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這個部落格裡,只有「阿!貓們」這一系列的文章並不是我自己的親身經驗。當時我的部落格開張沒多久,有個叫X的貓痴熱血澎湃的說要參與我的部落格聯合寫作,於是這個系列是X提供故事,我再寫成文章貼出來。

 
那位X,畢生心願就是想養一隻貓,之前是居住的環境無法養,後來則是親密愛人討厭貓。所以養貓變成X的夢想,在夢想實踐前,她像個神經病一樣逢貓就喵喵叫,妄想和貓兒們能回應她。她像個偷窺狂一樣,沒事就窺伺路邊貓咪們的生活,以彌補無法養貓,天天與貓相處的遺憾。
 
或許上天終於聽到X卑微的祈求,幾個月前,X的親密愛人終於解禁,同意她養貓了;上個月,X的小姑姑恰好有隻六、七個月大的小貓,想要送人認養。雙方一拍即合,X的姑姑遠從高雄親自將貓送來台北,檢查完X的居住環境認可後,囑咐了關於貓咪的大小事後,暫時先住在台北X的大姑家幾天(或許是貨物出門,給X七天猶豫期吧)。
 
第一晚,貓咪極盡害羞之能事,縮在沙發最深處,始終不敢出來。
 
第二天,貓咪全力悍衛自己的沙發和桌子附近領土。連X的親密愛人急著上班想拿皮夾,都飽受貓咪呲牙咧嘴、威脅恐嚇的對待。唯一的進展是當晚上兩人下班後,貓咪雖然仍不願意接受兩人的撫摸,但自己倒是喜歡靠著他們的腳邊,走到哪裡,就黏到哪裡。
 
第三天,貓咪偶爾可以接受兩人的碰觸。然後又顯露本性,開始和兩人玩起了埋伏遊戲,自己先躲在貓隧道或其他暗處。一旦兩人走過去,立刻撲出來嚇兩個人,一玩再玩,樂此不疲。搞得X也玩心大起,在某一次貓咪已就位埋伏後,“先發制貓”的衝到貓前「啊!」的大叫一聲。本回合X獲勝。
(埋伏中的貓)
 
接下來的發展就有點糟了。生性不耐煩沒定性的X在清了兩天貓砂後,開始嫌麻煩。接著更慘的是不知為什麼,X開始全身發癢過敏,沒多久,除了臉之外,到處起疹塊。兩隻腳腫得像豬腳一樣,耳朵也差不多是豬耳朵大小了。
 
她開始嘟嚷不要養了。反倒是X的親密愛人勸她再給貓咪一個機會吧!因為過敏不見得是貓咪引起的。
 
第四天,X過敏的情況沒有好轉。更慘的是,貓咪發現新樂園,野性大發的一再到X親密愛人的寶貝魚缸前玩起了撈魚樂,而且屢勸不聽,根本請不下來。接著貓咪可能想跟兩人親熱示好,竟把他們的腳當貓柱的攀爬抓咬。雖然牠只是好玩並沒有用力,但貓咪可能不知道自己銳利的爪牙已經搞得兩人血跡斑斑、傷痕纍纍了。

  

 
 (貓咪撈魚樂)

「夠了!I can’t take it anymore.」X腫著一雙豬腳外帶一對豬耳朵的抱怨。
 
於是她聯絡了尚在台北的小姑姑,把貓咪送回了原來的地方。
 
送走貓咪的晚上,X鬆了一大口氣,然後說:「我以後再也不和路邊貓說話了。Never and ever. It drives me crazy.」接著又說:「我的養貓夢醒了,我們還是適合當孤單老人吧!」
 
X的親密愛人忍不住抱怨:「我枉做了八年小人,我告訴過你多少次養貓要注意什麼問題、有什麼缺點,你卻一心幻想養貓咪的快樂。結果現在貓咪走了,我比你還難過。」據說,X的親密愛人是個典型有「婦人之仁」的人。
 
好啦!故事說完了。我想從此X不會再有興趣和我說什麼貓咪的故事,以後她在路邊一定也懶得搭理任何一隻貓,我強烈懷疑她今後會有很長一段時間應該有“恐貓症”。
 
之所以寫出這篇文章吐X的槽,只是想提醒某些一心想養貓,沈溺於想像養貓的快樂卻從不考量養貓缺點及自身限制的人。不是所有的貓咪養了都可以退貨的。我在另一個網友的部落格看到一篇文章「養貓的壞處先想清楚」,可惜我沒能來得及給X看。但就算給她看了,以她當時一頭熱的情形,恐怕會對所有養貓的困難忽略不計。
 
X的貓夢醒了。所以本系列到此為止是完結篇,以後不會再有新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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