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附近有個不算短的步道,假日如果不想出遠門又想散步時,我可能就會去那個步道走走。算算也在條歩道上消磨了快五、六年的快樂時光了。不同的季節,可以欣賞沿途花草樹木不同的顏色,感受秋冬葉落枯黃的寂靜,體會春夏花草盛開的生機。真慶幸自己住的地方有一個可以散步放鬆的好所在。
可惜,這一年多來,我再也不想也不敢去那裡散步了。因為,最後一次去那裡,遇到了令人生氣又令人覺得危險的經驗。
那條歩道一直以來都是行人與自行車共同使用的。早幾年,我和家人在那條歩道上散歩,單車騎士並不算多,無論是行人或單車騎士,大多是抱著悠閒的心情緩慢的或走或騎在這條歩道上,偶爾會有單車高速通過,但畢竟數量不多,只要我們稍加注意靠邊走,這並不造成我們散步時的太大困擾。
自從這兩年什麼「節能減碳」、「單車樂活」風氣大大興起後,我發現身為行人的我面臨了很大的威脅。龐大的單車騎士宛如新興的路霸惡勢力一樣,佔據了全部的步道。走在那條歩道上,不再有悠閒自在的感覺,一條窄窄的道路,以為自己是在疾風飆速的單車族絡繹不絕,兩條腿勢單力孤的行人只好像電玩遊戲裡的人物一樣,要耳聰目明隨時左閃右躲,以免不小心就被單車攻擊。
走在歩道上,不但「叮呤、叮呤」催促警告的單車鈴聲此起彼落,閃避的慢一點,還會有單車騎士破口大罵:「你們不長眼、不會讓路啊!」、「喂!這裡是自行車專用道!閃邊啦!」
不!這裡絕對不是!我確定路口的標誌畫的是自行車和行人,而且還有一排字寫著「行人優先」。那一天,和我同行的家人最後終於忍無可忍的和一位單車騎士對罵了起來,最後還忍不住祝他「一路順風摔車最好」。
那次的不愉快經驗,讓我從此再也沒去那條步道散步的興致了。事後也一度想投書相關單位請他們解釋路權或明定罰則,但我發現有人做過同樣的事了,也有單車騎士自己感受到那種「行人與自行車專用道」的危險,但這些小小的聲音,有用嗎?
最後一次走在那條步道上,我和家人抱著一種「被迫害者情結」,怒瞪著一輛輛自以為是,呼嘯而過的腳踏車。這些單身騎士,騎著最夯的小摺,穿著一身酷炫的行頭,他們是時尚的新貴,過著自以為響應最時尚、最環保的健康樂活生活。在心態上,他們有種道德上的傲慢,因為他們愛地球、因為他們追求健康,所以高人一等;但同時他們也是自認最弱勢的,因為政府的交通設計都是「四輪中心」思維的,政府大概也沒料到代表古早農村時代的單車會換個訴求包裝大行其道。所以台灣各城市根本都沒有足夠和合理完善的自行車道。於是,自行車必須和汽車及機車爭道;自行車也必須和行人爭道。
這一切一切,似乎這讓他們不自覺(或自覺?)的認為可以理所當然、為所欲為的闖紅燈、逆向行駛,騎上人行道、紅磚道驅趕行人,認為舉凡汽車、機車、行人都應該讓路給他們,睥睨忘卻所有關於“尊重”、“禮讓”、“包容”的美德。
而這正是我一切憤怒和困擾的來源。
每天上下班時,我是個機車騎士,機車應該是目前最顧人怨的交通工具。它代表廉價(比起汽車)、落後(比起汽車和小摺)、污染(比起單車和走路)和危險(因為太會鑽了)。騎在馬路上,機車要小心所有四輪怪物的夾擊,現在我還必須注意自行車的突襲,它們無聲無息,比機車更刁鑽、比機車更機動,速度忽快忽慢,紅綠燈與他們無關,而且看起來很容易在凹凸不平的路面上摔車。我的機車想超越他們時,必須很小心,千萬不能驚嚇到他們,也不能擦撞到他們,這些單車族們騎在大馬路時,可是理直氣壯又滿腹委屈的。
而假日我多半是個行人。當我走在人行道或歩道時,我必須全神貫注提防那些高速竄出的自行車,他們傲慢、不禮讓行人,因為他們是最跩的時尚單車族。
或許用道德勸說、呼籲單車族或行人自律及彼此尊重根本無效。機動車輛行駛在道路上有時速限制,難道自行車不需有嗎?一輛在馬路上、自行車道上、人行歩道上飆速的自行車難道對自己和對別人都不構成威脅嗎?人行車和行人共同使用同一條路,本來就有不平等的矛盾與安全上的疑慮。難道交通主管單位從沒發現嗎?
