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附近有個不算短的步道,假日如果不想出遠門又想散步時,我可能就會去那個步道走走。算算也在條歩道上消磨了快五、六年的快樂時光了。不同的季節,可以欣賞沿途花草樹木不同的顏色,感受秋冬葉落枯黃的寂靜,體會春夏花草盛開的生機。真慶幸自己住的地方有一個可以散步放鬆的好所在。

 

可惜,這一年多來,我再也不想也不敢去那裡散步了。因為,最後一次去那裡,遇到了令人生氣又令人覺得危險的經驗。

 

那條歩道一直以來都是行人與自行車共同使用的。早幾年,我和家人在那條歩道上散歩,單車騎士並不算多,無論是行人或單車騎士,大多是抱著悠閒的心情緩慢的或走或騎在這條歩道上,偶爾會有單車高速通過,但畢竟數量不多,只要我們稍加注意靠邊走,這並不造成我們散步時的太大困擾。

 

自從這兩年什麼「節能減碳」、「單車樂活」風氣大大興起後,我發現身為行人的我面臨了很大的威脅。龐大的單車騎士宛如新興的路霸惡勢力一樣,佔據了全部的步道。走在那條歩道上,不再有悠閒自在的感覺,一條窄窄的道路,以為自己是在疾風飆速的單車族絡繹不絕,兩條腿勢單力孤的行人只好像電玩遊戲裡的人物一樣,要耳聰目明隨時左閃右躲,以免不小心就被單車攻擊。

 

走在歩道上,不但「叮呤、叮呤」催促警告的單車鈴聲此起彼落,閃避的慢一點,還會有單車騎士破口大罵:「你們不長眼、不會讓路啊!」、「喂!這裡是自行車專用道!閃邊啦!」

 

不!這裡絕對不是!我確定路口的標誌畫的是自行車和行人,而且還有一排字寫著「行人優先」。那一天,和我同行的家人最後終於忍無可忍的和一位單車騎士對罵了起來,最後還忍不住祝他「一路順風摔車最好」。

行人優先.jpg 行人優先2.jpg 行人優先3.jpg

 

那次的不愉快經驗,讓我從此再也沒去那條步道散步的興致了。事後也一度想投書相關單位請他們解釋路權或明定罰則,但我發現有人做過同樣的事了,也有單車騎士自己感受到那種「行人與自行車專用道」的危險,但這些小小的聲音,有用嗎?

 

最後一次走在那條步道上,我和家人抱著一種「被迫害者情結」,怒瞪著一輛輛自以為是,呼嘯而過的腳踏車。這些單身騎士,騎著最夯的小摺,穿著一身酷炫的行頭,他們是時尚的新貴,過著自以為響應最時尚、最環保的健康樂活生活。在心態上,他們有種道德上的傲慢,因為他們愛地球、因為他們追求健康,所以高人一等;但同時他們也是自認最弱勢的,因為政府的交通設計都是「四輪中心」思維的,政府大概也沒料到代表古早農村時代的單車會換個訴求包裝大行其道。所以台灣各城市根本都沒有足夠和合理完善的自行車道。於是,自行車必須和汽車及機車爭道;自行車也必須和行人爭道。

 

這一切一切,似乎這讓他們不自覺(或自覺?)的認為可以理所當然、為所欲為的闖紅燈、逆向行駛,騎上人行道、紅磚道驅趕行人,認為舉凡汽車、機車、行人都應該讓路給他們,睥睨忘卻所有關於“尊重”、“禮讓”、“包容”的美德。

 

而這正是我一切憤怒和困擾的來源。

 

每天上下班時,我是個機車騎士,機車應該是目前最顧人怨的交通工具。它代表廉價(比起汽車)、落後(比起汽車和小摺)、污染(比起單車和走路)和危險(因為太會鑽了)。騎在馬路上,機車要小心所有四輪怪物的夾擊,現在我還必須注意自行車的突襲,它們無聲無息,比機車更刁鑽、比機車更機動,速度忽快忽慢,紅綠燈與他們無關,而且看起來很容易在凹凸不平的路面上摔車。我的機車想超越他們時,必須很小心,千萬不能驚嚇到他們,也不能擦撞到他們,這些單車族們騎在大馬路時,可是理直氣壯又滿腹委屈的。

 

而假日我多半是個行人。當我走在人行道或歩道時,我必須全神貫注提防那些高速竄出的自行車,他們傲慢、不禮讓行人,因為他們是最跩的時尚單車族。

 

或許用道德勸說、呼籲單車族或行人自律及彼此尊重根本無效。機動車輛行駛在道路上有時速限制,難道自行車不需有嗎?一輛在馬路上、自行車道上、人行歩道上飆速的自行車難道對自己和對別人都不構成威脅嗎?人行車和行人共同使用同一條路,本來就有不平等的矛盾與安全上的疑慮。難道交通主管單位從沒發現嗎?

