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看到我在部落格上寫《巴別塔之犬》,就問我是否看了作者的第二本小說《伊甸園的鸚鵡》?真感謝這位網友,其實我平常是不會主動注意新書資訊的,我會看的書,可能是逛書店剛好翻到覺得有興趣,要不然就是在網路上看到其他人的推薦,還有就是電子郵件的廣告。所以,我對出書的消息並不敏感,若不是這位網友告訴我,我根本就不知道台灣去年早就出版了作者的第二本書。
不過自從寫完「書齊?書災!」後,我好像“若有所悟”的開始限制自己買書的慾望了。多虧現在各地都有圖書館,更好的是還有預約及線上通閱這種功能,所以,我直接就上圖書館網路查詢,嗯!這本書在我住的地區圖書館沒有,幸好,其他地方有,我申請了線上通閱,書就會從其他分館送到我住的這個地區分館。雖然等了快三個星期,但這三個星期我也正忙著看其他書,等待還不算磨人,而昨天我總算拿到這本書。
起初聽到中文書名時,我還以為作者對聖經有特別興趣,兩本書一個用「巴別塔」,一個用「伊甸園」,兩者都出自聖經的創世紀。狗還對上鸚鵡呢!結果拿到書之後,才發現,原文書名其實是叫“Lost and Found”,書裡既沒提到伊甸園,連鸚鵡也是個無關緊要的節目道具而已。當然,有人會說鸚鵡在小說裡一定有某種隱喻,不過恕我魯鈍,我比喻不出來。說不定是因為我前一天才看過《危基當前》(Next),對裡面那隻把不少人搞到七葷八素超搶戲的鸚鵡印象更為深刻,所以我想不出作者要每組參賽者走來走去都拎隻鸚鵡到底是為什麼?
這本書讀完之後,我會建議那位問我的網友,如果借得到這本書,就不要花錢買了。可以看,不難看,作者的文筆依然很棒,很多文句的描述依然能精準的打動人心,可是我覺得這本書沒有《巴別塔之犬》那樣寫得深刻與感人。看《巴別塔之犬》時,也許是因為我看的是英文,速度太慢,所以前三分之一,我還真搞不清自己正在看的故事會是推理小說?喜劇小說?鬼怪小說還是恐怖小說?所以我會不由自主被主角的敘述“勾引”去,慢慢陷入男主角的懷想與悲哀中。
但是在看《伊甸園的鸚鵡》時,首先,我已認識作者的風格了(一個作家在寫第二本書時,挑戰真的比較大),我大致會知道我可能是看到什麼類型的書。其次,我看完第一個主角蘿拉的自白後,我就多少猜到後面可能會有什麼結局了。這本書,就像另類“成長小說”,所有參與的人,在經歷一次巡迴世界各國的比賽洗禮後,大概會有某種程度的領悟與成長。可想而之的,在小說結束時,作者一開始預設各隊組合之間的原有衝突或問題,最後要嘛可能就獲得解決,再不就是引爆偽裝的和諧。…最後大家都將認清自己,可能解放自己、原諒對方,要不就是面對自我建構假象的破滅而崩潰。
各位可去參考文後的【官方介紹】。其實,我真的建議,書本介紹絕不能這樣寫,它讓讀者抱著太高的期待或錯誤的認知去閱讀這本書。結果我並沒有看到什麼拿親密伴侶秘密換取成功的嚴重背叛;我也不認為這些參賽者有多麼不擇手段以獲取成功。總之,新書介紹太誇大其詞了,誤導讀者對小說誤判。
