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多前,喉嚨開始有異物感,去看耳鼻喉科醫師,吃了不少藥,都沒什麼改善。後來有個醫生說,這是「胃食道逆流」。開了藥吃,好了一些,但後來停藥後,異物感又再發作,再吃他的藥也沒效了。 
之後我又去大醫院看腸胃科,也照了胃鏡,吞了更多藥,唉!藥石罔效啊! 
我決定放棄再看醫生了,反正就是異物感,不影響吃飯、不影響睡覺,不影響日常生活作息,我就當成這一切都是幻覺就好了。
 這兩天,異物感似乎變得更明顯,吃完東西後,胃又有種脹氣的感覺。我決定還是再去看一下醫生好了。騎車去醫院的路上,異常的塞車,我突然不想去了,決定到一個同事推薦的這附近的中醫診所去看看。 
醫生把脈,問我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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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絕對是失敗的養狗經驗。

  如果您想知道如何養出一隻蠢狗、有興趣學學如何教出一隻不體貼主人、白目自大、不具備所有狗美德的狗,再請您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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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認識寶寶之前,我從沒喜歡過狗。
  或者應該說,我非常怕狗。
  因為在我還有記憶前,就曾被一隻大狗狠狠攻擊過。從頭頂到耳朵,有長達數公分的撕裂傷,至今頭上還有一小塊寸髮不生的疤痕。據說那是我兩歲時,阿媽帶我去姑婆家玩,阿媽進浴室洗澡,把超黏阿媽的我丟在浴室外,不甘寂寞下,我大哭了起來,結果本來在一旁睡覺的大狼狗被我吵到抓狂,於是爬起來教訓了我一頓。
  其實到底傷得多嚴重我根本沒印象了。反正後來姑婆每一次看到我,總是很內疚的翻看我的頭髮、耳朵,察看疤痕癒合的情形。因為舊傷在腦袋上,我根本看不到,可是從小我就怕狗是非常確定的。一看到路邊的狗,我只有拔腿就跑被狗追的份。
  雖然我那麼怕狗,爸爸卻非常喜歡養狗,印象中,他養過狼狗、杜賓、聖伯納、牧羊犬…全都是大型狗,更恐怖。幸好那些狗都是關在狗籠裡,我只要離得遠遠的就沒事。而且那時爸爸告訴我:「你身上有爸爸的味道,這些狗知道你是我的孩子,牠們不會攻擊你」。當時我就是那麼單純的相信著爸爸的話,這句話,是我對爸爸僅有的溫馨回憶。
  我小三才和父母同住,高一時,爸爸就過世了。有關爸爸的記憶真的不多。我不清楚“愛狗”是不是有遺傳這回事,但當時還在念小學的弟弟也很喜歡狗。有一天,他從路邊撿了一隻短腿混血流浪小狼狗回家,說他想養。媽媽是那種典型亂寵小孩的母親,孩子說一,即使她辦不到也幾乎不會說二。她也不想想還在念小學的孩子應該不會照顧狗,也不想想全家嗷嗷待哺五個小孩她自己都不一定餵得飽,只因為弟弟想養,於是那條狗就養在家裡了。
  弟弟將那隻狗取名叫Kuma,每天和牠玩。我當然還是閃得遠遠的,狗不要靠近我就好。可是不到半年的時間,Kuma就染上麻疹一命嗚呼。我雖然怕狗,但每天看著牠在家進進出出,多少有些感情,心裡也難受了一下下。而傷心又寂寞的弟弟,幾乎是每天都吵著媽媽想再養一隻狗。
  升上高二的那年,有一天幾乎是深夜了,媽媽才回到家。我站在門口,遠遠就看到她腳踏車前方的菜籃上放著一隻小小的、白白的、毛絨絨的東西。媽媽一停好車,我們幾個孩子就圍上去,七嘴八舌猜測是什麼東西,媽媽神秘的不揭曉答案,由我們亂說。「布娃娃嗎?」小妹問。結果牠動了一下。「迷你小白兔嗎?」二妹問,那是那個年代最流行的寵物,看起來很像。「小狗嗎?」另一個妹不太有把握的猜是小狗,只是以往我們知識範疇的“狗”都是龐然大物,很難想像這種可以放在手掌的動物是狗。我也好奇的摸摸牠,小小的、軟軟的、一付任我們擺佈的樣子。
  「是客戶家生的狗,才剛出生幾天而已,我跟他們要來一隻送給弟弟!」媽媽終於揭曉答案。我們五個孩子,全都很興奮圍著那隻看起來柔柔弱弱、可憐兮兮的小狗(當時我們可沒想到,短短幾年內牠會被我們寵成無法無天的母老虎)。
  就在看到牠的第一眼,我心中的某個開關突然“咔”的一聲被打開了,洶湧的愛意與溫柔就這麼傾巢而出的灌注到那隻小狗身上(哇!原來我也可以這麼喜歡狗)。後來,媽媽很沒創意的幫牠取名為“寶寶”。第一次帶牠去看獸醫打預防針填資料時,還冠上我們的姓,填上「X小寶」。從此,她擁有我們全家人的愛…啊!,我弟弟除外。那隻狗本來是送他的,但他的四個姐姐們太喜歡她了,大家輪流抱、輪流玩的結果,弟弟怎麼都搶不到寶寶。所以,他不承認寶寶是“他的狗”,七年後,弟弟從士林夜市買了一隻真正屬於他的狗,這是另一個故事,有機會再說。
  總之,寶寶成了我們家的一份子。那年我高二,下面還有念專一、國二、小六的妹妹,弟弟只有小四。寶寶自此陪著我讀完高中、大學、研究所、踏入社會,陪著我們長大,而我們也看著她長大、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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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想念你,孩子,在這個台北的清晨三點,我的窗外一片含情脈脈的燈光,在寒夜裡細微地閃爍。然而,母親想念成長的孩子,總是單向的;充滿青春活力的孩子奔向他人生的願景,眼睛熱切望著前方,母親只能在後頭張望他愈來愈小的背影,揣摩,那地平線有多遠,有多長,怎麼一下子就看不見了。」