 

度假時,我也喜歡租單車四處晃,我也喜歡騎著單車,享受清風拂在臉上時的暢快,但是我比較喜歡悠哉的慢遊,而不是把單車當成哈雷機車狂飆(客觀上,我的技術和自行車配備也不可能)。自從當過被自行車驅趕威脅的行人後,我才發現單車快意奔馳的快樂其實很有可能是建築在行人害怕危險的痛苦上。

 

那麼,根本之道應該是請交通主管單位儘快規畫清楚的人車分道,規畫出完善的自行車步道及相關的自行車交通管理辦法。當然,身為很不討好的機車騎士,也拜託自行車騎士能注意自己的安全,不要在馬路上亂竄,亂衝,最好能注意一下紅綠燈和行車方向;身為最弱勢的行人,更懇求單身騎士,別再ㄌ一ㄤ我了,走路比自行車還節能減碳好不好?我不想再在人行道或步道上讓路給自行車了,你們也沒比我高尚或環保,幹嘛一付「目中無人」的跩樣?

 

當傲慢的單車騎士縱橫四方、以至少時速三十公里的速度暢快奔馳也在大街小巷、鄉間小路、騎樓紅磚道時,請別忘了,我們這些時速不到兩、三公里的行人,也想享受平安、自在的走路權利。

 

【相關閱讀】

看來,對於傲慢單車族,早就有「單車大頭症」這個名詞,相關文章可參考以下連結:

1.      聯合新聞網「車友自律! 看號誌不搶快

2.     蘋果豬日記單車大頭症的結構性問題

3.     自行車討論區:什麼叫“單車大頭症“

4.     米蟲日誌:單車日記「單車大頭症」

5.     Rommal的辛酸血淚:單車大頭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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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sisphe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27) Trackback(0) Hits(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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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家的交通工具
    除了單車外
    其他都有
    小客車 摩拖車和走路
    我也愛搭大眾捷運

    我想很多人把現在的單車運動當成一種時尚運動
    可是沒有一種應有的態度
    我開車時很怕停在有單車的停車格
    因為我怕我的車子被刮傷
    我也很怕有單車突然竄出
    (因為要禮讓行人也包括單車期士)
  • 我主要是騎機車、走路和搭捷運。我也曾經想騎單車上班過,但是,路上車太多,也沒有規畫完善的自行車道,自己的技術也普普,只好放棄。
    交通工具就是一種交通工具罷了,沒有誰高級、誰了不起,如果大家不管使用什麼交通工具,都能互相尊重、安全至上,應該能減少很多交通意外和不愉快吧!

    sisphereplied on 2009/02/15 21:41

  • 話說我今天搭公車的時候才發現真的有好多單車族喔..(真的太落後了)
    我自己沒機車,也只趕在自家附近騎腳踏車閒晃,要我到大馬路還不敢咧。

    反而我還很怕機車一個不小心撞到我,所以我都儘量騎邊邊,也遵守交通規則,不過常常看到逆向的單車阿伯心裡真的很不開心XDD
  • 嗯!騎在大馬路上,機車族和單車族果然互相害怕呢!我怕撞到單車,單車也很怕被我們撞,什麼時候會有更完善的規畫呢?

