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驗愛情的時刻,往往是在第三者出現的時候;當男女雙方,還在欲拒還迎、曖昧試探的階段時,找一個第三者來測試對方的心意,偶爾也能達到意想不到的催化效果。
不過我現在不是要講人類的愛情,而是要說,寵物與主人親密相處的世界裡,如果多了第三者,也是另一場試探紛亂的開始。
寶寶就這麼在我們家過了六、七年養尊處優的尊貴生活。飯還是不愛吃,不爽就亂咬人,也依然在我的床上、身上踐踏…過著不知天高地厚、唯我獨尊的生活。渾然不覺,她被專寵、捧在手心的日子,已經一步一步的邁向終結。
我說過,弟弟一直想養一隻屬於”自己的狗”。本來寶寶是為他而來的,可是他搶不過他前頭的四個姊姊,將寶寶拱手讓給我們。不過,他從沒忘記這個心願,就在寶寶到我們家的第七年的某個晚上,弟弟抱了一隻小白狗回來。他說,是他從士林夜市花六千元買回來的。太貴了吧!全家人七嘴八舌把弟弟唸了一頓。說真的,那隻小狗的賣相比當年的寶寶差多了,有點拙、毛不夠白、有些粗,何況寶寶還免費。小狗當然都很可愛,但牠就是不像寶寶當年給我們驚訝讚嘆的震撼。
這下可好,我們住的小小公寓(我們又搬家了)怎麼容納兩隻狗呢?而且,還不知是什麼品種?會長多大?弟弟說,賣狗的告訴他那是「大白熊」。
大白熊?我們腦袋立刻浮現北極熊的樣子。
這怎麼可以?熊很大耶,而且很殘暴,「你養那隻大白熊,萬一長很大又吃很多,我們家會破產的」。全家異口同聲反對弟弟養那隻狗,弟弟一貫的沈默寡言、悶不吭聲,那種態度,根本就是吃了秤砣鐵了心要養牠。媽媽依然是個亂寵小孩的母親,兒子要養,我們當然反對無效,而且,我們這幾個姊姊心裡隱約對當年橫刀奪愛,將寶寶佔為己有的行為有些羞愧。於是,只好由著情勢繼續發展下去。
(事實證明我們是多慮了,士林夜市的賣狗人根本是唬我弟弟的,那隻狗長到大從來沒超過十五公斤,後來獸醫也說那是雜種狗,絕對不是什麼大白熊。這該生氣還是高興呢?花了六千元的雜種狗???)
因為寶寶根本沒狗籠,沒籠子可以裝那隻狗。那隻狗也沒有寶寶的受寵,上不了我們的床。為了怕牠亂跑,媽媽用一塊木板把牠圍在兩牆的中間,暫時作為棲身之所。那一晚,牠一樣發出小狗特有的哀鳴聲,可是我卻沒有當年對待寶寶的軟心腸,因為,我顧及寶寶的感情,我自己認為,如果我去抱牠的話,寶寶一定覺得我變心了;我也不想再傷害我弟弟的感情,那是他的狗,就讓他做一切決定吧。
那隻小狗,被木板困著,也不知是無聊還是想演出大逃亡,竟然啃起那塊木板來,我們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勁,就這麼啃了兩、三天。到了第四天,木板竟被牠鍥而不捨的啃出一個凹洞,而牠也不太對勁的躺在地上。我們立刻火速將牠送去獸醫院,醫生說是吃太多木屑引起腸胃炎,要住院打點滴。就這樣,牠住了六天,花了我們六千元!心疼啊!寶寶到我們家這七年來,除了例行的預防針,幾乎沒病沒痛的,沒花我們什麼錢,結果這隻花錢狗,先是花六千買牠,接著又花六千元住院。
不過牠卻從此因禍得福。女人天生是同情弱者、喜歡照顧可憐小東西的。也許也是出於害牠生病的內疚吧!出院後,我們漸漸的也接受牠為家裡的一份子,儘量讓牠享有和寶寶同樣的待遇,所以另一個妹,也讓牠睡在她的床上(因為我弟弟覺得讓狗睡床上很髒又很蠢)。
至此,她總算也擁我們全家認可的地位,可以命名了。弟弟叫她「小球」;我那時喜歡看亂馬1/2,覺得良牙被潑水後變成的那隻小豬的呆樣很像她,所以我認為要叫「小P」,媽媽就是寵小孩嘛,誰也不得罪,就叫她「小皮球」(因為我媽不會說英文,把P發成了皮)。
起初,小P誰叫什麼名字都好,她都會應,後來,弟弟一天到晚在外鬼混很晚才回家,小P和我們的相處時間比較久,終於,「小P勝出」,那隻狗比較喜歡我們叫她小P或PP,最後連弟弟也只好跟著叫小P。