沒錯,小說是真人實境的電視節目,或許作者也試著在小說裡觸及電視模擬實境的道德或作假問題,但這類的電影或論述其實不少,除非本書能提出更有創意的見解。我不常看電視,但偶爾看一下「誰是接班人」或「我要活下去」之類的節目,那些參賽者既真實、又像演戲的表現,我覺得比這本小說描述的更有令人作嘔的虛假感。相對的,這本小說在看主角間的心裡獨白及彼此對白時真的有些遜掉了。
另外,我曾經比較認真的看過超級星光大道的第二季節目,也看過網路上不少討論區的爭辯。說真的,如果要看電視台怎麼作假或塑造明星、製造話題,其實看台灣這種選秀節目或新聞也夠精彩了,討論區就可以看到無數生動或指證歷歷的指控了。這可能也是我看《伊甸園的鸚鵡》覺得不夠有意思的地方。或許這個作者的本質是很溫暖善良的,所以要寫人性的虛偽或奸詐,有些隔靴騷癢。
就連書裡的比賽謎語,實在也讓讀者沒什麼參與的快感,享受不到解謎的樂趣。我原本以為我會像看到如同《達文西密碼》一樣的緊張刺激的解謎,可是,真的沒什麼挑戰性。我到過英國,我馬上就猜出「倫敦最危險的晚餐場景,今日唯見鴿子覓食此地」指的應該是有很多鴿子的特拉法加廣場;我對日本東京不熟,所以我看到「前去東京的廚房市,在街巷間尋覓無法下嚥的壽司,放不壞的鮮魚。」這種謎語時,我怎麼會知道東京有個餐廳設備供應區的「合羽橋道具街」。只好速速跟著書裡主角亂晃亂找了。如果把這本書當成旅遊書來看,我覺得寫得太片斷了,也看得出作者可能對她不了解的文化就真的是不了解(看日本場那段吧!)小說的主角們雖然跑遍世界各國去比賽,但除了旅途勞頓外,我不覺得書裡的描寫會讓讀者覺得自己也到異國遊覽一番。
比較讓我訝異的,倒是書裡處理三個同性戀者的部分。我讀完這本書後,開始有些困惑,我以為美國已經算是個對同性戀很寬容、很開放的國度了。甚至我在逛台灣的部落格時,也看到不少同志大方的come out,書寫著屬於他/他,她/她之間的甜蜜生活記事,而其他網友也很大方的給予關心或祝福。所以我在看到書裡那三位同性戀者,為了擺脫自己的天性,尋找自己的認同與定位,竟然還需經歷這麼多掙扎與痛苦,我反而覺得時光像倒退了十幾二十年,我在看白先勇或邱妙津的書一樣。但或許是我自己對世界的認識太少,對同志的遭遇或認同問題也停止理解和思考了,所以才會被網路上的假象所惑。事實上,台灣對同志實際上還是不夠了解與友善啊!同志依然不能擁有合法婚姻,我周遭大多數人的腦袋結構裡,也很少會有想到女生愛女生、男生愛男生這種事啊!
然後,我想說的是,看小說時,大家或許會對這個真人實境的電視競賽節目製作小組的操弄覺得不滿。但看完小說後,其實會感覺,每組參加這個節目的人,好像都沒有輸。大家都得到一些東西了,也許是獎金、也許是未來的伴侶、也許就是對自己的認識和對未來的覺悟。我甚至不認為節目製作小組不能這麼對待他們。因為,是那些人自己選擇、自己同意要讓自己上電視曝光亮相的。難道大家沒聽過「嗜血的媒體」嗎?媒體為了名利雙收,當然無所不用其極啊。就算我是個天真的小白兔,明知前頭就是險惡的森林,我是絕不會想要闖進去的。如果硬要闖,能怪叢林險惡嗎?
