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喜歡星期一。 
倒不全然是因為什麼Monday Blue,而是因為星期一我的例行會議特別多。正常狀況是早上有一場,下午又有一場,一次會議大約要兩小時。出席那些會議是本份,但少了我,會議也不可能流會,公事運作也不會因此而停擺,反正就是那種人在就要參加,少了你一個人也不致有影響的那種索然無味的形式會議。 
而我對一天連開兩次會議之所以煩惱,其實也有特殊原因。不知道自己是體質還是心理因素使然,只要開完長會後,經常都會呈現我自己稱為「腦袋缺氧」般的頭痛現象,症狀就是臉頰潮紅、發熱、頭痛欲裂,偏偏量血壓又還算正常。那種不舒服的狀況,往往要等回家睡一覺醒來才會改善。 
就因為這種怪症狀,所以我星期一除了開會,幾乎不能辦正事。有重要的計畫或工作要做,我只好都挪到星期一之後。當腦袋處於燒開水的情況,我實在不認為自己可以做得出什麼有建設性的事。 
昨天開完第一場會議回到辦公室,我不禁嘟嘟嚷嚷對星期一要開兩次會的無奈。這時,辦公室的長輩陳大姐熱心的為我提供解脫之道,她說:「你休假那麼多,你下午不會請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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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寫部落格之後,我才開始比較認真去逛各個部落格。剛開始逛部落格那兩、三個月裡,我幾乎都當潛水客,即使看到讓我擊掌叫好的文章,我也從不留言。 
沒有留言,主要原因是不好意思。
在現實生活中的我,本質上就是個看到陌生人會害羞,不善交際應酬的人。初加入“部落格”這種虛擬社會,我完全不熟悉也不了解它的運作規則,我很怕變成大家經常指責的網路小白,萬一說的不得體,惹人討厭。另一個阻礙我留言的原因則是,我常看到很多部落格上的回應,和版主的熟稔的像是老朋友,彼此之間的對話默契,不是我這種「新來的」所能了解的,如果我上去留言,好像有種扞挌不入的尷尬。所以對欣賞的部落格,我會經常光臨,但我不好意思留言。 
對我來說,在別人部落格留下迴響的感覺上很像跑到別人家門口,硬要敲門叫主人接待你似的。如果主人熱情接待了,自己就會稍放心一下,多坐一會兒。萬一主人相應不理,會有些自討沒趣,像是熱臉貼冷屁股,更慘的是如果主人冷嘲熱諷甚至破口大罵,我大概會羞愧到無地自容,喪失再度上門的勇氣。 
我自己的部落格,大概是開始寫了半個多月後,才開始有人在我的部落格迴響。說真的,有人和自己文章對話的感覺真不錯,漸漸的,我開始鼓起勇氣,初期大致都是先去常在我部落格留言的網友家回應,那種感覺很像別人上門送禮了,自己應該也要回禮一下。而且,會來自己的部落格留言的人,來往久了,就比較像認識的人了,我至少能確定,我到他們的部落格留言,應該是會得到友善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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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的同事超愛搞團購,害我經常荷包大失血,莫名其妙的就比早上出門時少了幾張百元鈔票,甚至搞得要先跟人借錢“周轉”。 
前兩個星期,團購領袖陳大姐又在招兵買馬團購「養生紅東地瓜」,大家真是購買力驚人,一下子就號召了十來箱了。一箱十包,一包一公斤重,一包單價就要130元耶!中午時,隔壁辦公室有個同事來我們這裡串門子,陳大姐馬上推銷:「葉大戶,要不要訂一箱紅東地瓜,老大買三箱喔!XXX也買了一箱。」 
