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一篇講父母負債,孩子要怎麼拋棄繼承權的法律文章。
曾看過某雜誌在分析少子化的商機時,提到因為現在每個家庭大多只生一個孩子,所以一旦一對夫妻生了一個小孩,那個小孩總共可能會有六個大人養他,這六個大人分別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媽媽。因為每個世代都只有一個後代時,最後的結果就是那個孩子集眾多寵愛於一身。
正因為如此,所以少子化之後,雖然預期各種嬰幼兒消費會減少,但事實上,大人們反而更捨得提供“最好的”給自己“唯一的”下一代使用:買最好的用品、穿最好的衣服、吃最好的食物、受最好的教育。於是嬰幼兒精品店、零歲潛能開發班、為小Baby拍沙龍照…處處都是少子化後出現的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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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早上不到七點半,我本來拎了早餐悠哉悠哉的進辦公室準備慢慢享用,結果頂頭上司打電話要我馬上到門口和她一起出發去市立殯儀館參加一場公祭,因為原本邀請要去參加公祭的人只到了兩人,怕人數太少不好看,所以要我去充數。我當然只能火速吞下我的蚵仔麵線早餐,到門口集合出發。
去殯儀館的路程上,一車四人,討論話題不外是隔天的大選。大家還算有禮貌,就算立場不同,還不致於情緒性的攻擊對方的不是。儘管如此,我還是不太想再聽這種令人沮喪焦慮的選舉議題,剛好開車的司機是某保險公司小主管,我主動把話題轉去談保險,於是後段路的話題就換成了投資型保單、次級房貸風暴及基金如何解套的實戰經驗。
到了殯儀館,我的老闆在簽到填公祭單位時,我打量了一下,發現這次的公祭儀式是委託我們一般所說的「生命禮儀公司」或以往所稱的葬儀社來辦理。其實這樣很好,家屬專心的在靈堂答禮,不需再牽絆這些俗事、雜事。看得出來那一家人仍然很悲傷,失去配偶的那位長輩雖強打精神走出靈堂和我們一一致意感謝,但仍忍不住潸然淚下。所幸有這些代勞的生命禮儀公司,幫助喪家處理收奠儀、送毛巾、招呼來賓、指揮賓客動向……等瑣事。
於是回程的時候,我們的話題自然變成了每個家庭處理長者目前生活及後事或財產分配等養生送死的大事。那位保險公司小主管聊到,他十多年前阿媽過世時,千交待萬交待,「絕對不要被火燒」。因為堅持要土葬,於是他們買了上好棺木,花了上百萬風風光光辦理後事,沒想到前一陣子撿骨,大概棺木用得太好了,屍體完全沒有腐爛,像木乃伊一樣,結果還是難逃一燒。反倒是去年他阿公過世,也是委託禮儀公司辦理,遺體火化處理,大約花了二十多萬,十年前的一百多萬和十年後的二十萬,他覺得長輩的一念之間,竟讓後事的花費差距如此之大。當然,往生者生前對自己後事的堅持及其他長輩的意見,都會讓晚輩在處理後事時,有不同的拿捏標準。
我則聊到前一陣子我那位單身的二舅公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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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看”The Dogs of Babel”(中文叫《巴別塔之犬》)。我上個月在圖書館預約這本書,但也不知什麼時候會排到我,從網路上看到許多看過這本書的人都說真的很好看。於是我決定上網先買英文原著來讀,等中譯本輪到我了,我再對照著看。
說來慚愧,我發現自己除了在大學、研究所比較認真的看了比較多英文報告外,我根本沒讀完一本英文小說過。每次雄心壯志想看本英文小說,結果那些書卻變成最好的催眠書,大概頂多看十頁我就昏昏欲睡了,高中時代的”The Thorn Bird”(中文叫《刺鳥》,高中老師叫我們看原文,說很容易看,結果我挑戰失敗。)如此,後來的哈利波特或BJ單身日記也如此,最後我都先把中文讀完了,讀完中文後,自然也沒再看英文的必要了。所以我的英文小說始終停頓在開始的前十頁。
唯一一本看了將近八成的原文書是席尼薛爾頓(Sidney Sheldon)的”The Best Laid Plans”之所以能看那麼多,一來是因為這本似乎沒有中譯本,二來我把它當羅曼史看(說真的,一般羅曼史讀來真的比較不辛苦)。但沒有看完也是因為它不像羅曼史有簡單快樂的結局,不符合我一貫看快樂羅曼史的原則,所以我遲遲沒有進展到結局。