所以,不管是在看這本小說,看超級星光大道之類的偶像選秀節目,當參與者因為參加那個節目,而遭遇到自己始料未及甚至不堪的干擾或爆料時,我其實很難同情他們。因為當他們自願選擇站上這個電視舞台,追求他們一心想要的不管是名聲、獎金、自我肯定、自我成長…whatever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時,他們本來就選擇了要把自己公開在任何的無情檢視及鎂光燈的焦點下了。
敢站上電視舞台的人,多少有些「愛現」的本質吧。就像寫部落格的人一樣,我們選擇在部落格上書寫,不就是希望有人看到嗎?除非是把部落格封鎖或只限少數親朋好友觀看,否則,以網路的開放性,任何人只要運用搜尋引擎,隨便都找得到自己張貼在部落格的東西。一旦我們選擇了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公開在部落格,就要有被大眾觀看、檢驗的打算。我想,連被「偷窺」都說不上,匿名或公開身份也好,寫部落格,已經若干程度的把自己公開在別人面前。
我曾有寫日記的習慣,一度中斷了好久,寫部落格後,我也同時恢復了這項習慣。有人把部落格叫做網路日記。我並不這這麼想。我寫在紙本日記的,是我不願意讓別人知道的自己,而我「愛現」、「想現」的部份,我可能會選擇貼到部落格上。
其實我比痞客再早個十天,是先在雅虎奇摩寫部落格,但後來被幾個朋友知道了,他們會上去看。我那時才覺得有認識的人看你寫部落格,是件麻煩事。比方說,朋友中有人知道我開始寫部落格後,就極度“防備”我,因為他們覺得“作家”(我算是嗎?)就是專門出賣別人私生活的人,所以那陣子他們都不再告訴我他們的生活小故事了(幸好幾星期後他們就自動解嚴)。當然也有人樂得提供一堆故事要我寫上部落格。不管是那一種,當我把寫部落格當成是電玩替代品時,我還是喜歡像玩遊戲一樣隨意、隨興的寫。這種有朋友在監看的感覺有點像芒刺在背。
後來,我略做區分,把比較和自己工作專業有關的、能公開的,放在yahoo;而痞客就像我的秘密花園一樣,沒有一個親朋好友知道這裡。可是我也明白,一旦有一天,有個親朋好友逛到這裡,只要看個幾篇文章,大概就猜得出是我了。但在這之前,我想先享受一下自在寫作的樂趣。畢竟我不是真正的作家,寫出來的東西,被認識的人批評或品頭論足,我還是會有些難過與不自在。
昨天我貼了一篇「老闆給的胡蘿蔔」在網路上,其實我真正要討論的是領導人鼓勵或誇獎員工,應該也要有某種原則或前提才對。不過,我習慣舉自己生活實例,於是不免就牽涉到自己的同事。結果有一位網友很貼心的提醒我網路搜尋引擎之可怕,要我多加小心。其實在貼文之前,我也考慮過類似問題,甚至覺得批評自己的長官會不會很沒有職業倫理?
後來,我覺得我寫的都是事實,我也願意為我所寫的東西負責,所以我就貼上去了。反正和上級辯論理念或做法的事,我不是沒做過,還算有經驗。
不過這位好朋友的善意提醒,讓我思考到其他問題。如果連一位不認識我的網友都會覺得文章可能有某些疑慮了,那麼,我是不是應該更注意自己沒預料到的一些麻煩。比方說,如果有一天那篇文章真的被老大看到了,而她也聰明的對號入座了,我想,我揭露的內容當然不至於有官司之爭,她也不可能fire我,但想到她光是來找我“長談”、“溝通”或“說服我”,其實就很令人疲勞了。另外,那個爭議原本只有少數幾位同事知道,如果有一天,被其他同事或老大的老大看到了,他們因此要在會議上好好「檢討」、「釐清」當事者責任的話,好像又不是我原本要貼這篇文章的本意。
為了要沒有隱憂的能自由自在繼續在部落格寫文章,我就很孬的暫時把文章鎖起來了。也許我想到更好的敘寫方式時,再重寫解碼。不過,我同時也在盤算,如果頂頭上司又有類似狀況時,我是不是更應該直接把文章改寫,e-mail給她,我們真的好好溝通一下彼此的理念呢?
就如同我所認知的,部落格是一種舞台,自己自願選擇站上這個舞台,我還是必須為這項選擇負責,不得不接受一些合理的、無理的檢視,我也必須有心理準備,永遠可能會有自己始料未及的後續反應,後果也許自己都承受不了。
【伊甸園的鸚鵡官方簡介】
你是否願意拿親密伴侶的祕密換取成功?
你是否願意在眾目睽睽下坦露內心,以獲得名利?
如果你願意,歡迎來到「追夢者天堂」!
這是一個真人實境的電視競賽節目,兩人一組,如同電影「楚門的世界」一樣,在攝影機全程跟拍下,參賽者將帶著鸚鵡及尋獲的寶物,從埃及到日本、瑞典而至英國。他們為了不被淘汰,必須闖關解謎,找出埋藏在異國的神祕物品──當然,他們還得出賣自己的靈魂,才能奪得最後的百萬美元頭彩!