只見人稱葉大戶的同事略帶愧疚的說:「最近我好像太敗家了,平均一星期至少有兩次採買千元左右的“雜物”回家(雜物者,不是必要,但看到時卻覺得自己很需要的東西)。上星期是買了一千多元的神奇抹布及七、八百元的手工蛋捲回家,結果被我老公罵得要死,說我們才兩個人,幹嘛買那麼多?然後前兩天我又團購了二千多元的斯巴產品,一回到家,我就趕快把那些乳液啊、護手霜的藏進抽屜裡。沒想到百密一疏,我忘了收試用品了,結果他回來一看到,就瞪著我問:『東西在那裡?拿出來!說,花了多少錢?』」 
她笑著說夫妻之間對購物的歧見後,略沉吟一會,很豪氣的說:「那我買兩包就好。」 
就是這樣吧!一個人時,要買什麼、要做什麼,根本不會有人囉嗦、不會有人碎碎念。沒有人阻止、沒有人潑冷水,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 
……喜歡單身生活的人,看到這裡就好,一定會覺得自己單身真幸運。不甘願的已婚或有伴者再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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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看到我在部落格上寫《巴別塔之犬》,就問我是否看了作者的第二本小說《伊甸園的鸚鵡》?真感謝這位網友,其實我平常是不會主動注意新書資訊的,我會看的書,可能是逛書店剛好翻到覺得有興趣,要不然就是在網路上看到其他人的推薦,還有就是電子郵件的廣告。所以,我對出書的消息並不敏感,若不是這位網友告訴我,我根本就不知道台灣去年早就出版了作者的第二本書。
不過自從寫完「書齊?書災!」後,我好像“若有所悟”的開始限制自己買書的慾望了。多虧現在各地都有圖書館,更好的是還有預約及線上通閱這種功能,所以,我直接就上圖書館網路查詢,嗯!這本書在我住的地區圖書館沒有,幸好,其他地方有,我申請了線上通閱,書就會從其他分館送到我住的這個地區分館。雖然等了快三個星期,但這三個星期我也正忙著看其他書,等待還不算磨人,而昨天我總算拿到這本書。 
起初聽到中文書名時,我還以為作者對聖經有特別興趣,兩本書一個用「巴別塔」,一個用「伊甸園」,兩者都出自聖經的創世紀。狗還對上鸚鵡呢!結果拿到書之後,才發現,原文書名其實是叫“Lost and Found”,書裡既沒提到伊甸園,連鸚鵡也是個無關緊要的節目道具而已。當然,有人會說鸚鵡在小說裡一定有某種隱喻,不過恕我魯鈍,我比喻不出來。說不定是因為我前一天才看過《危基當前》(Next),對裡面那隻把不少人搞到七葷八素超搶戲的鸚鵡印象更為深刻,所以我想不出作者要每組參賽者走來走去都拎隻鸚鵡到底是為什麼? 
這本書讀完之後,我會建議那位問我的網友,如果借得到這本書,就不要花錢買了。可以看,不難看,作者的文筆依然很棒,很多文句的描述依然能精準的打動人心,可是我覺得這本書沒有《巴別塔之犬》那樣寫得深刻與感人。看《巴別塔之犬》時,也許是因為我看的是英文,速度太慢,所以前三分之一,我還真搞不清自己正在看的故事會是推理小說?喜劇小說?鬼怪小說還是恐怖小說?所以我會不由自主被主角的敘述“勾引”去,慢慢陷入男主角的懷想與悲哀中。 