這本原文的”The Dogs of Babel”大約是一個多星期前開始看的,我每天睡前看,看英文書對我而言真的太好催眠了。目前我已看94頁,全書有264頁呢,總算看到了三分之一。不過我想,它將會是我第一本看完的英文小說,因為,真的太好看了。我第一次體驗到自己居然能在看另一種自己不是那麼熟練的語文寫成的小說時,會有一種熱淚盈眶既難過又感動的感覺。
我預約的中文小說前天也終於到了,但拿到書,我決定先把英文讀完再看。不立刻看完一本喜歡看的小說對我來說是很艱難的挑戰。基本上,我看中文書雖說不上一目十行,但通常一頁書我如果上下左右瞄一下字裡行間,就能掌握這面書義的六、七成,一本小說,如果不太艱澀又好看的話,我一天就能解決掉了(像上個月看《追風箏的孩子》,我晚上八點開張,深夜一、兩點就結束營業了)。
此外,我還有一個更壞的毛病,因為太沒耐心,所以每次看小說總會忍不住翻到最後一頁先看結局。其實每次先知道結局,多少會影響看那本書的預測性與樂趣,可是我改不了。所以如果我真的開始看《巴別塔之犬》的中譯本,我想,今天休假,我現在開始看,大概晚飯前就能讀完了。那麼,那本英文小說,我一定就會喪失再去挑戰的動力了,所以,我必須按捺住自己去翻完中譯本的衝動。
不過拿到中文書時,我還是翻了一下我已看過的英文部份,以確認我對英文的理解沒錯,結果我辛苦了快兩個星期的成果,中文竟然半小時就讀完了,唉!我看中文的速度和看英文怎麼差那麼多啊!不過這麼一對照,我卻也發現我以往看書的問題,因為我看中文看得太快,以致我忽略了作者遣詞用字時的一些用心,或者是故事裡一些很有意思的小段落,我只想知道故事如何進展,結局是什麼,感覺上就是囫圇吞棗,可能有些消化不良,沒有咀嚼出一些美感或餘韻。
可是,因為我英文看得太慢了,過去那種一目四、五行的神功無從發揮,所以閱讀的同時我有很多時間去反芻故事的內容,甚至去感受字裡行間的意義。所以,我在讀到「dogs are witnesses…」那一段時,我突然腦袋閃過「真的是這樣耶」!,作者說,因為狗被我們允許參與我們最隱私的時刻(想像我們換衣服時,會把狗趕出去不准看嗎?),當我們以為我們單獨一人時,狗也在現場,他們坐在歷任總統的膝上、他們看過愛和暴力、爭吵與仇恨、他們也看過孩童秘密的遊戲。如果狗能告訴我們牠們看過的每件事,我們生活中的空白鴻溝就能夠被填補完整了。
我在看到故事裡的女主角Lexy會把自己做過的夢寫下來時,我也想到自己曾經一度也很熱衷紀錄自己的夢,原來很多人的想法還是類似的。還有男女主角第一次約會去迪士尼樂園時,他們排隊要進入一個遊樂設施,告示牌說要等四十五分鐘,但女主角Lexy說,不用管標誌怎麼寫,因為那些標示的時間都故意把排隊時間寫得比你實際等的時間還要久,這麼一來,一旦我們比預期時間早排到時,心裡就會高興點。那一段,我也覺得生活中好像還蠻多這類的例子。
總之小說裡一段一段的情節,我都可以慢慢想、慢慢回味。以往看中文小說,有點像在吃限時兩小時吃到飽大餐,我拼命吃、拼命塞,吃完只知道很飽很滿足,卻不太想得起來自己吃過什麼。而閱讀這本書,就像八年前在法國一個莊園吃的那頓從晚上八點吃到深夜十二點多的法國大餐,每道菜都上得那麼慢,從餐前酒、開胃菜、主菜、飯後酒甚至種類多到不知如何選的起司…,我們可以慢慢吃、慢慢聊天、慢慢欣賞、討論每道菜色。總之,現在讀這本小說就是這種感覺,那是我過去沒體會過的從容與感動
小說裡曾提過,Lorelei是女主角Lexy婚前就養的狗,當女主人Lexy偶爾懶得動時,會發出指令“Go get Paul”,Lorelei立刻遵從命令找到男主人Paul。雖然牠也會聽命Paul的各種如坐下、握手、找到球等指令,唯獨當男主角也要牠“Go get Lexy”時,Lorelei不知是不懂或拒絕服從,總之就是毫無反應。這兩天我卻讀到男主角Paul在老婆Lexy從蘋果樹上摔下來死後,為了想了解真相,決定教目擊這一切的狗Lorelei說話。他的意圖遭到同事們的質疑甚至奚落,那天就在他從自己大學的辦公室沮喪落寞的回到家時,也許出於絕望的想念,他問Lorelei“Where’s Lexy?”接著又對牠發出牠從沒服從過的「Go get Lexy」的指令,出乎意料的,Lorelei居然真的瘋狂的跑過每個房間,拼命嚎叫嗅聞想找出女主人Lexy的蹤跡。
我看到最後一句“Around and around the house she runs, searching and yowling for what she lost.”忍不住停了下來,鼻子酸酸的,有點想哭。但後來看到中文翻成「一圈又一圈,蘿麗繞著屋子狂奔,搜索嚎叫牠所失去的東西。」我的震撼感動,好像就少了一大半。也許是因為我感動過了,也許這就是看原文才能感受到作者遣詞用字時的心思吧!