    其實不管用什麼交通工具,只要不守交通規則,就是讓人討厭。

    sisphereplied on 2009/02/16 07:36

  • 錯誤的政策

    把單車放到人行道上本來就是個錯誤的政策,那會變成弱勢者跟弱勢者搶資源,完全錯亂。綠色運輸應該思考道路空間的合理分配,正途是縮減汽車道的寬度來箝制小汽車,進而把讓出來的空間給單車,才會有替代效果,而非讓行人與單車競爭。這不是單車的錯,完全是沒有擔當得罪開車族的規劃者與政客的錯。
  • 謝謝你分享那篇「綠色」讓運輸更有「效益」。

    我可以接受是錯誤與怠惰的政策讓單車與行人爭道。政策的部份,應該要有龐大的民意或更多壓力團體甚至利益團體(如自行車公會)去爭取。

    但是我比較無法接受的是,不能因為政府做的不好,或者單車族好像比較綠、比較愛地球,就有某種心態上的傲慢或道德的高度,好像別人都欠他、要讓他。沒有單車專用道,不表示單車族就可以理直氣壯的“騎”上人行道,難道不能用牽的嗎?您也說到自行車的有效速度約0-10公里(後經六樓Barking指正,您的意思是合理的通勤距離),但是讓我生氣的是那些在行人與自行車專用道,用高於2、30公里速度飆速的自行車,沿途還責怪行人擋路的那些傲慢單車族。

    這和政策無關,和一個人的修養或守法與否、尊重他人與否有關吧!

    sisphereplied on 2009/02/16 17:48

  • 機車族逼哀

    騎機車常常遇到前面汽車忽然減速(想靠邊停車或買東西)我們就要停下或是跑到快車道上!但是機車減速,就會被後面的人罵...
  • 所以我才說機車族是最"顧人怨"不討好啊!
    我最害怕的是前方靜止的汽車突然打開車門,至少就碰過兩次,第一次撞得可慘了。真的蠻悲哀的!

    sisphereplied on 2009/02/16 12:23

  • 這個問題很好

    我們是直排輪溜在自行車道上
    一部分自行車也是會撈叨[這裡是自行車道ㄟ~]
    行人&直排輪&自行車間的關係要如何平衡的確很難拿捏
  • 直排輪可能主要是悠閒遊憩區的規畫問題。而自行車因為又可做為代步工具,才會造成更多爭路權的問題。

    sisphereplied on 2009/02/16 12:26

  • mauxu說的0-10公里,是指單車代步適合的距離,而非速度。

    其實以單車為座騎,並沒有太高的技術門檻,只是並沒有像駕訓班那樣普遍的設立教學管道,像台北市的公園又禁止騎車,假日河濱又擁擠,其實我們並沒有一個適當的環境讓人們順其自然轉換交通工具成單車。

    雖然自己是一個騎單車代步的學生族,但我從不願騎行於設計給行人(甚至對行人來說都不夠舒適)的人行道,除非是一整排人並行擋住道路,也絕少使用車鈴,單車怎麼可以因為安全的理由大剌剌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呼嘯,而造成行人的驚險呢?更別說逆向和闖紅燈,會造成守規矩騎士的危險...每每遇到這樣的騎行方式,就覺得不齒且感嘆。

    只是騎單車就可以減碳嗎?
    把十來公斤單車騎出去(或是用小汽車載到步道口)繞幾十公里山路、回去大吃大喝大魚大肉,比之於搭乘大眾運輸緩緩步行登山度過清新有氧的一天、均衡而正常的飲食,可是一點都不『樂活』、『環保』、『減碳』。

    版主可否指明哪一條步道出現這些單車佔道的現象呢?我與朋友有空可以過去記錄,透過自行車的討論空間發佈出來提醒,對於車友們在行人優先的路徑上禮讓尊重行人,期望可以有所改善和帶動更多良性的討論。謝謝。
  • 謝謝您指正我對於Mauxu文意的誤解,這樣我就更能了解他所要表達的意思了。

    我想您是很好的單車騎士,我在很多單車討論區也看到不少單車族會彼此約束自制,如果有更多正面的力量,相信會讓我們行的環境變得更好,

    也許讓更多的正反意見出來,才會讓政府知道整體運輸規畫的不完善、交通安全教育甚至品德教育的不足,又造成另一些新的問題,或許更能早日達成我們對綠色運輸的訴求。

    我所指的路段,會另外用e-mail寄到您的信箱,因為我也一年沒再過去了,不清楚狀況是有改善還是更糟,如果有機會的話,也感謝您和其他關心這項問題的人幫忙。

    sisphereplied on 2009/02/16 13:11

  • 我覺得基本上這和單車族傲慢沒關係
    而是和尊不尊重他人有關係
    尊重他人的人,不論是開車、騎車、走路都會考量他人
    我遇過許多開車族會停車等我過馬路
    我也常遇到一團人佔據整個通道邊走邊嘻笑,後面都無法繞過去的情形
    不管是汽車族、機車族、單車族、行人,都有尊重他人、禮讓他人的人
    而不管是汽車族、機車族、單車族、行人,也都有自以為是的人
    下這樣的論調基本上都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是不客觀的說法
  • 我可以百分之八十同意你的說法。基本上,這和人性是否自律,懂不懂尊重別人有絕大的相關。我也可以接受你說的用“傲慢的單車族”是不客觀的想法,那本來就是我很主觀的認定。

    但是,單車族真的不傲慢嗎?