當比賽進入決賽階段,所剩的六組參賽者也正面臨人性最嚴峻的考驗,他們該如何不在如影隨行的攝影機前流露複雜的情緒?守寡的母親能接受女兒出賣祕密的難堪傷害嗎?原是同性戀卻因為宗教信仰而轉為異性戀的夫妻,能不能抵擋邪惡的誘惑,守住他們的婚姻?重逢相戀的高中情侶,是否能證明他們最初的選擇是對的?而紅極一時的過氣男女童星,又會如何演好這齣實境秀,好讓自己重返鎂光燈下?……
這些人都把獲得這場競賽最終勝利當成生命的轉機,以為就此將能找到改變他們命運的伊甸園,人生也能從此完整而無憾。這慾望與誘惑是如此的熾烈,就像他們隨身在側的鸚鵡,在人耳邊吵嚷不休,召喚著他們奮不顧身直衝向前。然而,他們真的願意付出一切代價擁抱夢想?而這伊甸園究竟是他們所嚮往的天堂,或是讓人喪失一切的危險之地?
- 4月 16 週三 200820:35
看完《伊甸園的鸚鵡》兼談部落格的公開性問題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除了自己家人和部份極少好友之外~ 没人知道我的部落格 只知蒂娜有經營部落格 想避免以後成為話柄 某些部份我的部份跟妳很像
我是沒半個人知道我在這裡。同事家人根本不知道我寫部落格。 感覺上這樣自由自在多了,有時跟陌生人互動,反而能意外的激出一些火花,也蠻有趣的。
我都寫阿弟的事... 目前還沒上班,就只敢寫一些小事... 不能寫的還是不能寫...
我就是沒有可愛的兒子可以寫啊!連貼我小外甥的照片,都怕被她媽媽罵哩,幸好我妹妹沒電腦,不上網。 我很羡慕有人可以畫有趣的漫畫、介紹吃吃喝喝的好地方,但這些我都不會也不擅長,可又愛寫,只好就遊走能寫與不能寫的邊緣了。
^++^)哇哈哈.拍謝.~ 日前看到一個媽媽寫Blog. 好像被她的小姑發現. 好像連密碼都破解了哩.~ 所以那個媽媽只要寫一下. 她小姑就留言告訴她oooxxx類似辱罵她的話. 我才會聯想到說.~
不會啦!我很謝謝你提醒我。其實我早就見識過搜尋引擎的厲害。不想再見到的人,結果對方在網路上打我的名字,就連我在那裡工作、電話號碼都知道了。我去參加一個課程,結果主辦單位竟然把所有學員的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都公告在網路上。連我高中同學想找失聯的同學辦同學會,也是靠網路找到不少人,所以你的顧慮是沒錯的。我還想繼續過自由自在寫部落格的日子,不必要的麻煩還是能避則避。
*****
*****
*****
*****
我也是因為有些事不想讓身邊的人知道,所以一直在玩著網路捉迷藏。 想說又怕被誤會,人的溝通真麻煩呢……
其實我有時也會想,如果怕麻煩,乾脆就不要在網路貼東西了,可是為什麼我們還是樂此不疲呢?看來網路世界還是有點迷人的。
話說,蒂娜,我原本以為妳是另一個"蒂娜",有點恐懼說XD 哎呀好險我沒買,其實像我看丹布朗的<天使與魔鬼>時就覺得劇情手法根本一模一樣,不過他是有寫到一些發人省思的問題就是 我覺得從部落格可以看出一個作者某些內心世界,不是指版主自己說的個性行為什麼的,而是從一個人的文筆和思考角度來看;朋友說我很可怕,像會讀心術一樣,所以我覺得要寫網誌的人要帶有被曝光的覺悟,因為像我這種搜尋魔人真的多少可以挖出一些東西;哎呀我想看鎖起來的文章XD(附註:我是學生,所以絕對不認識妳XD)
咦?我不是蒂娜,蒂娜是一樓那位網友啦,我在這裡代號是Sisphe。 幸好我還來得及告訴你不用買,那陣子在等預約書時,也覺得怎麼那麼久?不過我在網路上看其他人的書評,也還是有不少人說寫的比第一本好啊!你可以去其他部落格看看別人的心得,不一定只聽我的一家之言。另外,我印象沒錯的話,《天使與魔鬼》應該是作者較早的作品,只是《達文西密碼》比較早在台灣出版。 我覺得你能從部落格看出作者的內心世界還蠻厲害的,說不定也可應用此能力開放出一番事業。沒錯啊!寫網誌是要有曝光的覺悟,即使鎖起來,好像也是有很厲害人的能破解。人有時真奇怪,光明正大放在那裡,大家不見得想看,鎖起來了,反而希望能看一下多好。如果你是學生,這篇文章不看沒關係啦!