如果說,寶寶像個聰明嬌貴的千金小姐,她反應快、會看人臉色,適時在我們傷心難過的時候走到我們身邊,靜靜凝視著我們,看著她,心裡就得到一絲安慰。小P則是經過一番病痛折磨才獲得全家的寵愛,所以,她有點像傻氣憨直的鄉下小姑娘,精力充沛、活力十足,一天到晚闖禍,但罵她時,只要吼一聲「P啊!」她立刻頭低低的深感懺悔。我們心情不好時,她不懂看臉色,依然傻裡傻氣做些古怪愚蠢的事,同樣也達到娛樂安慰我們的效果。
沒多久,寶寶就發現她的唯一地位受到威脅,但她至少保有著像正宮皇后的地位與鎮定雍容。小P比她年輕有活力,整天就像隻兔子跳跳跳的,沒個定性。有時太過分了,寶寶會「汪!」一聲以示警告,維護家庭治安。而小P則像是個怕失寵的後宮小嬪妃,忙著做各種吸引我們注意的怪動作,只要我們一抱起寶寶,她立刻抱住我們的大腿也要我們抱,有時還會跳起來咬寶寶的尾巴。
不過,寶寶還是受到一點影響了。就在小P第一次和她一起用餐時,小P囫圇吞完自己的飯後,發現寶寶似乎不怎麼吃,於是那個傻姑娘理所當然繼續往寶寶的餐盤進攻,寶寶在一旁看著她吃,若有所悟…下一餐飯,天啊!奇蹟出現了,當媽媽把兩隻狗的飯一擺好,寶寶竟以衝百米的速度火速把她的飯掃蕩一空,不再讓小P染指,之後的每餐飯都是這樣子-吃.光.光。太感動了,我再也不用拿湯匙餵寶寶了,總算擺脫了七年的狗保姆生活。
你以為一直都在的人、一直都在的感情,所以不珍惜,若即若離。然而愛情裡第三者的出現,將測試原來雙方的真正感情。那個人、那份感情是有可能被人掠奪一空的,自己也將被取代。而寶寶,也終於在第三者小P出現後,開始正視那碗她始終看不上眼也不太想吃的飯,她了解到,如果她再不吃,別的狗還是會把牠吃光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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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好好的珍惜自己所擁有的一切囉。 不過那隻「小P球」也實在是太……神經粗還是白目呀?跑去搶別人的飯吃呢。 0.0 好加在,讓妳脫離了狗保姆的狀態。
其實我也搞不太清楚我這一篇有沒有要說什麼深遠的寓意啦!什麼珍惜現在、把握手邊的幸福之類的… 基本上,小P就是個務實派,是她的,誰也不准搶,不是她的,如果拿得到,佔為己有也無妨,像她這樣就活得久也活得好,算算她現在也十五歲了,還不是在我家屹立不搖,寶寶死了,她就是狗老大了,後宮扶正囉!
不是她的,如果拿的到,佔為己有也無妨……這、這不是務實吧?囧|||。
嗯…啊…(辭窮中) 可是跟一隻狗,沒辦法解釋道德與法律吧!所以她只要有辦法讓自己不被其他狗咬死、被人類打死,就是厲害務實啊!(強辭奪理完畢)
看了這篇無言以對,很真實的話。 在新的一年裡,還是祝你新年快樂! 2008金鼠年,致上真心的祝福! 新年送你新衣裳,平安當料子,健康做裡子,幸福是領子,如意是袖子,快樂是釦子,口袋滿滿是銀子。穿上他,讓他相伴過日子。
謝謝你的新衣裳,好棒的新年禮物! 我只能很俗氣的祝你新年快樂、全家平安健康!
我沒養過寵物,因為我怕狗,沒想到養寵物和養小孩一樣要餵飯@@ 天啊!我女兒別要我餵她吃飯餵到七歲啊,我會瘋掉的...
我想你的小公主應該三、四歲就能自己吃了。要不然你就再生一個王子或公主,保證能達到第三者的刺激效果。…
看到你的文章,我想到當初為了不讓我們家大寶無聊,又弄了一隻回家,結果,兩隻卯起來打架,卯起來爭寵,怎麼還指望他們結連理,>< 不過小隻太會記恨了,甚麼都要搶,教都教不聽,真是頭痛。
所以啊!真的要小心這“第三者”啊!有時是老大覺得失寵會心理不平衡;有時是老二要爭寵就做些奇怪的事,而我們就是中間的夾心餅乾,左右為難,真的會頭痛呢!