我每天都會將自己看到的,僅有的、少少的內容,向S報告自己印象深刻的部份,我說過裡面會說話的狗的笑話(Roof, roof和Ruff, ruff!),當然也說了上面那一段,結果S聽完後,眼睛閃亮亮的(我也不確定自己有沒有看錯),也說了一個故事:
「你也知道好幾年前我因為甲狀腺癌,住院開刀治療了好一陣子,很久都沒回家。後來我終於出院回家了,結果一到家裡,我們家的咪迪(一隻白色長毛傻呼呼的大狗)看到我,興奮的跳到椅子上,看著我,不停的搖著尾巴、不住的嚎叫,語氣像在責怪我怎麼那麼久都沒有回來,牠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然後又像很高興總算等到我回來了,我又不能講話安撫牠(S開完刀後,當了一年多的啞巴,喉嚨受損無法說話),只能拍拍牠,就這麼聽牠依依噢噢、哀哀叫,像是訓話又像是有千言萬語要說似的叫了十分鐘…」
聽完S唱作俱佳的故事,換我的眼睛閃著淚光,後來我們都沒再說話了。因為故事裡的Lorelei是因為失去了女主人Lexy而悲傷嚎叫,我和S則同時都想到我們已經失去的狗,寶寶與咪迪,我們偶爾也會因想念他們而悲傷。
就這樣,我將繼續以龜速讀完”The Dogs of Babel”。拜託已經看完《巴別塔之犬》的人千萬別告訴我接下來的故事和結局,連一點小小的線索都不要,我很想破我人生中的第一次紀錄:讀完第一本英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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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裡有個“購物天后”,平均每週至少都會有一次宅急便或貨運公司送包裹給她。平常的休息時間,她不是在詳閱東森等購物台的型錄,就是上各購物網站看有什麼特價品可買。她買的東西不外是衣服、皮包、化妝品或保養品等。因為買的太頻繁了,宅急便先生都和我們認識了,過年前,還拿他們公司自己出品的年貨型錄,要我們大家參觀選購,平日送貨來,也和我們有說有笑的。
前兩天,宅急便先生又送來一箱包裹,原來是購物天后新買了三雙鞋子。她說很便宜,百貨公司上千元的鞋,網路上一雙才399,所以她一口氣買了三雙。那時,辦公室裡一位向來精打細算的歐巴桑,用長者語重心長的口吻勸告她:「你應該要學學XX,她都不買東西,錢省下來,這樣以後才能變成有錢人。」XX指的就是我。
這下誤會可大了。我…那有省?那位同事是怕東西寄到家裡被婆婆罵,只好往辦公室送;我又沒人罵,住的大樓又有管理員,當然直接往家裡送。我可不想擔「省錢專家」的虛名,只好趕快澄清:「我也常買東西啊,只是買的像書或CD,一次就很多又很重,所以都直接送到家裡,你們才不知道。」
不解釋還好,一解釋更慘。只見那位天后皮笑肉不笑倖倖然的說:「對啊!你都比較重視“內在美”,買的都是書或CD可增加氣質的東西,我比較膚淺,只會買一些化妝品、衣服、鞋子的。」
完蛋了…這可不是我的原意。我冒著冷汗陪笑的辯解:「你長得漂亮身材又好,弄得漂漂亮亮的、美化辦公室環境,大家都賞心悅目啊!像我就無藥可救了,所以沒必要再買那些東西白費心機了,反正一樣是花錢,自己高興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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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時間和金錢的觀點而言,閱讀是最佳捷徑,帶領我們從已知、格局有限的『此處』,躍向未知、想像空間無限的『他方』。書本或為時光機器,或為協和噴射機,或為反彈座椅,它們是我們的救星。」~莎拉.尼爾遜(Sara Nelson)《好書太多,時間太少》
