到不亦樂乎時,同事B手機響了,她也遞給我:「你老闆找你。」大家都想罵我吧,明明放假出去玩還要聽到老闆的聲音,很煞風景! 

最後,是前任上司有點歉意又委婉堅定的告訴我:「我們這樣下去是不行的…」啊!記憶錯誤,他的意思是這樣沒錯,但他是這麼說的:「我希望你去辦一支手機,因為我常常會有重要的事要聯繫你,我想你這個職務應該要有手機。」

我真是個尊重長官服從命令的好部屬,二話不說,我當天晚上就很認命去辦一支陽春功能的BenQ手機。對我來說,這支手機能讓我被人找到,能找到人,就十分合用了。也因為這支手機有自動開關機功能,所以我幾乎就可以把它放在包包裡,完全忘了它的存在。頂多想到時,檢查一下電池夠不夠用就好了。對我而言,手機就是可隨身攜帶的電話,我也不想再花心思學會它的其他功能了。至今我還不會打簡訊呢,像山頂洞人嗎? 

兩年後,那支BenQ就故障了,於是我換了一支Sony Ericsson的陽春手機。沒想到,它沒有自動開關機功能,像我這種對手機可有可無、漠不關心的人來說,這兩年我能用手機的機會更少,所有人都抱怨打我的手機不是不通(因為我忘了開機或沒電了),再不就是沒人接(因為我忘記帶出門了)。

有手機後,我常常在想,當手機逐漸滲透到每個人的日常生活,幾乎變成個人必備品時,大家對「聯絡到對方」所能等待時間的忍耐度全面下降了,不管什麼事,都變成十萬火急似的。有事要找人或和別人聯絡,好像超過半小時找不到、說不了,自己忍住的一口氣就會憋到爆。有手機不開、不接,變成極大的罪惡似的。而沒手機的人,就更令人討厭了,不知在標榜什麼或堅持什麼,自以為是的變成拖慢別人工作進度的罪人。 

即使是像我這種常忘記開手機帶手機的人,有重要的事要聯絡別人時,遇到對方鈴響不接或根本沒開機,我也是不由自主的會順口偷罵對方兩句,萬一事情很急,就更火大了。指責別人總是比較快,約束自己就是很難。 

我不明白的是,到底手機是讓我們的生活、工作更有效率;還是讓本來可以事先安排的一切,因為手機的及時性,讓大家習慣性拖延,最後火燒屁股了,才急如星火一定要找到人、馬上立刻解決問題。 

自從前天買手機的慘敗經驗後,我在想,我是不是該忘了找自動開關手機這件事,直接找支多功能最夯的手機,然後勉強追一下流行,最好是能拍照、能聽MP3又能當PDA又有GPS的還能看電子書…,然後讓我無比依賴它的存在,這樣,我一定就像對自己的筆電一樣,眼睛一開就下意識開機,要睡覺了才依依不捨關機,我絕對不會忘了它的存在。這樣,算不算一種妥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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