    或者應該說,我文章裡提到的那些現象,是不是真的有部份原因就是來自某些單車族自覺或不自覺的傲慢心態和自以為是的道德高度?

    這篇文章我從去年蘊釀到今年,最後真的有種不吐不快的感覺才寫。我和幾個朋友同事交換了類似的意見,有人和您持同樣意見,但有人比我對單車族的傲慢更深惡痛絕,覺得我這篇文只能算隔靴搔癢。那種嘴臉,不全然是不尊重或缺乏修養,而是長期以來對單車旅遊過度吹捧、美化而產生一種現象。而我,和某些曾經被冒犯的行人,都感受到對方單車族所呈現的自以為是的驕傲。

    感受,確實是主觀的意見。但如果這篇文章,能讓我一吐為快這一年多的困惑與憤怒,或是讓某些原本不自覺但還願意自我檢討的單車族有所警惕,就算是我這個小小部落格所能達到的最好結果了。

    sisphereplied on 2009/02/16 15:00

  • 應該是使用單車的人素養的問題. 假若人人遵守交通規則 也遵守號誌牌的引導 就不會令您如此生氣囉! 我也是單車族 如果是我碰上了這樣的行為 我也是會對那位單車騎士破口大罵的 畢竟行人優先才是正確的. 不過看事情還是要有一體兩面的 有好就一定有壞 也請您別如此生氣 生氣只是器自己而已 你我都要想出改善的方案才是最好的. 不是嗎?!...共勉之
  • 謝謝你!我能寫成一篇全文沒有任何髒字三字經的抱怨文,就表示我已經沒“那樣的”生氣了。

    當然,更期待的是,大家都能提昇素養,遵守行車秩序,為更好的交通環境互相努力。

    sisphereplied on 2009/02/16 15:03

  • 沒錯~
    今天早上我也遇到一個明明綠燈他大列列的闖過去,所有的車都叭他,他也無動於衷、私理慢條...
  • 唉!這種狀況屢見不鮮啦!我騎機車闖紅燈會被警察開罰單或罰站,不知道單車違規是否有相關罰則?

    sisphereplied on 2009/02/16 15:06

  • 就我自己的經驗來說,我待過的地方是都沒有什麼行人/自行車專用道的。騎樓的障礙物多不適合自行車。至於人行道往往只有幾個特定的路段才有,這兩者又與柏油路有著高低差,根本不可能當成自行車正常的移動管道。
    乖乖的遵守交通規則騎在慢車道上,又常常遇到汽機車佔用停車,或是明明路邊有空間可以通行卻硬是要走到車道上的行人,如果是機車遇到這種情形改走快車道至少與汽車的相對速度不高,但是自行車嘛…認命吧。
  • 可能剛好我住的地方臨近行人和自行車專用道感受才會那麼深吧!

    您提到如遇到走到車道的行人、慢車道遇到擋路的汽機車之類的問題和機車遭遇的問題差不多。您說的也沒錯,有些機車可能就騎上快車道,但腳踏車可能有兩種選擇,暫時騎上快車道或改走人行道。總之,大家都處於不舒服的狀態,不知道交通單位能否來個大整頓?

    sisphereplied on 2009/02/16 15:20

  • 我想大家互相容忍是唯一的路吧......
  • 在政府尚無所作為的現在的確只能互相容忍了。

    sisphereplied on 2009/02/16 15:21

  • 同意+1。
    "前方靜止的汽車突然打開車門",真可怕。
    不過還有更可怕的:
    我上下班途中要經過一個地下道,車道只有兩排,一排汽車一排機車,常常碰到不開轉彎燈直接轉換車道的。
    有一次來得及煞車卻被後方機車追撞。
    想閃汽車?沒地方閃阿?
    地下道就這麼窄!旁邊還是牆壁呢!
  • 這兩種都很可怕!
    想想,只要是有點速度的交通工具,遇上狀況要反應都需要一點時間和距離,萬一來不及撞上了,結果都蠻慘。就算是走路撞到牆也會有點痛啊!那些超速的單車,是不是真的技術太好了,完全不怕意外發生?