  這是<親愛的安德烈>書中的一段文字。休假的上午,我半躺在沙發上舒服的讀那本書,雖然隔壁屋子一整個早上翻修打洞鑽牆的聲音極端的虐待我的耳朵,可是我的情緒卻不受打擾的沈浸在書中龍應台、安德烈這對母子的對話情境中,直到讀到這段文字,我開始有種眼眶發熱,想掉眼淚的感覺。

  一直以來,我在同事、朋友間都以理性、冷靜著稱,我也看不慣在公眾場合搞感性、掉眼淚那一套。到了最近,我才願意對身邊最親近的人承認,其實私底下我太容易受感動,也很愛掉眼淚。在看電視“康熙大帝”時,看到容妃被貶去刷馬桶,而她女兒遠從邊疆回來探視母親發現真相的那一幕,我哭掉了兩張衛生紙;在看卡通“花田少年史”<炸火腿>那一集的最後,阿桂跟即將成為她後母的壯太的媽媽說,請她以後午餐不要再幫她帶炸火腿了,因為她其實已經吃炸火腿吃到想吐了,只是因為那是她早上出門上學唯一有賣食物的店,她不想讓同學發現她沒有媽媽的無奈可憐,才假裝自己超愛吃炸火腿,聽得壯太媽媽感傷掉淚的那段,我又用掉了三張衛生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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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寶是條狗的名字。不是人類的小孩啦!

  寶寶是我們家養的狗,她死的時候,已經十三歲了,雖然不能說是壽終正寢,但在狗界也還算高齡了。寶寶是在八年前過世的。

  以下的故事,是在寶寶死後八年之久,伯母舊事重提,我才拼出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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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天,坐上捷運,準備去喝同事的喜酒。 
  車廂有點小擁擠,我站在一個歐巴桑的前面。才站到她面前,歐巴桑立即抬頭和我交談了起來:「你這件粉紅色毛衣很漂亮喔!」歐巴桑邊說,手也過來順手摸摸我衣服的質感。 
  「謝謝!」我尷尬的一笑,簡短回答,希望趁早結束這個話題。我很不習慣和陌生人交談的感覺。 
  「你住淡水喔!」歐巴桑沒有察覺出我不想再交談的心情,說了終點站的名稱,繼續和我交談。 
  「嗯!」我點點頭,順口亂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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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年前,突然流行起了什麼鈦手鍊、鈦項圈之類的東西。傳說中簡直像有魔法似的,什麼運動員都戴這個激發潛能,可調整身體的電流,比腕力不會輸,連全身痠痛都能不藥而癒。
  同事裡,有個人買了,她又多拉了幾位同事買。那一天,聽她的試用心得,說得可活靈活現,什麼某某瘦弱女同事戴了項圈和手鍊後,居然能把某壯男舉起來摔到牆壁上;另一位中年女同事,戴了之後,肩膀脖子僵硬的狀況也大有改善。(那時怎麼都沒想到直接找那些同事求證呢?)
  
  哇!聽得我真是目瞪口呆,忍不住也很想試試看。一來當時沈迷電玩的我,真的差不多所有關節處全都痠痛不通了;二來我也很想過過神力女超人的癮,想試試看變成大力士是什麼感覺。於是在和S商量後,我們請同事改天到百貨公司時,順便幫我們一人各買一條手鍊和項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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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僅有的幾本推理小說) 
 
