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五年來,我一向奉行「吃人的嘴軟」原則。 

我也不清楚像我這樣是不是會被人罵「吃軟飯」、「佔人便宜」或其他更難聽的話。但自從發生「端午節粽子事件」後,有個網友回應難道沒聽過「吃人的嘴軟」這句話時,我突然想到了自己的人生。 

不知道是不是我長的特別窮困或營養不良或一付「迷途羔羊」的可憐模樣,幾乎從國中開始,就莫名其妙的總有人很熱心的照顧我,而且是不計代價、不求回報的對我好。 

第一位這樣照顧我的是國一時的導師。她教數學,在外面偷偷開個家教班幫學生補習。我那時也被她找去補習了,可是才繳一、兩次的補習費,我家就發生狀況了。她可能同情我即將變成單親家庭的小孩,不但從此不再收我的補習費,連補習前的晚餐都是她帶我一起吃她付錢的。我就這麼白上她的課、白吃她的晚餐整整國中三年的時光,現在想來還是很感謝她。 

第二位照顧我的是高三的一個同學。高三接近大學聯考那一個多月,同學會自發留下來晚自習,假日也會到學校看書,那時我如果留下來看書大多是自己帶便當或隨便買個麵包果腹,至於其他留校自習的同學少數和我一樣帶便當,大多數則出去外面用餐。 不知是不是我高三的時候一付面黃肌瘦營養不良偏又食量特大的樣子,有個家境優渥的同學,經常在外出用餐回來時,順手帶一碗湯餃或湯麵回來,有時藉口是多買,有時則說自己吃不下,所以帶回來請我幫忙吃完。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她居然專程拿一罐善存綜合維他命,說是要讓我補充營養。 

現在回想起來,國、高中是我人生中最黯淡混亂艱辛的時刻。可是那兩個人對我不求回報的關心,就像在黑暗時光裡,僅有的一絲明亮溫馨的回憶。 

遺憾的是,國高中時代的我是個心中充滿自卑憤怒,心理極度不平衡的孩子。對她們的好意,我有時心領,有時反而會鬧脾氣的不願接受。當時彆扭倔強的我不但從沒和她們說聲「謝謝!」甚至常會說些言不由衷傷人的話,傷害了她們,也讓自己心裡難過。這也是為什麼,當我讀到辛波絲卡「致謝函」這首詩時,有一種如遭雷擊的痛悔與感動。回想起她們,我不但吃別人的嘴硬,連心都是硬的。 

大學時代,我漸漸走出家庭帶給我的陰霾,和同學的互動,也多了幾份成熟與自信。那時沒有人特別照顧我,但是我遇上了許多好同學,偶爾到他們家作客,同學的父母總是竭誠的招待我們。記得大四時畢業旅行到台南時,一位家在台南的室友請我們到她家吃飯,室友的媽媽端出拿手的台南擔仔麵招待大家,我唏哩忽嚕就吃了兩碗還意猶未盡,完全不知道室友的媽媽已經嘆為觀止。多年之後的這幾天,那位室友剛好北上辦事借住我家,她告訴她媽媽會住在那個「吃兩碗麵」的女生家,她媽媽立刻就知道說的是誰了,「吃兩碗麵的女生」,一直是我在她們母女間的代號。 

真正進入「吃人嘴軟」境界是在工作後。我的第一個工作是離家到遙遠的南投上班。那裡的人真是好,對我們這些外地來的單身年輕人總是呵護備至照顧有加。不但晚上偶爾會招呼我們這些外地同事到他們家裡便餐,逢年過節如果我們沒返鄉時,還會特地邀請我們到他們家一起過節。中秋節烤肉,冬至吃湯圓,我完全能感受到同事們的熱情善意,也融入當地的生活。

但不可思議的是大約在那裡的第二年。有一次,我在搬公室裡,不知怎麼的,忽然很想喝薑絲魚湯,於是就順口跟我旁邊的兩位同事說,「下次等我回台北,一定要叫我媽煮薑絲魚湯給我吃。」那兩位同事,一位我尊稱游姐,一位叫賴姐,她們很納悶,因為魚湯又不是什麼困難的大菜,自己煮就好了,何必等媽媽弄?其實我的困難是在於廚藝太差,自己煮了幾次,吃起來就是沒有心滿意足的幸福感覺。兩位歐巴桑同事同情的點點頭,沒再作聲。 

她們兩位可以比我早一小時下班,那天我下班前,辦公桌上的電話響了,是游姐打來的,她說,她煮好了薑絲魚湯給我,但不好意思拿進辦公室,要我到某個路口和她碰面拿湯。那真是那大半年來,我喝過最棒最好喝的魚湯,不但有媽媽的味道,還有同事的細心關懷之情。 第二天我拎著洗乾淨的盛湯小鍋子偷偷還給她,再表達我對魚湯的滿足讚嘆感謝之情,她心照不宣的對我笑笑。之後,三不五時,我都會接到她特製滷味、小菜、魚湯也煮了兩三回,有時還直接招待我去她家吃飯。 

