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希望看到一篇痛罵主管的文章,如果你期待有個和你同仇敵愾討厭主管的人所以想讀這篇文章,就別進來了。
以下應該算是一篇主管的辯護文。
最近我看起何飛鵬自慢的第二集《主管私房學》。雖然大多數文章在之前的商業周刊幾乎都看過了,但把專講主管的內容整理在一起,新加入他在商業周刊專欄發表後,一些讀者與他互動的後記,其實也蠻能啟發自己的一些思考。書中有一篇叫做「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在讀完之後,就忍不住想起「為什麼主管總是被部屬討厭?」這個問題。
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文章前言是這麼寫的:「主管很容易當,只要你當部屬時,討厭老闆做的事,當了主管就不要這樣做,這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但是,為什麼主管常常做一些部屬討厭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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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篇文提到,寫部落格是倉促的決定。時間大約是去年十月底的某一天,看到網路上某個人鼓吹大家都寫部落格,我就猶如受到催眠似的去啟動我的Yahoo奇摩部落格了。
啟用部落格的第一個難題是選頭像和部落格名稱。真慘!我壓根兒無法走美少女清純風、不是辣妹,也不是高貴氣質熟女,連賢慧親切的歐巴桑都說不上。我也沒有兒子、女兒可愛照當頭像,更不能抓貓啊、狗啊、豬的來代表自己,連畫個自畫像都不行。於是,就隨便從電腦硬碟找了個在青山瀑布拍的風景照當奇摩部落格的頭像,後來的痞客邦就用了同學送我的不知是熊還是獅子的布偶來充數。接著再取個沒什麼創意的部落格名稱總算能啟用部落格了。
直到最近看到成英姝的文章,才知道原來部落格作者的照片會帶給讀者不同的fu啊!她說:「作者照片不帶來任何fu,就好像一部電影沒配樂一樣,說真的,是有點無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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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慢了幾天寫了,我原本是預期應該是要在寫部落格滿半年時,發表個心得感言的。結果最近比較忙,等發現時辰已到時,早就半年又過半個月了。
常來這裡的人可能知道,當時我是以寫部落格來取代我愛打電玩的舊習,並用來打發我的無聊時間。剛開始寫,只是一個匆促的念頭、隨意的想法,所以直接就從自己原本就使用電子信箱的yahoo開始寫部落格。因為是倉促一閃而過的決定,我也很怕自己會任意的停止不寫,半途而廢。於是我就規定自己,無論如何,先寫完半年才能喊停,或再做任何打算。
只設定半年,不設定一年,是覺得這樣時間比較短,萬一真的後繼無力或面臨瓶頸了,就能告訴自己,「『有期徒刑』再幾個月就到了、再幾個月就到了」,說不定就又能撐過去了。而且半年短短的,感覺上不會像是個遙遙無期的工作。
總之,隨便半年居然就這麼過去了,也幸好,我沒在半年期限裡半途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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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討厭接電話。我指的特別是工作時的電話。
表面理由很簡單:
一、電話鈴聲很吵,而且那種聲音就是有種催促的效果,讓人“心狂火著”。沒辦法,電話就在離我耳朵旁不到 二十公分 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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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要重回原來的職務後,因為現在的工作真的比較有空,而即將接任的工作許多人事安排都千頭萬緒,出於我好擔憂的個性,加上頂頭上司也希望我儘快提出規畫,於是我打算提前了解現在那個單位的工作現況。