天呀,小皮球這個由來太可愛了XD!!! 沒想到寵物也那麼有靈性,可以有幾支跟自己感情很不錯的寵物真棒:)
寵物真的可以豐富我們的生活,帶給我們無限樂趣。不過也別忘了,養牠們的同時,我們對牠們也有長期間承諾和責任,真的要想清楚再養。
呵~妳家養兩隻小狗狗真幸福,熱鬧很好啊! 我也認為孩子不該只生一個,兩個或三個,彼此在父愛母愛的競爭下,才會珍惜父母給予他們的愛~學會珍惜,才懂得回饋^^
說到那兩隻狗,我就有一點點的遺憾和難過。 一隻寶寶早就死了八年(請參閱寶寶死的那一天),另一隻小P,本來是很好命的,但我家前年新添了個人類寶貝,去年開始學爬學走路,家人怕狗會弄傷小孩,也怕狗身上可能有些細菌或跳蚤之類的影響小孩的健康,所以半年前小P她就被移往頂樓的陽台關在籠子裡了。平常就只有吃飯才能出來。最近回家看到她我就有些內疚。 果然啊!狗再怎麼集三千寵愛於一身,就是敵不過人類的小孩。 不過把小狗推論到小孩要多生幾個這件事,好像也是有點道理。
偶然路過,好熟悉的感覺,我家也有二隻狗,先來後到的順序,二隻狗相處的模式....等,都非常相似,小狗自有自己的一套生活邏輯,滿有趣的! 也恭喜小P來到一個好家庭
對呀!對呀! 觀察狗兒們自己的生活邏輯,真的很有趣。 一隻狗和兩隻狗所發展出來的故事,也大有不同。 所以我看有些人的部落格,光寫自己家狗的故事, 就已經十分豐富了。 當年我和這些狗相處時並沒有部落格, 所以只能靠回憶、看日記,回想起來還是很好玩。
哈哈,小P球,滿好笑的。 我家小黑也是這樣,之前家裡來了一隻混米格魯, 吃飯比牠還要快,掃完自己的碗不夠還要吃牠的,當場被小黑爪扒了一下。 從此小黑吃飯都跑第一個。 看書上說,如果新狗進家門, 兩隻在一起,要先摸正宮小狗的頭, 這樣牠正宮的威脅感比較不會那麼大; 兩隻狗在一起時,就餵個零食也不錯,讓正宮覺得「跟新來的在一起有好處」。
基本上,小P就是隻爆笑的狗。她也是有不少經典笑話,有機會再寫。 你提的建議好像很有道理,幸好我當年都是先抱完寶寶再抱小P,所以小P才會氣得咬寶寶尾巴啊!我想寶寶應該不至於覺得受到冷落。我們當時比較好奇的是,當我們都去上班上學全家沒人在家時,到底這兩隻狗是如何相處呢?
為您和毛小孩的健康與安全,您不能不知道和您所關心的事! 系列之一 台灣市售寵物食品中含有的T2毒素,為寮國、柬埔寨、兩伊戰爭、阿富汗的軍事衝突及聯合國禁止化武公約的生化武器,會經由【攝食、皮膚接觸、吸入】中毒! T2最早由蘇聯發展作為生化武器使用,冷戰時期曾於寮國、柬埔寨使用過,後來也在阿富汗戰爭、波斯灣戰爭曾備用為作戰武器,俗稱「黃雨(Yellow rain)」。通常在作戰時由飛機灑布,成黃色霧雨狀,為一種強烈的致命毒劑 T2毒素可自然產出,須與芥氣等人造化學戰劑混合使用才能產生重大傷亡。用於實戰,首見於西元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八年的兩伊戰爭期間,伊拉克對伊朗的馬季農島使用T2化學戰劑,利用接觸、呼吸途徑造成伊朗重大傷亡。受害者皮膚灼傷、眼睛劇痛及呼吸困難,極少劑量就會致死,救治不易。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資料】 (1979-1981)年阿富汗的軍事衝突過程中就使用產生致命和非致命的傷亡﹝黃雨﹞T2毒素。 聯合國《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ohibition of the Development, Production, Stockpiling and Use of Chemical Weapons and on Their Destruction),簡稱《禁止化學武器公約》(CWC),簽訂於1993年1月13日,1997年4月29日生效,是第一個全面禁止,且徹底銷毀一整類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並具有嚴格核查機制的國際軍控條約,對維護世界和平、國際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共有130個國家簽定。 中華民國也於89年簽署《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宣示,絕不發展、不生產、不取得、不儲存、不保有及不使用化學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