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多月沒在部落格發新文了。我實在沒臉說什麼工作忙、感情不順、心情不佳或再瞎掰什麼升官發財或官司纏身之類的藉口。理由實在既簡單又丟臉,一是懶、二是沈迷於Facebook眾遊戲。

 

是“眾”遊戲喔,我陷入的誘惑可不是只有「開心農場」一種,同款遊戲我還玩了英文版的Happy Harvest、類似的Happy Farm及陽光牧場,我又養魚(My fishbowl)、又養烏龜、雞鴨什麼的(Animal Paradise)、還開餐廳(Restaurant City),帳號還不止一個,一天巡完各遊戲一輪,晚上的兩個多小時很快就過了。怎麼還可能寫文?

 陽光牧場.JPG 餐城.JPG 

水族箱.JPG 

 

說個題外話,當我的餐廳很缺肉,很缺蛋、很缺香蕉、蕃茄的又怎麼也買不到或換不到的時候,總想起我農場那些收成:為什麼這些遊戲不整合一下,好讓我可以企業化、多角化經營,自己種菜養豬給自己的餐廳用呢? 

 

我早就知道自己是個對誘惑毫無抗拒力的人。像我這樣的人要避免被誘惑纏身的唯一方法,就是遠離各種誘惑,連試都不要試。所以從我「懂事」開始,什麼香煙、毒品或賭博…據說各種有百害而無一益的東西,我連碰都不碰。

 

第一次破功是研究所時代。那時個人電腦開始興盛,我根本不知道原來PC game是我的罩門,偏偏不小心就有好同學借我玩了第一代「模擬城市」,從此讓我過了將近十年沈淪電玩遊戲的黑暗日子,把身體和工作都快搞砸了,好不容易才從渾渾噩噩的成癮歲月中稍稍清醒

 

兩年多前開始寫部落格的初衷,主要就是為了不再沈迷電玩。起初效果還真不錯,每天逛逛別人的格子,寫寫自己的文章,感覺還挺有建設性的。沒想到,部落格竟潛藏對我而言,更「可怕」、更「無可救藥」的陷阱在裡面,讓我再度墜入萬劫不復的誘惑。

 

起初,在逛其他人的部落格時,開始會有零星討論Facebook的文章,那時只是勾起我的好奇而已。接著,有人系統的介紹Facebook裡的各種小遊戲,為了不讓那些網友們覺得誘惑到我有「罪惡感」(其實我想說的是「成就感」),我就不指名道姓,大家自行對號入座就好了。

 

在看到介紹「開心農場」文章時。簡直喚起我所有的「癮頭」。那就像當年我買的第一款遊戲「模擬農場」的眾樂樂版。當時我都還沒玩過癮,就因為電腦升級再也不能玩那種大磁片的遊戲,一直引以為憾,結果,「開心農場」的出現居然讓我有湧起類似「舊情復燃」的衝動。

 

幾天之後,網友又介紹了「餐城」Restaurant City,再度勾起我當年玩「夢幻西餐廳」甜蜜回憶。何況,當年一片正版遊戲光碟要花500到1、2000的大鈔,但現在這些遊戲,「基本上」免費。這怎麼不令我摩拳擦掌、躍躍欲試?

 

但我兩年前「戒電玩」的決心也不是下假的,雖然想玩的心一日強過一日,我還是勉強按捺下來了。然而,天不從人願,就在八月底,自己參加了個為期十天的超無聊進修,為了不讓自己不小心睡著,只好天天帶著筆電邊上課、邊上網,上著上著,一時昏迷,就註冊了Facebook,開始了這兩個多月的網海沈淪。

 

一開始的時候,說不上沈迷。我並沒有大張旗鼓公告全天下,濫交好友。我像玩單機板的開心農場一樣,只是自閉的不定期幫自己的田澆澆水、除除草而已。幾天之後,失聯多年的大學同學透過Facebook尋上門邀我交好友,不是因為她要玩,而是為了她小三的兒子要玩,沒有好友,只好請媽媽幫他牽線「找朋友」。

 

他們母子倆是我的第一批好友。和小朋友玩,一定要有「長者的風範」,那位小弟弟特別求我「手下留情」,因為他只能在星期三和週末上網,所以平常時候,我只能幫他澆澆水、除除蟲,絕對不能欺負小孩偷東西。我真是佛心來著!那陣子都在當小弟弟的義務園丁。

 

種了菜,行動就不自由了起來。出門在外居然會掛念起菜該收成,雞、牛要餵食了。有一次到朋友家聚會,一進門就急著和她借電腦上網種菜。八月那個時候「開心農場」還不像現在路人皆知,朋友們沒一個人知道那是什麼,只見我在網路上虛擬種菜的瞎忙,我必須夠獨立堅強才能承受眾人的嘲笑唾棄。

開心農場.JPG 

 

第二批「好友」是我的眾堂表兄弟姐妹媳。這才是沈淪的第一步。那些人三不五時就發個邀請,搞不清楚狀況的我只要一不小心按接受邀請,原來就是下載一種遊戲,不知不覺,我參與的遊戲就愈來愈多,事業愈搞愈大。不過,也因此和眾親人們有較密切的聯繫。我還可以透過Facebook「監看」最近到澳洲遊學的表妹一切安好否,必要時可向姑媽大人稟告。

 

第三批「好友」是我的妹妹和朋友們。九月之後,這些原本不屑我的人,居然媒體的推波助瀾下開始有了好奇心。哼!當時嘲笑我的人,居然也以假名開始在Facebook上遮遮掩掩的玩了起來。最後還來拜託要加我為好友,以便偷我的東西。

 

這陣子,「開心農場」愈來愈紅,害得我愈來愈不敢玩了。我很誠實的跟頂頭上司報告自己沈迷Facebook的事,她只搖頭說了一句:「非死不可」。幸好我還小有先見之明,只有在一開始的時候加了一個同事好友。否則萬一在不對的時間上了線,被不對的人看到了,一世英名都會付之一炬。

 

這一個月來,我都堅守「日出而作,日落而收」的原則,早上六點上班前種菜,下班回家後收菜。挺好的,所有「奉公守法」沒在上班時間偷玩的好友都抱怨他們偷不到我的菜了。因為早上六點他們還沒起床,傍晚六點他們還沒到家什麼都偷不到。

 

如果在部落格看到這篇文章,不代表我從網海沈淪中獲救了,只代表我稍清醒了一些,可以忍得住一時半刻不玩。至少「心有餘力」寫文了,這樣也好。我的規畫是,等我把所有的作物都種完一輪、動物都養過一次、餐廳升到最高級(已達成),就可以圓滿結束我的虛擬農夫和虛擬動物管理員和虛擬餐廳老闆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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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sph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