本來我是想在頂頭上司宣布人事命令後,再和要交接的那位同事索取他目前工作的電子檔案來了解和預做計畫,沒想到,這星期他出差一週。後來我想到他的職務代理人應該也有一份電腦檔案,正要去問她,結果她也剛好懷孕不舒服,請安胎假三天。
沒辦法,我只好拿出隨身碟,叫出二年前,我交接時自己留存的檔案,開始土法煉鋼,照手邊現有的資料,一個一個,把該更新的人、數字,一一鍵入更新。邊在整理那些資料的同時,過去那三年在那個位置上的回憶也同時浮現了,好玩的、令人心煩的…好現象是,幸好沒有出現那種原本令我擔心的「熟悉的噁心感」。
所謂「熟悉的噁心感」,是我自己發明的名詞。通常一個工作,如果我做到很熟練,或已經很熟悉,自然就會預期那個地方比較難、那個地方我無能為力,偏偏那項工作還得一做再做,或它是周期性的工作,每幾個月或每一年都要來一次時,就會自然而然產生出一種煩躁無奈又熟悉噁心的感覺。
國、高中時代,老師拿一大堆測驗卷餵我時,我就會有這種「熟悉的噁心感」,因為同樣的題型做太多了,會的還是會,如果是數學,遇到會的題目更討厭,自己明明會了,但熟悉的運算步驟卻得一做再做,那是種「熟悉的噁心感」;而不會的題目,通常就是自己的罩門,任憑老師再怎麼講解,我也還是不懂,遇到那種題目,也會有「熟悉的噁心感」,題目明明看到膩了,自己卻還是一籌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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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著這次母親節回家,本想好好幫我媽過個溫馨團圓風的母親節。沒想到,她周末那天公司有活動—要去淡水健行。婉拒我的好意就算了,我媽臨出發前還交待我一項任務,她說:
「你那堆東西到底要不要啊?如果不要,整理一下,我要送去資源回收了…」
我是回家來享受天倫之樂的,怎麼馬上就有這麼殘酷的灰姑娘命運等著我?
話說從頭~
我們家位於公寓的頂樓,早年一般人買公寓頂樓,圖的就是房子能夠加蓋,我們家也不例外。我媽加上四女一男五個小孩,原本的三個房間根本就不夠住,所以,又在頂樓加蓋了三個房間,五個小孩加上我媽,六個人,剛好一人一間。我的房間被分配在頂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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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頂頭上司第三度把我叫去她的辦公室,問我經過快一個月思考後,到底同不同意換回去原來的職務?最近這三次會談,我每次都被疲勞轟炸將近兩小時。我不禁有些感慨的想到,我們這一個月所說的話,簡直遠超過過去兩年我和她所有交談時間的總和。平常,她從沒找我和講超過半小時的話,連談話內容都是蜻蜓點水的表面文章呢!
我跟她說:「現在的情勢很難耶!我沒把握能做得好。」
頂頭上司一臉理所當然的表情回答我:「如果容易,我幹嘛要找你?」
啊!這算抬舉還是吃定我呢?我試著再掙扎一下:「所有的人都叫我不要換,太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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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隔壁辦公室新進一個男生,他是來代理某位女同事產假期間的工作。他長得瘦瘦高高的、一付沈默寡言的樣子。幾次擦身而過,我從沒看過他的臉部正面,不是因為我太矮(對啦!是有點!),而是因為他總是低著頭。 「他是害差吧!」我猜想。
基於老鳥照顧新人的心情,我想對他伸出友善的雙手,所以有一次在電梯遇到他時,我主動和他攀談。
「聽說您還在念研究所嗎?」我問。
「對!」他精簡的回答。
「XX大學嗎?」和他的眼神只有剎那的交會,我繼續再問。但這次他連話都不說了,只是點點頭。接著只見他死命盯著電梯儀表板,根本不再看我一眼,似乎沒有再和我互動下去的打算。忽然間,我覺得他很像小丸子卡通裡那個經常籠罩在一片陰影下的永澤或藤木,總是那麼陰陰鬱鬱、死氣沈沈的,連帶我也洩了氣,完全想不出能再找什麼話題再和他聊下去,只好也識趣的低頭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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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嘀嘀叨叨說她想養貓已經十多年了,但一直沒有實現。