但是在看《伊甸園的鸚鵡》時,首先,我已認識作者的風格了(一個作家在寫第二本書時,挑戰真的比較大),我大致會知道我可能是看到什麼類型的書。其次,我看完第一個主角蘿拉的自白後,我就多少猜到後面可能會有什麼結局了。這本書,就像另類“成長小說”,所有參與的人,在經歷一次巡迴世界各國的比賽洗禮後,大概會有某種程度的領悟與成長。可想而之的,在小說結束時,作者一開始預設各隊組合之間的原有衝突或問題,最後要嘛可能就獲得解決,再不就是引爆偽裝的和諧。…最後大家都將認清自己,可能解放自己、原諒對方,要不就是面對自我建構假象的破滅而崩潰。 
各位可去參考文後的【官方介紹】。其實,我真的建議,書本介紹絕不能這樣寫,它讓讀者抱著太高的期待或錯誤的認知去閱讀這本書。結果我並沒有看到什麼拿親密伴侶秘密換取成功的嚴重背叛;我也不認為這些參賽者有多麼不擇手段以獲取成功。總之,新書介紹太誇大其詞了,誤導讀者對小說誤判。 
沒錯,小說是真人實境的電視節目,或許作者也試著在小說裡觸及電視模擬實境的道德或作假問題,但這類的電影或論述其實不少,除非本書能提出更有創意的見解。我不常看電視,但偶爾看一下「誰是接班人」或「我要活下去」之類的節目,那些參賽者既真實、又像演戲的表現,我覺得比這本小說描述的更有令人作嘔的虛假感。相對的,這本小說在看主角間的心裡獨白及彼此對白時真的有些遜掉了。
另外,我曾經比較認真的看過超級星光大道的第二季節目,也看過網路上不少討論區的爭辯。說真的,如果要看電視台怎麼作假或塑造明星、製造話題,其實看台灣這種選秀節目或新聞也夠精彩了,討論區就可以看到無數生動或指證歷歷的指控了。這可能也是我看《伊甸園的鸚鵡》覺得不夠有意思的地方。或許這個作者的本質是很溫暖善良的,所以要寫人性的虛偽或奸詐,有些隔靴騷癢。 
就連書裡的比賽謎語,實在也讓讀者沒什麼參與的快感,享受不到解謎的樂趣。我原本以為我會像看到如同《達文西密碼》一樣的緊張刺激的解謎,可是,真的沒什麼挑戰性。我到過英國,我馬上就猜出「倫敦最危險的晚餐場景,今日唯見鴿子覓食此地」指的應該是有很多鴿子的特拉法加廣場;我對日本東京不熟,所以我看到「前去東京的廚房市,在街巷間尋覓無法下嚥的壽司,放不壞的鮮魚。」這種謎語時,我怎麼會知道東京有個餐廳設備供應區的「合羽橋道具街」。只好速速跟著書裡主角亂晃亂找了。如果把這本書當成旅遊書來看,我覺得寫得太片斷了,也看得出作者可能對她不了解的文化就真的是不了解(看日本場那段吧!)小說的主角們雖然跑遍世界各國去比賽,但除了旅途勞頓外,我不覺得書裡的描寫會讓讀者覺得自己也到異國遊覽一番。
比較讓我訝異的,倒是書裡處理三個同性戀者的部分。我讀完這本書後,開始有些困惑,我以為美國已經算是個對同性戀很寬容、很開放的國度了。甚至我在逛台灣的部落格時,也看到不少同志大方的come out,書寫著屬於他/他,她/她之間的甜蜜生活記事,而其他網友也很大方的給予關心或祝福。所以我在看到書裡那三位同性戀者,為了擺脫自己的天性,尋找自己的認同與定位,竟然還需經歷這麼多掙扎與痛苦,我反而覺得時光像倒退了十幾二十年,我在看白先勇或邱妙津的書一樣。但或許是我自己對世界的認識太少,對同志的遭遇或認同問題也停止理解和思考了,所以才會被網路上的假象所惑。事實上,台灣對同志實際上還是不夠了解與友善啊!同志依然不能擁有合法婚姻,我周遭大多數人的腦袋結構裡,也很少會有想到女生愛女生、男生愛男生這種事啊!
然後,我想說的是,看小說時,大家或許會對這個真人實境的電視競賽節目製作小組的操弄覺得不滿。但看完小說後,其實會感覺,每組參加這個節目的人,好像都沒有輸。大家都得到一些東西了,也許是獎金、也許是未來的伴侶、也許就是對自己的認識和對未來的覺悟。我甚至不認為節目製作小組不能這麼對待他們。因為,是那些人自己選擇、自己同意要讓自己上電視曝光亮相的。難道大家沒聽過「嗜血的媒體」嗎?媒體為了名利雙收,當然無所不用其極啊。就算我是個天真的小白兔,明知前頭就是險惡的森林,我是絕不會想要闖進去的。如果硬要闖,能怪叢林險惡嗎? 