度假時,我也喜歡租單車四處晃,我也喜歡騎著單車,享受清風拂在臉上時的暢快,但是我比較喜歡悠哉的慢遊,而不是把單車當成哈雷機車狂飆(客觀上,我的技術和自行車配備也不可能)。自從當過被自行車驅趕威脅的行人後,我才發現單車快意奔馳的快樂其實很有可能是建築在行人害怕危險的痛苦上。
那麼,根本之道應該是請交通主管單位儘快規畫清楚的人車分道,規畫出完善的自行車步道及相關的自行車交通管理辦法。當然,身為很不討好的機車騎士,也拜託自行車騎士能注意自己的安全,不要在馬路上亂竄,亂衝,最好能注意一下紅綠燈和行車方向;身為最弱勢的行人,更懇求單身騎士,別再ㄌ一ㄤ我了,走路比自行車還節能減碳好不好?我不想再在人行道或步道上讓路給自行車了,你們也沒比我高尚或環保,幹嘛一付「目中無人」的跩樣?
當傲慢的單車騎士縱橫四方、以至少時速三十公里的速度暢快奔馳也在大街小巷、鄉間小路、騎樓紅磚道時,請別忘了,我們這些時速不到兩、三公里的行人,也想享受平安、自在的走路權利。
【相關閱讀】
看來,對於傲慢單車族,早就有「單車大頭症」這個名詞,相關文章可參考以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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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言瘋語(6)
除了單車外
其他都有
小客車 摩拖車和走路
我也愛搭大眾捷運
我想很多人把現在的單車運動當成一種時尚運動
可是沒有一種應有的態度
我開車時很怕停在有單車的停車格
因為我怕我的車子被刮傷
我也很怕有單車突然竄出
(因為要禮讓行人也包括單車期士)
我自己沒機車,也只趕在自家附近騎腳踏車閒晃,要我到大馬路還不敢咧。
反而我還很怕機車一個不小心撞到我,所以我都儘量騎邊邊,也遵守交通規則,不過常常看到逆向的單車阿伯心裡真的很不開心XDD
錯誤的政策
把單車放到人行道上本來就是個錯誤的政策,那會變成弱勢者跟弱勢者搶資源,完全錯亂。綠色運輸應該思考道路空間的合理分配,正途是縮減汽車道的寬度來箝制小汽車,進而把讓出來的空間給單車,才會有替代效果,而非讓行人與單車競爭。這不是單車的錯,完全是沒有擔當得罪開車族的規劃者與政客的錯。機車族逼哀
騎機車常常遇到前面汽車忽然減速(想靠邊停車或買東西)我們就要停下或是跑到快車道上!但是機車減速,就會被後面的人罵...這個問題很好
我們是直排輪溜在自行車道上一部分自行車也是會撈叨[這裡是自行車道ㄟ~]
行人&直排輪&自行車間的關係要如何平衡的確很難拿捏
其實以單車為座騎,並沒有太高的技術門檻,只是並沒有像駕訓班那樣普遍的設立教學管道,像台北市的公園又禁止騎車,假日河濱又擁擠,其實我們並沒有一個適當的環境讓人們順其自然轉換交通工具成單車。
雖然自己是一個騎單車代步的學生族,但我從不願騎行於設計給行人(甚至對行人來說都不夠舒適)的人行道,除非是一整排人並行擋住道路,也絕少使用車鈴,單車怎麼可以因為安全的理由大剌剌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呼嘯,而造成行人的驚險呢?更別說逆向和闖紅燈,會造成守規矩騎士的危險...每每遇到這樣的騎行方式,就覺得不齒且感嘆。
只是騎單車就可以減碳嗎?
