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工作上遇到了兩件哭笑不得的事,都和「做決定」有關。
第一件事是同事A前陣子一直嚷著要辭職,因為她的工作能力強,處理事情有效率,她的主管當然是極力慰留她,同事們也普遍希望她能留任。其實她去年就吵過一次了,後來被主管慰留成功。沒想到一年一次的週期又到了,這次看來她辭意甚堅,連去處都安排好了。因為她的動向也會影響我這裡的職務安排,所以我上個月兩次和她確認,看來她此番是心意已決,辭定了。
第一件事是同事A前陣子一直嚷著要辭職,因為她的工作能力強,處理事情有效率,她的主管當然是極力慰留她,同事們也普遍希望她能留任。其實她去年就吵過一次了,後來被主管慰留成功。沒想到一年一次的週期又到了,這次看來她辭意甚堅,連去處都安排好了。因為她的動向也會影響我這裡的職務安排,所以我上個月兩次和她確認,看來她此番是心意已決,辭定了。
結果前兩週的主管會報,頂頭上司竟宣布同事A決定將留任原職務,因為她去廟裡擲茭,神明指示,一動不如一靜,新工作不適合她。於是她當然「順應天意」,再度留任一年。
消息一傳出,同事嘩然,畢竟她不是第一次喊不做了,而且一次比一次動作大。結果這兩次都是雷聲大雨點小的草草收場,大家總覺得好像有點被愚弄甚至歹戲拖棚的感覺。並不是她不能去求神擲茭,但順序應該是求完神明知道神意後,自己衡量後再宣布決定,而不是先大肆宣揚辭意後再去請教神明的旨意,再以神意當自己的決定。
消息一傳出,同事嘩然,畢竟她不是第一次喊不做了,而且一次比一次動作大。結果這兩次都是雷聲大雨點小的草草收場,大家總覺得好像有點被愚弄甚至歹戲拖棚的感覺。並不是她不能去求神擲茭,但順序應該是求完神明知道神意後,自己衡量後再宣布決定,而不是先大肆宣揚辭意後再去請教神明的旨意,再以神意當自己的決定。
但之前她堅定的辭意,讓相關人員都有些白忙一場後,再以神明的意見當自己的下台階,不禁讓人有些懷疑她處理事情的態度是不是仍有待磨鍊?她做決定拖延反覆的態度實在也和她平日乾脆俐落的工作方式非常不同。
第二件事更不知該說是冥冥中有天意還是純粹巧合。有個大家都不想接的職務出缺了,按內規,要從七位同事中協調出一位接任,萬一都沒人自願,就抽籤決定。本來頂頭上司幾度請託,某同事B考慮後已答應去接了。當然,她的決定還是會影響我的工作安排,所以我一知道她的動向後也開始調整人事。沒想到隔天她又跑來告訴我,她回家考慮之後決定不接了,要抽籤就抽籤,“讓老天來替她決定”。
所有人也被她反覆的態度搞昏頭了,和她比較熟的人,就當她的面奚落嘲笑她意志不堅,三心兩意;不熟的人,也只敢在背後唸個兩句,怎麼這年頭大家的決定都如此草率,答應的承諾都可以翻臉不認。我則直接跟她苦笑抱怨:「我什麼都不要排了,我配合你們需求提早作業,結果一日數變,人算不如天算,我簡直是白忙一場!」
結果上星期只好來一次職務的公開抽籤,七分之一的機會,她第一個抽,Bingo!中籤的人居然就是她。她當然認命的接受老天的安排,和她比較熟的同事(包括我)乾脆都跑去大大的嘲笑她一番,笑她前幾天根本枉做小人,徒增罵名。天意就是要她接,自己卻不考慮清楚接了又反悔,招惹做事反覆的惡名。
工作上的事我可以一笑置之,遇到與自己親友利益切身相關的事就笑不出來了。我有個親戚十年前為某甲開店作保,結果某甲經營不善欠了一屁股帳一走了之了。直到最近銀行竟然找上了我那位親戚,說還欠一百萬要強制執行扣除他薪水的三分之一抵債,公司可能覺得我這位親戚有債務麻煩不太可靠,要求他辭職,結果,他因為十年前為人作保,落得現在中年失業,連找工作,都可能要被扣三分之一薪水。