所以,不管是在看這本小說,看超級星光大道之類的偶像選秀節目,當參與者因為參加那個節目,而遭遇到自己始料未及甚至不堪的干擾或爆料時,我其實很難同情他們。因為當他們自願選擇站上這個電視舞台,追求他們一心想要的不管是名聲、獎金、自我肯定、自我成長…whatever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時,他們本來就選擇了要把自己公開在任何的無情檢視及鎂光燈的焦點下了。 
敢站上電視舞台的人,多少有些「愛現」的本質吧。就像寫部落格的人一樣,我們選擇在部落格上書寫,不就是希望有人看到嗎?除非是把部落格封鎖或只限少數親朋好友觀看,否則,以網路的開放性,任何人只要運用搜尋引擎,隨便都找得到自己張貼在部落格的東西。一旦我們選擇了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公開在部落格,就要有被大眾觀看、檢驗的打算。我想,連被「偷窺」都說不上,匿名或公開身份也好,寫部落格,已經若干程度的把自己公開在別人面前。 
我曾有寫日記的習慣,一度中斷了好久,寫部落格後,我也同時恢復了這項習慣。有人把部落格叫做網路日記。我並不這這麼想。我寫在紙本日記的,是我不願意讓別人知道的自己,而我「愛現」、「想現」的部份,我可能會選擇貼到部落格上。
其實我比痞客再早個十天,是先在雅虎奇摩寫部落格,但後來被幾個朋友知道了,他們會上去看。我那時才覺得有認識的人看你寫部落格,是件麻煩事。比方說,朋友中有人知道我開始寫部落格後,就極度“防備”我,因為他們覺得“作家”(我算是嗎?)就是專門出賣別人私生活的人,所以那陣子他們都不再告訴我他們的生活小故事了(幸好幾星期後他們就自動解嚴)。當然也有人樂得提供一堆故事要我寫上部落格。不管是那一種,當我把寫部落格當成是電玩替代品時,我還是喜歡像玩遊戲一樣隨意、隨興的寫。這種有朋友在監看的感覺有點像芒刺在背。 
後來,我略做區分,把比較和自己工作專業有關的、能公開的,放在yahoo;而痞客就像我的秘密花園一樣,沒有一個親朋好友知道這裡。可是我也明白,一旦有一天,有個親朋好友逛到這裡,只要看個幾篇文章,大概就猜得出是我了。但在這之前,我想先享受一下自在寫作的樂趣。畢竟我不是真正的作家,寫出來的東西,被認識的人批評或品頭論足,我還是會有些難過與不自在。
昨天我貼了一篇「老闆給的胡蘿蔔」在網路上,其實我真正要討論的是領導人鼓勵或誇獎員工,應該也要有某種原則或前提才對。不過,我習慣舉自己生活實例,於是不免就牽涉到自己的同事。結果有一位網友很貼心的提醒我網路搜尋引擎之可怕,要我多加小心。其實在貼文之前,我也考慮過類似問題,甚至覺得批評自己的長官會不會很沒有職業倫理?
後來,我覺得我寫的都是事實,我也願意為我所寫的東西負責,所以我就貼上去了。反正和上級辯論理念或做法的事,我不是沒做過,還算有經驗。 
不過這位好朋友的善意提醒,讓我思考到其他問題。如果連一位不認識我的網友都會覺得文章可能有某些疑慮了,那麼,我是不是應該更注意自己沒預料到的一些麻煩。比方說,如果有一天那篇文章真的被老大看到了,而她也聰明的對號入座了,我想,我揭露的內容當然不至於有官司之爭,她也不可能fire我,但想到她光是來找我“長談”、“溝通”或“說服我”,其實就很令人疲勞了。另外,那個爭議原本只有少數幾位同事知道,如果有一天,被其他同事或老大的老大看到了,他們因此要在會議上好好「檢討」、「釐清」當事者責任的話,好像又不是我原本要貼這篇文章的本意。 
為了要沒有隱憂的能自由自在繼續在部落格寫文章,我就很孬的暫時把文章鎖起來了。也許我想到更好的敘寫方式時,再重寫解碼。不過,我同時也在盤算,如果頂頭上司又有類似狀況時,我是不是更應該直接把文章改寫,e-mail給她,我們真的好好溝通一下彼此的理念呢? 