把十來公斤單車騎出去(或是用小汽車載到步道口)繞幾十公里山路、回去大吃大喝大魚大肉,比之於搭乘大眾運輸緩緩步行登山度過清新有氧的一天、均衡而正常的飲食,可是一點都不『樂活』、『環保』、『減碳』。
版主可否指明哪一條步道出現這些單車佔道的現象呢?我與朋友有空可以過去記錄,透過自行車的討論空間發佈出來提醒,對於車友們在行人優先的路徑上禮讓尊重行人,期望可以有所改善和帶動更多良性的討論。謝謝。
而是和尊不尊重他人有關係
尊重他人的人,不論是開車、騎車、走路都會考量他人
我遇過許多開車族會停車等我過馬路
我也常遇到一團人佔據整個通道邊走邊嘻笑,後面都無法繞過去的情形
不管是汽車族、機車族、單車族、行人,都有尊重他人、禮讓他人的人
而不管是汽車族、機車族、單車族、行人,也都有自以為是的人
下這樣的論調基本上都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是不客觀的說法
今天早上我也遇到一個明明綠燈他大列列的闖過去,所有的車都叭他,他也無動於衷、私理慢條...
乖乖的遵守交通規則騎在慢車道上,又常常遇到汽機車佔用停車,或是明明路邊有空間可以通行卻硬是要走到車道上的行人,如果是機車遇到這種情形改走快車道至少與汽車的相對速度不高,但是自行車嘛…認命吧。
"前方靜止的汽車突然打開車門",真可怕。
不過還有更可怕的:
我上下班途中要經過一個地下道,車道只有兩排,一排汽車一排機車,常常碰到不開轉彎燈直接轉換車道的。
有一次來得及煞車卻被後方機車追撞。
想閃汽車?沒地方閃阿?
地下道就這麼窄!旁邊還是牆壁呢!
看了你的部落格覺得很喜歡!!內容很有趣喔!!^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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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時尚就是一窩瘋啦!
國民素質不高,這樣的情景自然出現,
只重自身利益,枉顧他人權益.
所以不管是使用何種交通工具或者步行,都要留意小心,以免意外發生後悔莫及。
好久不見!!看了妳的文章可以感受到妳的心情.只能說:目前不少部分的單車族有這樣心態.我想這除了政府要思考自行車道與人行道硬體的改善外,最重要還是單車族素養的提升.
在日本,行人的權益最大.而單車族一般都在人行道移動,但在遇到前方有行人擋路時,大部分的人是不會按鈴催促的,即使不得以情況下按鈴,當超過行人時,大都也會點頭或"說抱歉"致意.參考看看!!
PETER
妳這篇真是寫出了我的心聲啊!
最近在路上,不論是開車或走路,最要提防的就是腳踏車騎士,橫衝直撞且不守交通規則(我還遇過要過十字路口,就直接四十五度切過去,不等紅綠燈也不兩段式的)
加上光先生騎腳踏車也摔過(不過是在山裡)
所以我ㄧ直覺得騎腳踏車是危險的(至少在台灣)
或許腳踏車騎士也覺得自己沒有路權,但只希望在台灣的自行車專用道尚未健全以前,這些騎士還是能多留意路上的狀況,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吧!
單車騎士的自律與互相尊重,真的需要多多加強!
需要一點時間與再教育吧。
不過有個議題不知道您有無興趣寫出這樣的感受
也就是紅綠燈的設置問題~若您常到省道~紅綠燈部分地區太多太密集幾乎形同虛設
這種感受就在於我昨天來回東港後發現的
省道旁岡山路那段路紅綠燈多的太可怕,相信不只這個地方,還有很多地方都是如此
騎單車/開車/MOTOR都被這種紅綠燈的規劃感到痛恨~
感同身受…
版主你好,這篇真是敘述的貼切詳實~~我本身熱愛騎單車,但基本的禮貌、禮讓還是有。
每當我在人行道上「用牽的」,為的就是不去影響其他用路人,卻被其他騎乘者叮呤、白眼。
在河濱單車道上,牽引道為了安全起見,是禁止騎乘的,可每每都指我一個人在牽車,
那些自以為對的騎乘者照樣賞我叮呤、白眼要我閃,然後狂嘯而去…。
這怎麼回事?單車文盲特多啊!