    sisphereplied on 2009/02/16 17:08

  • Hello~您好
    看了你的部落格覺得很喜歡!!內容很有趣喔!!^O^
    現再遠傳有一個很有趣的活動只要有自己的部落格,
    只要分享自己極具有風格的網誌(吃喝玩樂不管任何大小事皆可~開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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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謝你提供的訊息,有時間有力氣再考慮參加!感謝!

    sisphereplied on 2009/02/16 17:10

  • 看到這情形真的無言,
    台灣的時尚就是一窩瘋啦!
    國民素質不高,這樣的情景自然出現,
    只重自身利益,枉顧他人權益.


  • 你說的也對”一窩瘋的趕時尚”,但其實自己的素質根本未達水準。

    sisphereplied on 2009/02/16 17:11

  • 我覺得是人的問題,不懂得尊重交通號誌與互相禮讓,我曾經騎腳踏車在上班途中和機車對撞,他逆向我看到時已經來不及閃,幸好車速不快,輕微擦傷而已。
    所以不管是使用何種交通工具或者步行,都要留意小心,以免意外發生後悔莫及。
  • 注意交通安全應該是最基本的原則。

    我知道有人不管使用什麼交通工具,都會違反交通規則,有些人則是“有機可乘”時,會偶爾違規一下。而我所指的“傲慢單車族”,則是扣除習慣性違規的人之外,某些因為自己騎的是單車,於是莫名光環加身,開始產生錯覺以為自己真的可以“享有”某種“特權”的人。

    sisphereplied on 2009/02/17 19:32

  • Dear Sisphe!!
    好久不見!!看了妳的文章可以感受到妳的心情.只能說:目前不少部分的單車族有這樣心態.我想這除了政府要思考自行車道與人行道硬體的改善外,最重要還是單車族素養的提升.
    在日本,行人的權益最大.而單車族一般都在人行道移動,但在遇到前方有行人擋路時,大部分的人是不會按鈴催促的,即使不得以情況下按鈴,當超過行人時,大都也會點頭或"說抱歉"致意.參考看看!!
    PETER
  • 真的好久不見了!

    你在日本時,我們看得到你的新文章;一回來台灣,反而真的就“好久不見”。真是有趣的網路世界。

    感謝你提供日本這方面的訊息,怎麼感覺關於尊重行人這部份,還是日本人做得比我們好呢?好多基本禮節和規矩,真的需要再教育啊!

    sisphereplied on 2009/02/17 19:38

  • 您好,我從酪梨壽司那裡連結過來,您BLOG文章我一路看下去都好精彩耶~拉您這在我那連結喔..謝謝您!
  • 真感謝酪梨壽司!她一句推薦,我部落格一天的人氣就差不多是一個月的量了。不過文章能有人認同,真的是很愉快的感覺。也謝謝你加入連結。

    sisphereplied on 2009/02/18 16:41

  • sisphe
    妳這篇真是寫出了我的心聲啊!
    最近在路上,不論是開車或走路,最要提防的就是腳踏車騎士,橫衝直撞且不守交通規則(我還遇過要過十字路口,就直接四十五度切過去,不等紅綠燈也不兩段式的)
    加上光先生騎腳踏車也摔過(不過是在山裡)
    所以我ㄧ直覺得騎腳踏車是危險的(至少在台灣)
    或許腳踏車騎士也覺得自己沒有路權,但只希望在台灣的自行車專用道尚未健全以前,這些騎士還是能多留意路上的狀況,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吧!
  • 是啊!台灣的自行車環境很不完善。像我也曾想過騎單車上班,可是衡量路上狀況和自己技術之後還是打退堂鼓。對單車族來說,能遵守交通規則、禮讓行人,真的是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看來自行車真的造成若干人的困擾呢!

    sisphereplied on 2009/02/18 16:49

  • 伴隨著單車的流行,這狀況似乎也愈來愈嚴重呢!