就如同我所認知的,部落格是一種舞台,自己自願選擇站上這個舞台,我還是必須為這項選擇負責,不得不接受一些合理的、無理的檢視,我也必須有心理準備,永遠可能會有自己始料未及的後續反應,後果也許自己都承受不了。 
【伊甸園的鸚鵡官方簡介】
你是否願意拿親密伴侶的祕密換取成功?
你是否願意在眾目睽睽下坦露內心,以獲得名利?
如果你願意,歡迎來到「追夢者天堂」!  
這是一個真人實境的電視競賽節目,兩人一組,如同電影「楚門的世界」一樣,在攝影機全程跟拍下,參賽者將帶著鸚鵡及尋獲的寶物,從埃及到日本、瑞典而至英國。他們為了不被淘汰,必須闖關解謎,找出埋藏在異國的神祕物品──當然,他們還得出賣自己的靈魂,才能奪得最後的百萬美元頭彩!   
當比賽進入決賽階段,所剩的六組參賽者也正面臨人性最嚴峻的考驗,他們該如何不在如影隨行的攝影機前流露複雜的情緒?守寡的母親能接受女兒出賣祕密的難堪傷害嗎?原是同性戀卻因為宗教信仰而轉為異性戀的夫妻,能不能抵擋邪惡的誘惑,守住他們的婚姻?重逢相戀的高中情侶,是否能證明他們最初的選擇是對的?而紅極一時的過氣男女童星,又會如何演好這齣實境秀,好讓自己重返鎂光燈下?……   
這些人都把獲得這場競賽最終勝利當成生命的轉機,以為就此將能找到改變他們命運的伊甸園,人生也能從此完整而無憾。這慾望與誘惑是如此的熾烈,就像他們隨身在側的鸚鵡,在人耳邊吵嚷不休,召喚著他們奮不顧身直衝向前。然而,他們真的願意付出一切代價擁抱夢想?而這伊甸園究竟是他們所嚮往的天堂,或是讓人喪失一切的危險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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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媽媽通過了保險人員外幣保單證照考試。這個週末回家時,我問她目前取得幾個證照了?她算算大約有七個吧!以她這位快到六十歲的歐巴桑,居然還這麼努力看書參加考試,我實在不得不佩服她。

聊著聊著,老二忍不住笑媽媽讀書很不專心。每次看了幾分鐘的書,就爬起來掃地,再看一下子,又跑去澆花,又翻沒多久的書,就要帶孫子…反正她總找得到千百種理由,理直氣壯的丟下正在看的書,去做別的事。

聽到老二形容媽媽看書的樣子,我忍不住也覺得好笑。媽看著我,不以為然的說:「你以前念書還不是這個樣子?坐在位子上沒多久,就去翻冰箱找東西吃,再不就是看小說,要不就是跟寶寶、小P玩,走來走去沒個定性。我們念書風格很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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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個星期,我終於痛下決心,到復建科去看困擾了我兩三年的腰痛問題。這兩三年來,只要坐或站太久,一旦要站起來走動時,就有種直不起腰的感覺。平常也都覺得腰部僵硬或隱隱作痛,這幾年斷斷續續去看過中醫、做推拿、按摩及遠絡療法,但有的沒效,有的效果只有一、兩星期,總是查不出病因。只是我的腰痛程度僅達不太舒服,還不至於影響日常生活,偷懶的我也沒有太積極治療。

直到最近,有個同事也是腰痛就醫,結果卻診斷出是脊髓不明原因發炎,幾天之後下半身還幾乎失去知覺,差點要不良於行了,嚇得我馬上就去看醫生。那位醫生很仔細的檢查了我半天,最後診斷是「腰部退化性脊椎炎」總之就是腰椎軟骨退化,再嚴重下去可能還會有椎間盤突出、坐骨神經炎等問題。要復健八星期,最好再去報名彼拉提斯班,才能根本解決問題。造成疾病的原因呢?唉!年紀、生活作息。