之前是因為住在父母家,連自己的立足之地都快沒有了,所以無法養貓。後來有了自己的房子,但親密愛人不喜歡貓,所以她只能繼續懷抱養貓的夢想。
這五年來,她力行「催眠」戰法,三不五時在她親密愛人的耳邊叨絮她想養貓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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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四幾年前剛加盟85度C時,因為沒有經驗,加上初期人手不足,總是忙到不可開交,還常搞錯客人外帶蛋糕的種類或數量。後來,老五及老三陸續加入後,局面才漸漸穩定下來(這家小店,簡直變成養活我們一家三口的“家族企業”啊!)。那時,還有一個很強的生力軍,小雅,她總是能快速又有條不紊的處理客人所點的東西。
我知道小雅到老四的咖啡店打工時還真有些驚訝。因為小雅是弟弟前女朋友小玲的妹妹。
十多年前,弟弟才十七、八歲。那時我實在搞不清楚怎麼回事,總之,突然有一天,他的女朋友小玲就跑到我們家住了,她家其實離我家只有幾個巷子。更扯的是,沒過多久,還多了一隻小狗波波,再一陣子,小玲的妹妹小雅也三不五時來我們家吃飯,那時小雅才是個小學生而已。
小狗波波現在已是老狗了,還是住在我家,地位雖遠低於寶寶和小P,但牠始終努力不懈和她們爭寵爭食。因為當時小玲的父母不想再養狗了,打算把牠丟掉,我媽不忍心牠變成流浪狗,所以就收留牠。至於小雅為什麼會常跑到我們家睡覺或吃飯,我到現在還是不太清楚。
那時我很生氣,覺得我媽縱容我弟弟亂搞男女關係,兩個小大人,就這麼同進同出,萬一不小心“弄出人命”怎麼辦?更別說,很窮的家裡還平白冒出二人一狗搶食物吃。所以我和老二是一派,對小玲和弟弟始終都沒什麼好臉色,總覺得自重的女生怎麼會隨便住到男生家?重點是年紀還那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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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吃同事喜酒,傳統辦桌的菜色好像都會有紅蟳米糕,昨天也是如此。菜一上桌,大家各自挑好中意的紅蟳部位,大啖一場。
席間有個年輕的男同事,似乎不太會對付他眼前的螃蟹腳,怎麼吃都很拙的樣子。看他咬不動紅蟳的螯,舉起又放下,似乎要放棄了。這時坐在我旁邊的同事Apple突然笑了起來,然後嚴肅告訴他:「你應該效法Sisphe不屈不撓吃螃蟹的精神,不擇手段也要吃到螃蟹肉。」
一時間,所有人目光焦點全部都轉向我,有人一臉困惑,連我自己都不清楚她在說什麼。卻有其他三人也不約而同笑了起來,齊喊:「對!對!對!在巴里島你一定要吃到螃蟹腳那一次…」
其實我只依稀記得有吃過螃蟹,但還想不太起來事件經過,Apple就迫不及待告訴其他人在巴里島我做了什麼,其間,其他一起去的人也各自補充從她們角度看到的事,於是我的愛吃傳奇,就再添一椿了:
「我們去年巴里島之旅,有一頓晚餐是吃海鮮,每個人都有一隻大螃蟹。結果Sisphe的螃蟹螯太大、又很硬,餐廳事先沒敲開,也沒準備吃螃蟹的工具,所以怎樣都咬不開、吃不到。我們本來都叫她不要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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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打算寫警世勸戒文或勵志文章。
昨天下班回家的路上,我先外帶一份晚餐準備拎回家享用。因為肚子太餓,而手上的晚餐聞起來又如此的美味,我真恨不得騎上機車即刻衝回家裡享用熱呼呼的美食。
從那家麵店到家裡的路徑,總共有三種選擇。前兩條都是大路,路很直,轉彎少,但人來人往的車也較多;另外一條是曲折小徑,平常人煙罕至。我本來已經想好要直走其中一條大路的,可是在騎到那條小徑及大路的交會點時,我的雙手卻自動將機車龍頭轉向曲折小徑,那之間轉折之快都是等我的理智回過神來,才發現我那一刻所騎的路徑根本就不是剛才我大腦經過理智計算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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