於是他硬要某甲老婆的姐姐出面幫忙協調,解決問題(當年他是因為某甲的老婆的關係才認識某甲的)。因為某甲和某甲的老婆根本避不見面,而他們彼此都認識,所以他認為某甲老婆的姐姐「有義務」要幫忙解決問題。我和某甲老婆的姐姐也認識,聽完某甲老婆姐姐抱怨完這一大段前因後果後,忍不住問:
「當年某甲找你作保時,你有保嗎?」我問。
「當然沒有,借錢是借過他們五萬,借錢收不回來我還撐得住,人呆才去當保人,萬一出什麼摟子,我又不一定能負責。」某甲老婆的姐姐說。
「那麼你有勸說我的親戚去當他們的保人嗎?」我再問。
「怎麼可能?他們什麼時候認識、搭上線的我根本不知道。」某甲老婆的姐姐說。
「既然不是你牽線要他作保、你也沒有要他作保,當時要當保人是我那位親戚自己的決定,為什麼現在卻變成硬要你出面協調負責呢?」這是我最後的疑問。
最後會怎麼解決我不知道,但畢竟雙方都是我的至親好友,彼此有了麻煩,我還是會為他們心煩難過。晚上一直在想這些問題,最後就把這三件事串在一起了。我發現,太多人似乎不愛「自己做決定」,或者「不敢面對自己的決定」,明明是自己要想清楚、自己要承擔後果的事,但怕自己做錯決定,無法承擔失敗的後果,乾脆賴給老天爺、賴給親友,萬一失敗了,說句「當初要不是你說…」、「好歹天注定」、「天意如此」、「天要亡我」…是不是這樣就能減少一點自己的責任或掩飾自己的無能呢?
我們聽過太多為人作保,結果害慘自己的案例。那個被保卻落跑的人固然可惡,難道為別人作保的人就一點責任都沒有嗎?什麼叫「保」?不就是因為我們信賴或認識對方,我們才願意為對方做保證嗎?我們為什麼夠資格當「保人」?不正是因為我們自己確信自己有一定的實力,能夠在我們保證的人出了問題時,自己為他承擔責任,才可以做為人作保嗎?
我那位親戚,識人不明,卻一廂情願去當保人;自己沒先惦惦自己的斤兩,毫無實力卻不知天高地厚去為人作保,搞得自己目前工作家庭都面臨危機;明明是自己的決定,卻不肯承認自己當年的愚蠢,硬要把一堆不相干的親戚好友拖下水,一起分攤他的錯誤,要別人一起負責。說來說去,除了怪落跑的元凶某甲外,我那位親戚難道沒有錯嗎?但這下可好,要奔波煩惱解決的,卻變成當年毫不知情某甲老婆的姐姐。
自己的決定自己負責吧!選學校、選科系、選工作、選老公、選房子…人生太多太多的選擇都要下決定。別人的意見、老天爺的旨意,都只是參考而己,做決定的人是自己,承受後果的也是自己。沒有人把刀子架在脖子上要你接或不接某項工作;也沒有人把刀架在脖子上要你當保人。如果我們都把做決定的權力交給旁人甚至老天爺,自己怎麼可能仔細思考做下這個決定要付出什麼代價、承受哪些後果呢?我們又怎麼可能全心全意為不是自己的決定努力或負責呢?一旦決定錯誤了,因為不是自己的決定是否變成自己不想負責任的合理化藉口呢?
我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讀過一本佛洛姆的書叫做《逃避自由》,講的差不多就是這一類的事,我是自己該去讀一讀?還是要請同事A、B及我的親戚讀一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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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人不要做決定是因為不想負責, 所以常說給老天爺決定之類的話。 而且現在發現這種人越來越多。 以後什麼事情都用擲筊的好了...
對呀!要是什麼事擲茭都能解決該多好。老闆選員工擲茭、嫁娶擲茭、連總統縣市長立委都不用選了,擲茭就好—這可回到君權神授時代了…但先決條件是,大家信的神要一樣才行呀!否則你的神的決定會影響到我的權益,這可傷腦筋了。 追根究底,太多人對自己沒自信,害怕負責吧!