年紀騙不了人,生活作息…我很難啟齒告訴醫生,過去十多年來,我每天花在打電玩的時間:上班日,每天下班後至少五小時;假日,玩上十二小時都算常態。我永遠記得,我人生中的第一個二二八假期,整整一天,我在「模擬城市」(SimCity)中度過。那年,突然宣布二二八是可以放假的國定假日,一時之間好像賺到似的,我毫不浪費的打了一整天外加一整晚的模擬城市,那應該是第二代模擬城市吧。十多年來,我從第一代的「模擬城市」,玩到「模擬城市福爾摩莎」,從平面玩到立體,連附贈的模擬市民也玩了。中文版沒出時,連英文版也可以勉強玩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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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個星期,頂頭上司和我談了一個多小時,她希望我換回原來的職務。 
之前的工作我做了三年,實在是心力交瘁,在主動爭取下,才換到現在這個職務。不過目前這個職位我才做一年多,我就覺得有些志趣不合。我也很希望能再換一個職務。但換回原來的位置??? 
以我的工作性質來說,不管換那種職務,都無所謂升遷或加薪的問題,因為都是一樣的薪級。除非想更上一層樓,就必須要再去參加某種考試,而目前,我資歷大概不夠,也還沒這種規畫。 所以,不管選擇那個職務,客觀因素當然操之在老闆的決定,而主觀因素,則是那個工作對我比較有吸引力或挑戰性。 
在和長官長談接近尾聲時,她勸我,接任何工作要心存四個字。 
「那四個字?」我問,但心裡隱約猜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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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虧欠那些
我不愛的人甚多。
另外有人更愛他們
讓我寬心。
            ~辛波絲卡【致謝函】
在圖書館借書時,一時好奇翻了一本《辛波絲卡詩選》,我依稀知道這位女作家得過諾貝爾文學獎,不過每次到圖書館這本書都在架上,顯然這不算本暢銷書。總之,我順手打開詩集,映入我眼中的,就是【致謝函】這首詩開頭這幾句話,突然間,我覺得心裡某個角落好像被打到了。 
我不太讀詩。 應該說,我對讀詩有些自卑,總覺得自己的程度好像不太能理解詩人說的話。 
詩大多是短短的,饒富深意的。詩人總是有辦法,以他們的智慧和才華,用最短或最精練或最濃縮的話,表達他們對人生或對生活的觀察。而看我的文章就知道,我偏是那種小事也能喋喋不休,寫上一大堆文字、說上一堆廢話的人。 
所以我尊敬詩人、崇拜詩人,但我不太敢讀詩。正因為詩太短,太言簡意賅,不夠聰明或對人生歷練不夠通透的人,可能會誤讀詩,也可能搞不懂其中的寓意或象徵。我可不想被詩感動的一塌糊塗,然後才被人冷冷指正:「喂!這首詩不是你以為的那個意思。」 
更別說,很多現代詩,不管再怎麼看我還是不知所云。 
無論如何,今天看到辛波絲卡的那首詩開頭幾句話,我的心就是被打到了。然後有種好溫柔的感覺。想到生命中來來去去的許多人,曾經對我很好的許多人,有些人,我根本忽視了他們、忘記了他們、從沒在意過他們,…應該有好多好多人吧! 