  我喜歡看推理小說。雖然看過的推理小說裡,有99%我完全猜不出凶手是誰?謎題的解答是什麼。
  可能是我的耐心太差,沒辦法耐心的找出作者在小說中的各種佈局或伏筆;也可能是我根本就是像福爾摩斯旁的華生或白羅旁的海斯汀一樣,永遠只是襯托出偵探們優秀卓越的笨拙角色,沒有洞察力、毫無想像力。不過這無損於我看推理小說的樂趣,因為在短短幾個小時內,我可以經歷死亡、紛亂、抽絲剝繭、真相大白的歷程。有時我是從頭到尾霧煞煞、迷亂一團,有時是緊張到連吃飯睡覺都沒心情、很少的時候就是想快翻到最後一頁,看看和我的猜測一不一樣。所以,看推理小說一直給我很大的樂趣。
  第一次接觸的推理小說是小學時,媽媽送我的一套五本莫理斯‧盧布朗所著的「亞森羅蘋系列」。嚴格說來,這不能算是推理小說,因為裡面推理的成份不多,但裡面的冒險經歷和小小的詭計,倒是讓當時只有小學程度、是非觀念不清、涉世未深的我,滿足了不少對遙遠“外國”、“金銀珠寶”、“劫富濟貧”的浪漫幻想。但我也因此如同許多先讀亞森羅蘋才讀福爾摩斯的讀者一樣,還沒認識福爾摩斯就已經非常討厭他了。大約到大學甚至工作之後,我才能逐漸承認並接受,福爾摩斯比起亞森羅蘋來說,真的嚴謹及合邏輯多了,而且對長大之後的我來說,福爾摩斯系列也比較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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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星期四睡到半夜,忽然覺得左膝疼痛不已。睡意朦朧中,用手摸了一下疼痛處,又好像沒異狀,也沒什麼傷口,或許疼痛只是我的幻想,也可能是自己太過敏感,於是又再睡去。也不知過了多久,那種痛已到了無法忽視的程度,也不是神經痛或骨頭痛,就是很表皮的痛,雖然再摸一次仍無特別異狀,我還是打開燈,拉起睡褲,看個清楚。結果那疼痛是:
  一.個.大.水.泡。

  看起來是燙傷的水泡。可是我好好的躺在床上,怎麼會被燙傷?實在百思不得其解,我只好環顧四周,尋找可能的兇手,啊哈!我看到了。因為太冷,我睡前用了號稱「只要充電15分鐘,就能保暖二小時」的充電式保暖懷爐。那時懷爐已經冷冰冰的被我踢到腳底了。可是就在那要命的保暖二小時裡,懷爐大概從我的懷裡滾到了膝蓋,然後我就睡著了…於是慘劇發生。 發現凶手後,我一則以憂、一則以喜。
  憂的是,我明天上班後,怎麼告訴同仁那種「電暖爐燙傷糖尿病老人」、「使用電暖器不慎燙傷幼童」這種只出現電視或報紙的社會新聞,居然發生在我身上。喜的事,幸好燙傷的部位是膝蓋;如果我是把暖爐抱在懷裡沈沈睡去……想都不敢想,後果實在令人難以啟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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昕:

  傍晚和室友去爬地理中心碑(這是懶人一星期唯一的運動)。明知可能會下雨,我還是照老習慣不帶傘(記性太差,傘已丟了N把)。很不幸的,就在最後的10分鐘路,大雨傾盆而下,全身痛快淋個溼透!幸好這裡不是台北,大概沒有禿頭的顧慮。

  其實,埔里要在雨天才好看(埔里、日月潭、魚池一帶舊稱水沙漣,有點詩意對不對?)。你沒收到的那封信裡,我提到埔里在迅速變醜中,過度開發吧!總之,平常的埔里,老是烏煙瘴氣、灰頭土臉的,山都在煙霧迷濛中(毫不美麗的那種),只有在雨中,埔里才重新呈現她的朦朧秀麗。此外,乍雨初晴的那一剎那,埔里以往的清新翠綠,才會毫不掩飾的呈現出來,只有那一刻,才能體會群山環繞之美。所以,在下著微雨的日子,我偶爾還是會去兜兜風的。感受埔里不同時節不同的美麗—可惜!你錯過了我對埔里—合歡山一年四季風光簡介,信丟了嘛!等你自己來印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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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在巷子口碰到一隻穿著閃亮烏黑毛皮大衣的黑貓老大。

  但再走近仔細一看,久未梳洗的毛皮衣和四隻高低不一的白襪讓他在高貴中又透露出些許的滑稽與邋塌。這四隻白襪,有及膝半統襪、有只到腳踝的帆船襪、還有標準學生襪及雜色運動襪。
  黑貓老大毫不畏懼的向X走來,等走到X面前時,突然扯開粗嘎的嗓門,朝著X嗚嗚哇哇的亂叫,彷彿抱怨天氣寒冷、景氣差、覓食不易、落腳處不舒服,也沒有貼心的人伺候。黑貓老大那理直氣壯的抱怨聲,在巷子裡產生巨大的迴響,X怕引來外人誤會她虐貓,趕緊蹲下來對黑貓老大說:「噓!小聲點。」
  黑貓老大果然安靜下來,用大大的眼睛,瞪著X,一付「你想怎樣?」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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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2007年12月30日,我們一行四人南下趕到台中去。

  是去參加二舅公的入木及火葬禮拜,他上星期四因心臟衰竭過世了。

  阿媽是家中的老大,總共有三個妹妹,四個弟弟。但這些年來,弟弟妹妹們陸續因病、因老過世。只剩下阿媽這個八十八歲老大姐,及小阿媽十九歲的小舅公,再來就是剛過世的二舅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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