我的好運不只於此,那間辦公室有三位年紀足以當我媽媽的同事,除了游姐會煮東西請我吃之外,其他二位同事,不時也會出些主意,買好吃的埔里米粉、吃鱒魚三吃、外帶某家有名的豬腳麵線,反正她們就把我當女兒一樣的照顧,有好東西,一定都有我一份,那些年,我吃得真是高興。

她們喜歡請我吃東西的理由除了因為她們為人熱情大方外,另外一個因素是,她們喜歡看我吃東西那種滿足快樂的表情,我根本就是來者不拒,全部吃光光,這讓請客的人或作菜的人,都覺得很開心、很有面子。 

回到台北後,還是會時常想起那段「有吃有喝」的快樂時光,更懷念那些好同事。所以再忙,每年我還是會抽一段時間回去找大家。不好意思的是,回去看她們,免不了又是吃喝她們一頓。尤其是游姐,有一年我回去,她還買了一大包埔里香菇、清境水蜜桃讓我帶回台北;另一位同事,則買了埔里酒廠的紹興酒蛋及其他特產給我。她說,要我帶回台北請同事吃,讓台北同事知道我在埔里有一些很照顧我的人。那些人、那些情,我不但吃人的嘴軟,連心都軟了。

回到台北的第一年,我差不多得了適應不良症。明明我在台北生活了二十多年,可是我卻極度懷念南投的一切。我想,沒有那些善良熱情的同事是一大因素。有時會後悔自己不該離開那裡,來到這個人生地不熟還近乎冷漠的環境。但生命是向前的,到某個瓶頸時,不轉換工作環境,我的生活和工作都將停滯為一灘死水。 

我在另一篇文章說過,我現在的工作環境同仁間是很疏離的。起初因為彼此不熟,根本沒什麼人理我(這也是為什麼舊同事聽到我的”慘況”時,買了一堆埔里特產讓我請台北同事吃)。不過我也不再是初出社會的害羞職場新鮮人了,他們不理我,我自己去理他們。久而久之,我又找到了一群志同道合的好夥伴。 

工作這麼多年,我覺得自己也差不多進入中年歐巴桑等級,大概不會再有人把我當女兒一樣的照顧,以為自己再也沒有「吃人嘴軟」的機會了。沒想到大約在兩、三年前,那位陳大姐,就像以前的游姐一樣,偶爾做了壽司、春捲,也會在下班時打電話叫我去拿,更別提最近不時喝到的養生蔬果汁了。這也是為什麼,雖然粽子事件讓我很生氣,但是我只能當成生活經驗一樣的寫在部落格裡抒發心情,卻不能和她抱怨些什麼。畢竟,我欠她的人情其實更多更多。 

我不只是吃陳大姐的,還有一位刻苦耐勞的客家人同事,也經常私底下塞給我一些她特製的客家菜;另一位拜過名廚學藝的同事,也常有一些工夫菜請我品嚐。此外,最近可能流行租地種菜養生風,結果,我的冰箱也因應季節會有同事老公假日種的高麗菜、A菜、小黃瓜…今天的冰箱是地瓜葉、紅菜—全是同事們的愛心和慷慨。 

在工作上,如果因為「吃人的嘴軟」,大概會導致公私不分,甚至給人利益輸送的合理懷疑。但多年來,我之所以能奉行「吃人的嘴軟」原則和那些同事相處,並不是自己存心要貪小便宜、拿人家的好處(我可從不開口和別人”要”東西吃)。何況,吃東西這種事總是禮尚往來的,我偶爾也是拿我媽媽的好菜去做人情啊(事實是我自己的廚藝實在太糟)! 

上一篇粽子事件到我開始寫這篇文章,回想起這十多年吃盡多少人「好菜」的經驗裡,我終於理解,其實社會上真的有人是不帶算計、不問回報的願意對別人好,他們都是「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的實踐者。而他們最大的回報和快樂,其實就是看到吃他們東西的人,臉上那種滿足、意猶未盡的表情。如果吃東西的人,能嘴巴甜一點,多說幾句讚美感謝的話,甚至將他們的好手藝廣為宣傳,他們就會得意的笑到嘴巴都合不攏了。自己做的東西能得到別人的認同與讚美,應該就是分享者最大的報酬與榮耀。 

如果最後再加上一個往臉上貼金的結尾,那就是,我這些年來,之所以經常能吃到一些同事的好菜,應該就是因為我的嘴夠軟、胃夠大,有把食物一掃而光的實力,而且吃完後,總不忘告訴他們做的菜有多棒,多好吃,自己吃得很開心。他們總是說,看我吃東西好好吃,所以煮東西給我吃很有「成就感」。陳大姐是個愛分享的好人,不過還不足以當個好客人。而我…應該算是好客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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