但卻
字字扣進我的心
常見單車騎士闖紅燈
『人』都要遵守交通號誌
這些少數犯規者,連人都不是了嗎?
推+1
會發生任何錯誤都是使用人的觀念跟態度!
另外就是政府的規劃也是一種錯誤的規劃!?
道路的使用應該決定在交通工具,本身的速度流量來規劃,而不是以種類來區分.
錯誤的觀念!錯誤的政策與取締路邊違規占用不嚴明,造成今天這種亂象!
可以借我轉貼到別處嗎?
我覺得您寫得很好
大家騎腳踏車反倒是會欺伍行人
1.政策爛。
2.政策爛,因此路權混亂,加上用路人修養不佳,所以亂上加亂。
用路人指的是所有道路使用者,不管是什麼交通工具,包括行人。人的素質差,不管開車還是走路,都是亂源。
台灣太缺乏對他人的尊重,政策制定者也天馬行空,所以亂。
單車道和人行道本來就該人車分離,單車速度再怎麼慢也比步行快,放在一起還要行人優先,不如下來牽車。人車分道才是王道!
自己的權利要去爭取
對於部份車友態度,向您致歉但離開不能奪回路權
勇敢去散步吧,告訴單車客,這裡是行人優先的道路
油俠支持您
油俠 大德魯伊-狂草
主要的交通工具是機車
搭公車、捷運的頻律也很高
無論我使用何種交通工具
我都會注意不要造成別人的困擾
(我是那種會注意不要擋道的人)
但我發現
當我騎單車時、被機車的超車後減速給嚇到前空翻2次
(既然要減速,為什麼還硬要超到我面前??)
當我騎機車時、被公車擠到水溝蓋N次
(公車的霸道,人人皆知)
而當我乘坐公車捷運時
則是被迫單手抱著重達13kg的女兒當作重量訓練(1歲8個月,頭好壯壯^ ^)
我想
這跟使用什麼交通工具沒有關係
主要看個人的公民道德水準到不到位而已
當然,也是有按鈴按得很急的討厭鬼就是了.但不管怎樣,不能把害群之馬當成整個族群的原罪.
就單純行人的角色來說,有人行道不走,偏要走馬路的,有沒有?一家子一字排開把人行道、甚至整條路擋住,當成他家步道的有沒有?突然從路樹旁衝出去過馬路的,有沒有?
都有嘛!機車汽車駕駛又何嘗不是?問題在人,人沒水準,換騎單車,害所有單車族被罵!
深有同感
我是全職媽媽住新店碧潭邊
帶二歲兒子去散步時
最近單車族越多
常會有些不好的單車族
(跟幾位媽媽聊天都有碰過
大部份媽媽都只想息事寧人)
在不能騎車
只能牽行的地方騎車
騎超快又一直響鈴
還差點撞到小孩(當媽的多擔心)
請他們小心騎車
及告知不能騎車只能牽行
被當隱形人
還被罵
及起多次口角
大聲對我說叫警察來呀
小孩不太會走路就不要走無障礙陂道走樓梯呀
不然一直抱著
或不要出門
你小孩沒牽好
年紀青青不敬老尊賢
....之類的話
(起先還一再容忍
後來為了兒子的權義
我也大聲跟對方吵架
但只有嚇到兒子
沒有結果
對方還覺的我大斤小怪)
申訴碧潭風景管理處
回答那是個人行為
像散步遇到扒手申訴也沒用
但有疑問都不能約訴他們嗎
但我還是會去帶兒子去碧潭散步
只是我會更加小心
還要多些耐心跟他們講理
而且晉升為單車族
因我是行人及單車族
也會多注意雙方的安全
散步或騎車兒子都超開心
還要填購一些安全物品就可上路
還是要謝謝一些好的單車族讓路給小朋友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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