如果時間能倒流,我寧可回到大學就好。因為我的國小到高中階段,大概是我到目前為止,人生中最黑暗的時光。家庭有理不清的紛亂,學校則是集所有無趣的考試和作業的壓力組合。幸好有「書本」,它們真的就像我的救星一樣,隨時提供給我必要的庇護所,讓我得以從成人的咒罵憤怒或永遠也寫不完的測驗卷裡,暫時逃遁到一個美麗仙境或是參加一場奇異冒險。
幸好有「書本」,它們讓我對未來仍抱有一絲盼望,不管是如《天方夜譚》一樣,因為魔法的緣故,突然讓主角擁有全世界的財富與幸福或如《西遊記》經歷了重重的刧難磨鍊後,終能抵達西方極樂世界。總之,在無數書本的陪伴下,我總算撐到了大學—象徵我終能獲得自由、如獲新生的殿堂。
我並沒有抱著玩四年的心態去混大學,但是我真的認為大學時期真的是我有生以來自由時間最多,不小心就會被自己隨便打發掉、無所事事終至一事無成的時代。那時的自己,看似很忙,要辦系活動、參加社團(不過半途而廢了)、和他校聯誼,偶爾也會上街遊行或去中正紀念堂靜坐,展現一下自以為是知識份子的對社會的關心。當然,學生本份也要顧好,我有很多的報告要寫,小組討論要參與,期中、期末也都有考試。但不管多忙,我就是能相對找到比以前更多的時間看自己想看的書。
大學和研究所是我買書、看書的全盛時期。那時有打工、有家教,所以自己的經濟能力已經容許我買比較多喜歡的書了。加上那時教授隨口一推薦就是一大堆值得看的書,而且三不五時就會有各系書展,隨便都能打個七折、八折的,感覺好像跳樓大拍賣不買很可惜似的,於是就開始毫不心疼沒有節制的亂買。
我想,那時候的自己一定有資訊焦慮症,渴求填塞一大堆有的、沒有的、有用的或暫時沒用也許將來有用的資料。那種心態,極度貪心卻貪多嚼不爛,於是書愈買愈多,書架愈換愈大,但書,卻只像我膜拜的偶像一樣,我只是遠觀他們,好像它們的存在就已把知識注入我的腦中,至於讀完了沒?讀懂了沒有?我管不著也管不了,就只管買、買、買。
很多時候書是為了趕時髦、標榜自己是知識份子而買。比方說,那時流行《河殤》,當然買。那時修的哲學類課程滿口都是柏拉圖、亞里斯多德的,於是《理想國》、《宜高邁倫理學》買;中國通史老師上課時總喜歡引用孫隆基的《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我實在來不及一直做筆記,當然還是買。研究所之後,突然又流行起了哈柏瑪斯和卡爾波柏(Karl Popper),我只好再買《溝通與社會演化》及《客觀知識》。研究所即將畢業前,一股傅科風潮似乎又將襲捲來台,幸好我火速畢業,告別那種追逐不盡的知識噩夢,不需再買那種讓我每個字都認得,但整段文章卻都不知道在講些什麼的書。
別問我買那多書是不是都讀完了,也別問我買那麼多書是不是學問淵博(低頭懺悔心虛中),我只是像個書籍的搜集者和囫圇吞棗者。很多書是買來書架上供著求心安而已,好像架上有著幾本看似學術鉅著的大部頭,自己就已把書裡的學問吞進肚子似的,簡單的說就是看似飽讀詩書,其實腹笥甚窘。
大學四年,有時住家裡,有時排得上宿舍。住宿舍時,買書癖發揮得更是淋漓盡致。平常在宿舍裡,就會環顧左右同學甚至其他寢室同學的書架,如果發現有那一本似乎很多同學都有,但卻是我不知道的書,好像症頭就發作似的,立刻也想衝到書店買一本到自己的書架上擺。
當時有個香港僑生,從香港特地買來一大綑包書的塑膠套,那不像我們台灣常用的書套,而且包起書來特別有質感,大家一窩蜂請她多帶一些回來。所以我有某一時期的書,全都包上或綠或紫或透明的書套,對我而言,那些書,可能還兼炫耀及展示的功能了。