感覺妳看書的速度超快, 看完後還可以馬上寫下感想與心得, 佩服佩服! 關於部落格, 當初是為了將花藝作品PO在網上供學生參考, 沒想到現在花藝好像成了配角, 其它雜七雜八的生活記事反成主角, 我爸偶爾會上網看我的部落格, 他就覺得我的部落格真"熱鬧", 這樣的東西也放在網上, 唉! 沒辦法, 觀念不同!
我看書的速度普通而已,只是我不會插花,又不用伺候老爺和少爺,不用煮飯、洗衣服,家事都堆到看不下去再做就可以,自然讀書的時間就比較多了。而且,我以前打電玩一天至少五小時,現在不過是把那些時間換來讀書、寫文章而已。啊!還有,星期三下午我剛好請休假,所以可以有時間寫心得。 我覺得你這樣很好,反正部落格就像自己開的店,有人開專賣店,有人開精品店,有人開超市,反正不管什麼店,顧客有需要,自然就上門了。更好的是,我們開的店還不會有“進貨”或“賠本”的考量,不管怎麼樣,老闆賣得開心就好了。
*****
*****
的確呢,有時寫的太白,當事人會嗅到妳在說他,那位網友真是熱心提醒妳,真的網路隨便一搜尋就可以找到自己。像我有位失連的朋友就是這樣找到我的。本以為那個小天地沒有人知道,就寫了很多私事,被他發現趕緊關起來。 之後就把比較私密牢騷的文章給鎖起來自保吧
我真希望這裡都不要被熟人發現,這樣我一定會自在一些。 我另外一個部落格就是有朋友知道,每次碰面,她常要和我就文章內容抬摃。有時會稱讚(這也有缺點,她不稱讚的時候,我又會想是不是這次寫的不好?);有時就會說我這裡不周延、那裡有些偏頗。雖然有人討論確實能讓思考更加周延,但我的肚量大概大小,被那麼徹底挑剔時還是會有些惱火。 我希望以後部落格的文章還是都以能公開為主,如果要鎖起來自己看的,我就寫在家裡的日記就好了。
從我寫網誌開始,就沒想過要寫"鎖密"的文章,既然是open的舞台,何必多此一舉。 不過,妳提到寫網誌應該更自在一點,不需要讓身旁的親朋好友知道,這點我最近才領悟到的,可惜已經來不及了。因為不想多此一舉又想暢快欲言,卻又很不想讓身旁的朋友看見我在寫什麼...早知道在開放網誌時,應該多留一點心眼的。(我在考慮拜託痞客客服鎖IP...不知道有沒有用,哈!)
我起初也沒想寫鎖密的文章,天真的以為根本不會有人知道我。 而且我也沒打算寫什麼驚世駭俗或世紀大揭密的限制級文章, 這次,就算是擦槍走火、也許就是自己膽小考慮太多。 看了你的留言後,才發現,原來IP也能追到人啊???對我這種電腦生手來說,聽起來就很恐怖的樣子。 可是,我真的覺得,親朋好友不知道自己寫網誌,以我的文章屬性和風格來說,真的是利多於弊。我和朋友想溝通,可以寫e-mail、可以打電話(我不用msn)、甚至當面聊都可以,部落格,就當成自己生活的另一面就好,感覺上有個小天地,不被周遭人打擾,這樣我覺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