我總是太專注於自己或所愛的人,容易忽略自己不在乎的人。因此,或許,我疏忽了他們,虧欠了他們。在讀到那首詩的同時,好像感覺到一絲的自責內疚,卻又有種救贖的力量。總之,心中閃過一幕幕生命中來來去去對我有過意義、對我很好、關心過我的人,我開始很期望,自己不愛的那些人,會有人更愛他們。 
我把她的詩選借回家了,嗯!很多詩,都觸動了我心裡不同的角落。不過,詩短短的,但濃度太高,所以我打算慢慢讀,每天讀幾首就好。 
致謝函 (全文)
我虧欠那些
我不愛的人甚多。
另外有人更愛他們
讓我寬心。
很高興我不是
他們羊群裡的狼。
和他們在一起我感到寧靜,
我感到自由,那是愛無法給予
和取走的。
我不會守著門窗
等候他們。
我的耐心
幾可媲美日晷儀,
我了解
愛無法理解的事物,
我原諒
愛無法原諒的事物。
從見面到通信
不是永恆,
只不過幾天或幾個星期。
和他們同遊總是一切順心,
聽音樂會,
逛大教堂,
飽覽風景。
當七座山七條河
阻隔我們,
這些山河在地圖上
一目了然。
感謝他們
讓我生活在三度空間裡,
在一個地平線因變動而真實,
既不抒情也不矯飾的空間。
他們並不知道
自己空著的手裡盛放了好多東西。 
「我不虧欠他們什麼,」
對此未決的問題
愛會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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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以往工業產品設計的理念是一種線性單向「搖籃到墳墓」(Cradle to Grave)的模型,也就是資源經開採、製成產品賣掉,最後在某種「墳墓」(通常就是垃圾掩埋場或焚化爐)處理掉。而這種思維長期發展的結果,讓地球累積愈來愈多有害環境的廢物,資源也一點一滴的耗盡。 
接著,環保理念抬頭,人們開始想到「減廢」或「資源再回收」的方法。但事實上,減少或降低污染的方法,只是讓問題「比較慢」爆發,人們反而往往因為這種慢慢的、漸進的污染,降低對環境保護的警戒心,長久下來,更讓問題一發不可收拾。 
「資源回收」則是另一種陷阱(我把它想為慢性自殺)。因為大多數的回收,都是一種降級回收,材料品質會隨著時間推移而每況愈下。比方說塑膠回收,會和其他塑膠混合產生一種低品質的混合物;金屬回收也不可免的和其他油漆、塑膠等材料一起熔化,降低回收鋼材的品質,即便是紙類回收,也需要進行大量漂白和其他化學處理,有時還含有毒性油墨…總之,如果材料在設計時就沒有考慮回收問題時,盲目採用表面環保的方式進行回收,不但無益,可能比不回收利用帶來更大的危害。 
所以本書主張:減少破壞並不會變好(Being ”Less Bad” is No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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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就不是個以天下興亡為己任的人。 
所以我絕不會把「拯救地球」或「促進世界大同」這種責任攬到身上,然後說什麼人人有責這種話。 
也因此,即使我聽說地球在暖化中,即使我看完電影「明天過後」會有種不寒而慄的感覺,即使看到高爾奔走全世界告知我們所「不願面對的真相」。我還是覺得,「環保」或「節能」那根本是距離我很遙遠的事。我也不認為以我小小一介平民+貧民之力,能扭轉乾坤。 
我不住豪宅、沒有私人游泳池、我甚至沒有汽車、上班騎機車、出遊搭捷運、坐公車,夏天的冷氣吹得非常節制(其實是怕電費太貴)、我也自備環保筷(其實是因為聽說衛生筷都很毒)、我出門帶水壺(這個就厲害了吧!其實是不想喝太多含糖飲料怕胖)、垃圾廚餘都按規定回收(那也是怕被清潔隊罰錢)…總之,我活得雖然不像一般環保或樂活或清貧人士那樣檢樸恬淡、認真自律,但我總覺得,全球最大的污染源應該不是我,多我一個人愛亂買東西、假日暴飲暴食、吃喝玩樂…再怎樣也稱不上是什麼全球暖化、生態大浩劫的元凶才對。 