也有書是為了參加晚上讀書會而買的,比方說莎士比亞的四大悲劇:李爾王、哈姆雷特、奧塞羅和馬克白(幸好參加那個讀書會,我才知道羅密歐與茱麗葉不在四大悲劇裡)以及《浮士德》。參加讀書會是我既愉快又痛苦的經驗。那簡直是沒話一定要找話講的場合,很多時候,我看了並沒有特別的想法,可是在讀書會裡,好像每個人都有發言的義務,講的太俗氣普通,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所幸聽別人的想法,常常就能觸動自己其他的想法,甚至點醒自己從沒注意到的盲點,也是很有價值的收獲。更大的好處則是強迫我真的一點一滴把那些書讀完了,所以,書架上的那幾本書,不是裝飾品。
大學時期大陸的簡體書籍開始能在台灣買賣。我偶爾也跟著學長、學姐的腳步到台大附近的唐山、結構群等書店尋寶。不過,當時進來的大陸書籍大多以理論闡述或翻譯西方哲學作品居多,哲學理論對我已是挑戰,簡體字及大陸學者的語法看起來更吃力,所以,我的購書癖並沒有發作到簡體書籍。頂多看看台灣出版的大陸作家,如《棋王、樹王、孩子王》,還有就是解嚴後才比較容易看到的,如魯迅的《阿Q正傳》及沈從文《邊城》等。
大學時代也是我重新認識台灣的開始。當時前衛出版社出了許多台灣早期本土作家的書。我應該就是看完吳濁流的《無花果》後,又去找出更早的《台灣連翹》及《亞細亞的孤兒》來看,那時的衝擊與感動,雖然現在已經記憶模糊,但卻影響我對台灣政治的看法至今。現在大家聽到已經有些反感,被炒作到幾乎喪失邊際效用的「二二八」,我卻是直到大學才知道「二二八」這個詞的來龍去脈。對於一個政權可以透過教育、大眾媒體及其他手段,遮蓋史實、扭曲真相到滴水不露、黑白顛倒的地步,我當時開始有深切的體認。
大學畢業工作後,有一個和我很好的同事,推薦我看東方白的《浪淘沙》那套書,她說我應該會喜歡。一套厚厚的三大本呢!可是真的很好看。它以台灣歷史為經,從清末甲午戰爭台灣割讓給日本開始,講述到一九八○年代,再以三個家族所經歷的悲歡離合為緯。讀完那本書後,我直覺阿媽可能會喜歡,於是我又交給阿媽看。隔了一陣子去看她,她興奮的對《浪淘沙》讚不絕口,因為書裡勾起了她好多小時候的回憶,那也是她第一次,放下心防和我聊二二八事件、聊她的童年及少女時期,我再度體認,那個時期對台灣民眾心靈無形的禁錮是到何種程度。
我很高興那本書串起了我和阿媽更多的連結,也幫她打發了許多無聊的獨處時光。她特別喜歡丘雅信小時候的故事,裡面可能也有她不少童年的影子或相同的成長經驗吧。後來,她留下了《浪淘沙》的上集,中集及下集還給我。之後她還主動注意到東方白又出了一本新書《真與美》,要我陪她去買第一、二集。
「閱讀的喜悅如同戀愛一樣神奇,也像愛情一樣難以分析。」~莎拉.尼爾遜(Sara Nelson)《好書太多,時間太少》
就是如此吧!大學、研究所時期,雖然我不再如小時候單純的只是愛看書,反而常帶著功利的色彩,妄想去“征服”某些知識或“擁有”某些能力,於是書和我疏離了,它變成我膜拜或炫耀的對象。然而在不經意間,書本獨特的魅力還是讓我再度陶醉在閱讀它的快樂甚至狂喜中。
書本,依舊是我人生中的好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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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短短的一段文章,就當作是「買書(三)」的前言好了。那是我大一時的日記,那樣的心情,差不多就是我大學時代買書、看書動機的最佳註解了。
X年四月二十七日 晴
剛從圖書館走回宿舍的路上,我忽然想到,若再有「談讀書」之類的作文題目,我會這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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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那本書之後,我開始回想,自己書架上其他的書到底是什麼原因觸動我去買它們?