    單車騎士的自律與互相尊重,真的需要多多加強!

    需要一點時間與再教育吧。
  • 單車討論區裡是有很多單車族彼此提醒自律,不過我猜那些很跩或毫不自知的單車族,大概是沒去那些討論區或只看他們想看的東西,非得等吃了虧或有相關交通罰則出來,他們才知道這些都不是他們的特權。

    sisphereplied on 2009/02/19 16:41

  • 這議題我相當認同常有遇到不禮貌的新手車友障著自己肉包鐵就要別人讓他,過了也不說聲"謝謝"<-這種情況最常出現在零散的小團體中,有車隊的通常比較不會,大多數情況下不會

    不過有個議題不知道您有無興趣寫出這樣的感受
    也就是紅綠燈的設置問題~若您常到省道~紅綠燈部分地區太多太密集幾乎形同虛設
    這種感受就在於我昨天來回東港後發現的
    省道旁岡山路那段路紅綠燈多的太可怕,相信不只這個地方,還有很多地方都是如此
    騎單車/開車/MOTOR都被這種紅綠燈的規劃感到痛恨~
  • 單車問題因為親自受害,而且很明顯是”人”的問題,所以我寫得出來。但紅燈太多這種問題,應該還牽渉到合理的計算和規畫,畢竟我不是交通專家,可能就沒辦法寫出什麼內容了。

    sisphereplied on 2009/02/24 17:25

  • 感同身受…

    版主你好,這篇真是敘述的貼切詳實~~
    我本身熱愛騎單車,但基本的禮貌、禮讓還是有。
    每當我在人行道上「用牽的」,為的就是不去影響其他用路人,卻被其他騎乘者叮呤、白眼。
    在河濱單車道上,牽引道為了安全起見,是禁止騎乘的,可每每都指我一個人在牽車,
    那些自以為對的騎乘者照樣賞我叮呤、白眼要我閃,然後狂嘯而去…。
    這怎麼回事?單車文盲特多啊!
  • 看來,這些傲慢單車族不但欺負行人,甚至還會排擠其他循規蹈矩的有禮單車族啊!或許應該有更明確的行車規範和教育活動,免得那些傲慢單車族積非成是,還以為可以四處橫行呢!

    sisphereplied on 2009/03/02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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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寫得好!我相信這是少數騎士的行為
    但卻
    字字扣進我的心
    常見單車騎士闖紅燈
    『人』都要遵守交通號誌
    這些少數犯規者,連人都不是了嗎?
    推+1
  • 我想有切身之痛的經驗所以寫起來會格外深刻。

    事隔一年,想起那位驅趕我們和我們對吼的單車騎士,我還是有一種恨得牙癢癢的憤恨。而上個月依然看到單車族流暢的闖紅燈一路從重慶北路滑過南京西路,看得我都傻眼了。行人做不來,機車不敢做,現在真的只有單車族視交通號誌為無物。真希望大家都能珍惜自己與尊重別人的安全。

    sisphereplied on 2009/06/09 20:29

  • 其實錯不在交通工具上,
    會發生任何錯誤都是使用人的觀念跟態度!
    另外就是政府的規劃也是一種錯誤的規劃!?
    道路的使用應該決定在交通工具,本身的速度流量來規劃,而不是以種類來區分.
    錯誤的觀念!錯誤的政策與取締路邊違規占用不嚴明,造成今天這種亂象!
    可以借我轉貼到別處嗎?
    我覺得您寫得很好
  • 交通工具當然沒錯!
    我同意你所說的,使用者的觀念態度和政府規劃都要檢討。像前陣子台北市政府有意規範單車族並對違規者開罰,結果單車族還認為他們行駛人行道沒錯。這部份就牽涉政府沒有規劃適合的行車空間,以致單車族必須騎人行道才覺得安全,但騎上人行道卻影響行人的安全,更別提行人走在人行道的自在。

    文章轉貼記得註明出處即可。

    sisphereplied on 2009/08/20 07:55

  • 很讚同您的看法...
    大家騎腳踏車反倒是會欺伍行人
  • 不知道弱肉強食大欺小的叢林法則是不是也適用這種情形?

    sisphereplied on 2009/10/24 19:34

  • 我跟你有同樣的感受
  • 所以被這類傲慢單車族欺壓的人還真不少呢!

    sisphereplied on 2009/10/24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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