我覺得這也跟台灣的家庭教育有關耶... 通常大人都幫小孩做好決定,而不是訓練他們從小做決定,並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我想這是很重要的~
你說的也是一個事實。父母太習慣為小孩決定一切,以為這叫為孩子好。搞得孩子從小就無從選擇,不會下決定。 (糟~我突然想起上個月要幫佑佑買一頂新帽子,他自己先挑了海綿寶寶,我們覺得品味太差擅自幫他換了一頂,我們算不算錯誤範例呢?果然啊!指別人罵比較快,自己卻不自覺的一直犯錯。)
前一陣子我很要好的好姐妹離職的事,也是鬧得滿城風雨,那時我也覺得如果總是在為別人而做決定時,後來發現別人為自己做的決定並不好時,該要怎辦? 更尤其她那時就職、離職都跟前後任男友有關,比擲茭還要嚴重對我而言。 做保這事我媽從小就一直教我,萬萬不可為。我還小的時候我爸他們民x局就有爆一場弊案,其中我爸的同事有一個後來有入獄,就因此他的保人跟著遭殃,因為他入獄就沒收入了,房貸、信用貸款也把那保人拖得慘兮兮。 我媽問我爸這好好先生「老實講,他有沒有叫你做保?」我爸愣愣的說『有,好險我回來找房契找不到。』 真是好險哩,不然我家不曉得會變多慘。
真的好險!房契是你媽收的嗎?果然啊,家裡重要東西果然要請謹慎的人好好的收,像我自己的房屋所有權狀是亂收到自己也找不到了,這樣算不算一種“保險作法”呢? 我只是覺得,“作保”這件事真的要好好教育大家,不是不能作保,我當年念研究所也是請了兩個長輩當保人才能留職停薪。如果大家都不幫人作保了,那麼真的會有很多人面臨求職、創業的更大困難。只是,我真的覺得,我們幫人作保,一定是要相信那個人值得保證(自己都不了解的人還幫他作保,未免把自己的信用看得太廉價了?),還有,作保的擔保品一定是要自己承擔得了的損失。如果自身難保,還亂幫別人作保,不也是一種不負責的表現?
我覺得某甲老婆姐姐是一個聰明的人,自己妹妹的先生來請托求保,因為是親人又無法太狠心絕情,在能力範圍內拿五萬塊幫忙,一借出的當下就要有心理準備有去無回了,但求一個心安,也不會因為拒絕作保而傷了親情。這真的是個好方法,我學起來了~:D 那個愛擲笅的同事,我覺得她真是高招,高手中的高高手,不知道她明年會不會又上演另一齣"老娘不幹了的大戲",覺得她法寶好像都使光了,不知道明年又該如何收尾...好奇死了XDDD
聰明也抵不過親友笨啊!現在她還不是也被親友當年的一筆爛帳牽拖得頭昏眼花,雖然實際上、道義上她都可以不管,但感情上,兩邊都是親友,依然為難啊!不過你分析的沒錯,面對至親的請託,如果真的要做得不傷和氣,或許借錢而不作保是最無傷的作法。 那位擲茭的同事,也是一絕了。去年是以老闆“命令”她不准請辭自圓其說,今年是以神明不看好她請辭落幕。我也不知道她明年會不會有更新戲碼。其實我們的工作不會因為你請辭被慰留而能得到更多好處(如升官、加薪),所以我不認為那是她爭取更多福利的手段,而只能認為,她總是太草率下決定,又太輕易被說服改變心意而已。
我大概只作過2次保吧?... 一次是最小的妹妹的助學貸款, 一次是最小的弟弟買車作保,... 這年頭需要找人作保的事, 說有多難,就有多難,... 我沒多考慮,一下就答應,.. 我跟弟弟妹妹說, 你可以跑了, 車子別弄丟了~~~~ 沒什麼背景的人, 碰到需要他人作保, 也很傷腦筋~~~
這輩子還沒人找我作保過。 但是以前真的有兩個長輩為我作保過,當時我辦留職停薪一定要公教人員才能作保,於是找了以前的老師和同學的爸爸,他們都很爽快的答應了。現在想來很感謝他們對我的信任與幫忙,找保人真的很困難! 如果是弟弟妹妹們的助學貸款,我可能也會作保吧!萬一他們付不出來,身為姐姐的好像幫他們一點忙也不為過。如果是買車作保就免談,自己存夠錢再設法,我自己都沒車。我很不贊成有些人,明明沒錢,卻貪圖能力之外的享受。當然,有時買車是有實際的需求,但不論做生意、買東西,量力而為不要過度擴張信用才是自保之道吧!
我同意對於買車作保的原則, 不過,我的弟弟的車,我認為必要, 家庭經濟上,不算寬裕, 他願意用分期的方式買車, 我是同意的,..
我弟弟妹妹們都是分期買車,不過都沒有找我作保,要不是不需要作保,再不就是不敢找我碰釘子(更可能是我那個好媽媽幫他們保了)。對我而言,他們都不是很需要買車的人。 以你的例子,你都贊成了,就沒什麼好說了。你一定是個很照顧弟弟妹妹的好姐姐。想想,我青面獠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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