喜歡看書,源自於我愛聽故事。
我的媽媽和阿媽都是講故事高手,小時候她們說了很多有趣的故事給我聽。小孩子不愛洗澡,媽媽就說了一個不洗澡全身是泥土的小孩,他媽媽在他身上灑種子還發芽長成大樹的故事;阿媽則專講聖經故事,如大衛打敗巨人歌利亞、約瑟和法老王的故事…後來我已經無法滿足她們偶爾才講的故事,於是自力救濟自己找故事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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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於啟盟書局
於離家之前夕
願此書解我旅途孤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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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齊人之福的人啊,
自以為聰明的玩弄兩面手法,
巧妙的周旋在兩份感情之間,
最後才發現自己早已陷入了顧此失彼、進退兩難的窘境中。
《伊索寓言》裡有個故事:
有個中年男人同時在追求兩個女人,一個女的年紀比他大,另一個女的年紀比他小。
年紀大的女人不希望自己看起來比追求者老,所以每次中年男人和她約會時,她就拔掉一些男人的黑頭髮,試圖讓他看起來老一些。;而那位年輕的女人剛好相反,她不希望自己嫁給一個老頭子,所以每次約會時,她就會拔掉幾根男人的白頭髮,希望他看起來年輕些。
結果,這位享受齊人之福的中年男子在幾次自以為左右逢源、兩邊都討好的約會後,發現自己變成了禿頭。
寓言的教訓是:Those who seek to please everybody please nobody.(試著想要取悅每個人的人,最後誰都取悅不了。)
我這次要說的還是我家那兩條狗的故事。
上次提到,自從小P來到我家後,寶寶終於安份自願的吃她狗碗裡的飯了。我也脫離了「餵狗保姆」的苦差事。
養兩隻狗,負擔說大不大,但對我們家當時的經濟狀況來說,還是有點吃緊。 我們也依然買不起愛犬專用狗食。因為全家都要上班上學,所以這兩隻狗一天只吃晚餐這一頓。媽媽總會多煮一、兩杯米,再拌上我們吃剩的菜,加點湯,兩隻狗就高高興興的吃光光了。平常,用一個大鍋拌完飯菜後,再平均分給兩隻狗吃。所以兩個狗碗的菜色一模一樣,大家相安無事。
有一次,我也不知道當時媽媽心裡真正的想法什麼,據她自己的說法是剩菜不足以平分成兩份。所以那天媽給寶寶的是飯拌豬肉,小P則是飯拌豬血。
放飯時,兩隻狗當然都是全速衝向自己的碗前面。這時,奇怪的事發生了,敏銳精明的寶寶立刻察覺這兩碗飯的菜色是不同的。她看著自己的飯,意興闌珊又像是鑑定菜色般的嚐了幾口就走了;而平常食量奇大的小P,先是埋頭傻乎乎的吃了幾根葱,接著似有感應的抬頭,她發現寶寶不吃飯的反應後,也感覺到不對勁,左右對照後,小P居然也不吃了。
接著,兩隻狗互換位置,觀察對方狗碗裡的菜色。結局是,寶寶把小P的豬血飯吃光光,而小P則反過來把寶寶的豬肉飯也掃蕩一空。
可惜我聽不懂狗的心聲,我後來總在想,她們大概都覺得主人偏心,對另一隻狗比較好,自己受到虧待了,要不然菜色怎麼會不一樣?枉費我媽一片苦心,自以為做了最適當.最公平的分配,結果還是敗給了我們始終搞不太清楚的”狗性”。 我的第三者故事說到這裡,當然不像《伊索寓言》有“深刻的教訓”。這是十三年前的往事了,前兩天,我翻箱倒櫃,終於找到一張既有寶寶又小P的照片,以證明這兩隻都不是虛構的狗。
下面的這一張,正是我上篇
「第三者」提到的,小P極會爭寵,只要我們抱寶寶,她一定不甘寂寞,馬上就會抱住我們的大腿也要抱,而且,還會偷咬寶寶的尾巴(第三者的小動作總是比較多嘛!可能地位比較不穩固的關係)。照片裡的人是我媽媽,地點應該是陽明山的擎天崗吧!(相片年代久遠,照相的人技術太差,掃瞄的照片,效果也不是太好,請多包涵,但該呈現的證據都呈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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