其實我相信不只是我,在台灣,太多人根本不把節能減碳當成迫切相關的事。更多的人,以為隨手撿個垃圾、了不起再做個資源回收,那就叫做「為環保盡一份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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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約從四歲一直到九歲都算是寄居在伯父家。伯父是家中的老大,所以,他的家裡懸掛著一張阿公的油畫像。阿公大約三十出頭就過世了,畫像裡的阿公,非常的年輕,理著平頭,西裝筆挺,就像在看電影時,那種民國三、四十年代人嚴肅正經的裝扮。 
慢慢的,我長大了,畫像裡的阿公依然年輕英挺,然後我看著伯父慢慢變胖、頭髮變少,邁向中年、中老年,變得比畫中的阿公還老。 
十多年前,阿媽七十多歲時,有一次,我主動和阿媽聊起了她的年輕歲月。阿媽從她的童年講到她的少女歲月,她說到了她和阿公在高雄西子灣的第一次相親、說到了她婆婆送她到日本學洋裁時,阿公專程從台灣寄來零嘴給阿媽,又說到阿公曾經在阿媽生重病時,每天到醫院照顧她。…說著說著,阿媽拿出一張自己年輕時的獨照,上面滿是摺痕,阿媽說:「你阿公特別喜歡我這張相片,每天不離身的放在衣袋最內層,所以這張相片特別破舊」。 
阿媽說著說著,紅了眼眶,臉上卻帶著既溫柔又滿足的笑意。彷彿她又回到了自己的少女少婦時期與丈夫的恩愛時光。我算算阿公過世於民國四十二年,阿媽嫁給阿公大約過了十二、三年,這之後的的四、五十年歲月,與阿公這短短十多年的恩愛時光是她回憶中很重要的一部份。而她,偶爾也會不避諱的提到,過世後將能和我阿公重聚的種種,她覺得無愧於我阿公,阿媽為阿公守寡了一輩子,帶大了他們的三個孩子,孩子們也都各自成家立業了。 
那是我第一次開始有疑惑,想像當時七十多歲的阿媽如果真的上了天堂,看到了三十多歲的阿公,那是什麼景象?還像是夫妻嗎?更別提阿媽現在都差不多八、九十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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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過年帶佑佑去京華城的兒童遊戲區,一群小孩玩得很開心,只有佑佑,不會說話又不太會走路,沒人理他時的落寞神情】


最近要談老與死亡的話題太沉重了,所以偶爾就請出目前我的“唯一後代”小外甥佑佑來穿插一下娛樂大家。
 
學語言好像有個必經的歷程:Listen and repeat(大人說給小孩聽,總有一天他/她會重複大人說的話)。比方說,你必須對著你的兒子叫無數次的「爸爸」或「媽媽」後,你的小孩才能正確的喊你「爸爸」、「媽媽」,正如我們也是叫了佑佑不知幾百次的「阿姨」後,他才能開始喊我們「阿姨」。
佑佑一歲半前使用的最正確而且最會說的話是「不要」。
 
要喝水嗎?不要!去睡覺?不要!來抱抱?不要!吃藥?不要、不要。當他很強烈不要時,他會邊說不要、不要,邊搖頭,臉上還流露出極不耐煩的表情。他說「好」時,不一定真的好,但他說「不要」時,就絕對不要挑戰他的耐心。 最近,他開始可以把「不要」加上一些我們要求他做的事,組合成一些簡單句子了。比方,他不想吃藥,就會說「不要藥藥。」、不想喝水,會說:「不要水」。
 
當佑佑開始能說話後,家裡的眾長輩們就開始亂教一些「單字」,有時是必要的,如「謝謝!」「再見」。但有時教的東西我覺得那根本是為了好玩或娛樂大人,沒什麼教育意義。例如教佑佑擺出雙手捧著雙頰的可愛動作,然後說「愛你!」。這…小男生學這種嫵媚動作,能看嗎? 
還有,教佑佑說「謝謝」時,我媽是希望他能鞠躬,所以說「謝謝」時,媽媽會順手壓下他的小腦袋,沒想到,等他會說謝謝時,就做出影片中那種怪姿勢了,而大人不但不糾正,還樂的要他一再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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